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法律問題,關於房產繼承法律問題

時間 2022-03-02 05:45:16

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的提問,我來回答下你的問題:

一,張一過身後,房權應暫時歸李一百,因為張一過身時訂立了遺囑,而遺囑裡寫明房產繼承的條件是張一和她伴侶李一百歸老後。而張一過身後李一百建在,沒達到遺囑繼承條件。

二,李四如果享受繼承權,遺產不需要增納遺產稅,我國還沒有開徵,但有可能產生手續費用等等。像過戶有可能產生契稅。

三,李四想轉讓房產,帶上房產證明,去進行過戶就行了,但前提是已經拿到房產權,如未拿到,可拿著遺囑,到房產局進行過戶或者去公證,就行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2樓:千里單騎的驛站

你好,這要看張一的遺囑是否符合《繼承法》規定的法律效力,如遺囑成立且具有法律效力,則李四是遺囑指定的唯一繼承人,但須在李一百年後才能繼承。 李四若想賣房子,應與李一協商,並由李一寫放棄該房子權益的宣告,之後李四持遺囑及李一放棄權益宣告到房管局將房子過戶到自己名字。

3樓:匿名使用者

1,遺囑是一份附有條件的遺囑,其條件就是張一和李一都過世,房子才歸李四。但現在條件並未成立(李一健在),因此房子現在只能作為遺產,分配給第一順序繼承人,即李

一、李四(配偶、父母、子女)共同享有

2,我國目前沒有開徵遺產稅,因此不需上稅

3,由1可知,李四如果需要轉讓房產,必須先從李一那裡獲得房屋的所有權,然後才能去房屋登記機構去辦理轉讓望採納

關於房產繼承法律問題

4樓:俺又回來了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的

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

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喪失權利

繼承人的繼承權可以因繼承人的下列行為而喪失: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房產的繼承和分割與其他財產不同,房產雖然可以分割但這種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間房屋分成許多份。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由繼承人共同繼承,作為共有的房產。如一定要分割時,可以採用作價分割的方法。

繼承手續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件

2被繼承人房產證原件

3 被繼承人單位開具的履歷表可以證明與繼承人的關係

4 繼承人身份證

公證材料

(一)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外銷房需公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原外銷房需公證);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6、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檔案。

(二)無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原外銷房需公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外銷房需公證);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5、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檔案。

5樓:大野和我的故事

既然房子是父親單身時買的,同時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那就不屬於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而是父親的個人財產。

1、父親再婚,先於再婚配偶去世,他的財產根據繼承法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規定,由其父母,配偶,子女繼承。同時在第一順序裡面不會在分先後順序。如果父親沒有立遺囑,或是雙方沒有約定,一般是三者平分。

2、父親將房產轉移給兒子的行為可以人為是贈與行為,房產證上面的名字可以是兒子一個人,也可以是夫妻雙方。這個沒有硬性規定,夫妻雙方自由協商即可。而根據我國婚姻繼承法的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視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也就是說如果為了擔心以後會出現離婚情況而導致財產分割不清的話,可以在贈與合同上只寫兒子的名字,房產證上只寫兒子的名字,那麼這個財產就只屬於兒子。

6樓:咪咪的休閒時光

1,按你所說,這屬於你父親的個人財產。依照繼承法的順序:配偶 父母 子女。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的按照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的近親屬平分。

2.這要看你父親是指明是否只歸你一人所有,沒有的話,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共同擁有。

7樓:網球寶貝

1、由於房產證是你父親的名字,法律上屬於你父親的財產。若你父親去世,沒有遺囑的話,該房產將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你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繼承權,可以分割你應當繼承的部分。

2、你父親可以講房產贈與你,也可以贈與你們夫妻。

8樓:匿名使用者

父親可通過遺囑確定自己的遺產分配。在世時將房產單獨贈與兒子一方也是合法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看有沒有遺囑,如果有遺囑則按遺囑。如果沒有,則第一個問題,由於物權優於債權的原則,父親逝後房產雖作為婚前財產,也是由妻子和兒子共同繼承。第二個問題,婚後的贈與如果沒有明確說給某一方則視同為贈給雙方,但是最終還是看房產證上的名字。

關於房產繼承的法律問題。

10樓:鑽誠投資擔保****

1. 贈與與立遺囑的自由。一般情況下,被繼承人(去世的人)有權自由處分自己的

內財產,想給誰就容給誰!生前是這樣(生前贈與),死後也是這樣(遺囑或遺贈),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不應該受約束!但如果那不是他自己一個人的財產,他就不好一個擅自處分咯!

2. 房產的權利人問題。如果房產取得時,即便由他人的出資,沒有特別約定的話,一般視為贈與,最多也只能算作借款。如果沒有確實證據證明,就更不用提咯。

3. 另一個問題是,如何確定房產是不是他自己的財產,往往還要看財產取得的時間(因為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說,取得房產證時,爸媽都還健在,那麼該房即使只登記在父親名下,那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在母親去世時,子女和父親享有同等的繼承權!(當然,先把這房子的一半劃出來,那是夫妻共同財產中父親自己的一份,然後就另一半,由子女和父親等份繼承)。

4. 多份遺囑的問題。多份自書遺囑以最後一份為準

房產繼承的法律問題

11樓:潘增飛

物權法 第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你過繼給你大舅舅了,這房子就是你們家的,你忽略了你還得指望房子完成傳宗接代任務呢。拿著死亡證明去消滅原來的登記,而後重新登記

12樓:

法律上能認定你們是父子關係最好辦,直接你繼承,外公外婆放棄。

法律上認定不了就由外公外婆繼承,然後賣給你(走個手續,這樣省錢省事)。

不知你們當地的規定如何,問明白再辦事,希望幫到你!

13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 我國的《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範圍中有房屋。

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

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關於房產繼承的法律問題。

14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既然房子是父來

親單身時買的,同時自房產證是父親bai的名字du,那就不屬於他們夫妻的zhi共同財產,而dao是父親的個人財產。

1、父親再婚,先於再婚配偶去世,他的財產根據繼承法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規定,由其父母,配偶,子女繼承。同時在第一順序裡面不會在分先後順序。如果父親沒有立遺囑,或是雙方沒有約定,一般是三者平分。

2、父親將房產轉移給兒子的行為可以人為是贈與行為,房產證上面的名字可以是兒子一個人,也可以是夫妻雙方。這個沒有硬性規定,夫妻雙方自由協商即可。而根據我國婚姻繼承法的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視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也就是說如果為了擔心以後會出現離婚情況而導致財產分割不清的話,可以在贈與合同上只寫兒子的名字,房產證上只寫兒子的名字,那麼這個財產就只屬於兒子。

關於房產繼承和法律諮詢的問題?

15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1.該房產既然登記在你奶奶的名下,就視為你奶奶的個人合法財產,其在世時可以任憑自己的意願處分該財產,而不受他人干涉。

2.被繼承人生前在精神狀態、健康狀態正常的情況下,可以親自立下書面遺囑,並註明日期及以簽字,自立下遺囑之日起即生效。

公證不是必須的程式,但經過公證的遺囑穩定性較高。

3.你奶奶可以立下繼承,指定該處房產由你父親一人繼承。

《繼承法》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一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

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參考資料

法律諮詢房產繼承,房產繼承法律諮詢

巧米樂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 繼承公證 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 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 如下 1 房屋評估 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 坐向 樓層 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

房產繼承的法律問題,關於房產繼承的法律問題。

潘增飛 物權法 第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 面積等必要材料。你過繼給你大舅舅了,這房子就是你們家的,你忽略了你還得指望房子完成傳宗接代任務呢。拿著死亡證明去消滅原來的登記,而後重新登記 法律上能認定你們是父子關係最好辦,直接你繼承,外公外婆放棄。法律上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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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護 1,不合理.2.你可以得到補償,因為給你們的補償款是地上物例如房子,和其他如搬家 蓋房工費等,而宅基地由村委會重新劃分,所以補償款與宅基地沒有關係.房子是你的名,你當然應得到補償款.3.房子是你的名,那就是憑據,你小妹不能以這個理由起訴你.但如果,你的小妹能證明當年 你蓋房子用了老人的錢,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