工傷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一年月的賠償金嗎

時間 2022-01-09 13:50:12

1樓:

可以每一年工齡補償相當一個月工資的金額,工齡不足6個月按半個月工資補償,滿6個月不滿1年按1個月工資的補償。

按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致殘且合同期未滿情況下,單位是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但如果你們同意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要求如下補償:

1、停發工資至解除勞動合同期間的正常工資(這不是補償,是應得的工資,參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2、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法第四

十、四十

五、四十六條,每一年工齡補償相當一個月工資的金額,工齡不足6個月部分補半個月,滿6個月不滿1年補1個月。如果單位未提前一個月通知,還應多補償一個月的代通知金。工資金額按前12個月工資平均計算。

3、一次性傷殘津貼11個月工資[這與解除勞動合同無關,只要工傷致殘,由社保**支付的津貼(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由於單位未繳社保,故應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這本身也是由社保**支付的,由於單位未繳社保,故應由單位承擔),標準應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

5、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標準應查各市工傷保險規定。

2樓:塵封殤逝

按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致殘且合同期未滿情況下,單位是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但如果你們同意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要求如下補償:

1、停發工資至解除勞動合同期間的正常工資(這不是補償,是應得的工資,參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2、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法第四

十、四十

五、四十六條,每一年工齡補償相當一個月工資的金額,工齡不足6個月部分補半個月,滿6個月不滿1年補1個月。如果單位未提前一個月通知,還應多補償一個月的代通知金。工資金額按前12個月工資平均計算。

3、一次性傷殘津貼11個月工資[這與解除勞動合同無關,只要工傷致殘,由社保**支付的津貼(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由於單位未繳社保,故應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這本身也是由社保**支付的,由於單位未繳社保,故應由單位承擔),標準應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

5、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標準應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

發生工傷支付工傷賠償後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還需要支付一年一月的經濟補償金嗎?

3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合同法》規定享受經濟補償金。

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屬於不同的法律關係,工傷賠償金 是職工遭受職業傷害,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對勞動者身體傷害和勞動能力傷害的補償;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是指勞動者在無過失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具有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合同時,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標準,以貨幣方式給予勞動者的補償。二者是不同的法律關係,二者兼得,互不影響。

工傷職工在獲得工傷賠償之後,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享有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後解除勞動合同後能否得到什麼補償,時限又是多少?

4樓:匿名使用者

你也準備飛了嗦?賠償還沒拿到啊?都那麼久了

5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工傷的程式如下: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及申請人

工傷員工可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勞動者在申請做工傷補償的數額需待傷殘鑑定後確定

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申報證據清單》。並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書》影印件,或確立事實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影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後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

5、屬於下列情況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傷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單」、「出差通知書」,或者其它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

(2)、屬於上下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時間表、單位至職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線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個人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機動車駕駛證;

(3)、屬於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

(4)、屬於借用、勞務輸出人員,需提交雙方單位的協議書;借用或勞務輸入單位的事故調查報告;並由勞動關係所在單位申報並提交勞動合同文字或其它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勞務輸出職工名單(需經雙方單位蓋章確認);

(5)直系親屬代表**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有效的委託證明、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6)單位工會組織代表**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單位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6、區工傷申報經辦部門在接到申訴人提供的材料後,認真審查,對材料完整、符合申報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並報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認定;對不符合工傷受理範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應的救濟途徑。

工傷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可否得到經濟補償金

6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個回答你的問題:

一、工廠沒事做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這是一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支付)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由企業支付)

三、支付標準: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四、關於補償金支付:

1、如果是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工傷保險**及企業同時支付):

具體的補償月數是按照你所在的地方**規定執行。多的5、6個月,少的1、2個月,每個地方規定都不一樣。

2、如果是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工傷保險**支付7個月補償金,工傷這塊企業可以不用補償,但必須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

2.1、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2、企業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7樓:因故鄉而註冊

工傷十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7個月,你說的7個月經濟補償說的是什麼?如果職工提出解除合同的還可以得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因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嗎?

8樓:匿名使用者

1、這種情況,除了享受工傷待遇外,你可以要求公司另外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單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需要向勞動者給予經濟補償時,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9樓:李永輝律師

您好,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達到六級的,勞動者可以選擇解除合同。但是單位不能解除。當然協商一致是可以的。

單位解除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另外,還應當支付拖欠的工資及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的醫療補助金。

如果您不同意解除,單位是不能解除的,否則屬於違法解除,您可以主張經濟賠償金,標準為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10樓:法律實務研究

一次性傷殘補助費與經濟補償屬於不同法律調整。勞動者可以同時獲得。

11樓:

第一、6級工傷,單位沒有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除非你要離職。

第二、協商一致是可以的。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如果您不同意解除,單位是不能解除的,否則屬於違法解除,您可以主張經濟賠償金,標準為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第三、補償是分時段的,2023年12月31止之前工作每滿一年補一個月(不滿半年按一年補一個月計),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2023年1月1日起的每滿一年補一個月,未滿半年的補半個月。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補償金的。也就是除了工傷賠償以外還應該給補償金,如果是公司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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