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離職日期,但不給更改應該怎麼處理

時間 2022-03-22 05:55:22

1樓:瑪卡巴卡早安

職和離職的流程是: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稽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稽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2樓:有情面包王

不能更改那就按時離職就可以了,反正人家不同意,你就算來上班別人也不會給你工資。

3樓:君威

離職發生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的受案範圍為: 1、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4樓:鄒其

延遲離職日期,但又不給更改應該聽從安排!

頂多,討點加班期工資。

5樓:海帶

你好,如果想要延遲離職的日期,他不給你更改這課的話你看能不能再溝通一下,如果是提前一個月的話,那麼你已經可以直接離職了。

6樓:活著魂有靈人

這事情都不好辦,來得及了不行,來的軟了不行,總的來說就是託你、磨你,讓你不好受。

7樓:呃呃呃好的吧的

先和hr談,談不攏就拿起法律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8樓:愛看貓的魚

早走晚走都是走。不給更改就算了唄。

9樓:添宇好個秋

與公司商量看看~~~~~

辭職公司不讓辭 和延遲離職日期,怎麼辦

10樓:

離職期間請假不會推遲離職日期,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按照勞動合同法進行就可以,如果單位不讓辭職,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辭職和離職的流程是: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稽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稽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離職證明和社保轉移有沒有什麼關係? 同一家公司離職證明日期和交納社保日期不相符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會穿幫,這個你最在面試時就要說清楚,或者乾脆不要你那個假證明,再去辦個真證明,一般公司最不喜歡就是做假。當然你簡歷寫的還好,那個就說沒有更新,別人替你寫的。

12樓:

公司幫交社保的,你離職的當月公司是幫交的,即拿到你當前離職公司的離職證明,社保還是一年沒有交,除非你自己拿錢請你當前離職公司幫你交1年,如果你不在你當前離職公司打離職證明那還好辦一點,你可以去你朋友的公司去打離職證明,這樣的話就可以。不然的話打證明了也沒用。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倒還好,找企業的人事商量一下,可能出於對你的現狀會幫你一下,把離職日期更改掉。

另外到新公司後,你就說後面一年我主動要求不讓公司幫忙交社保,因為確實不知道繳納了社保有什麼用,並且還寫了申請,所以沒交。

現在企業的人事絕大多數也是渾水摸魚的,真的讓他們處理緊急事情,可能一個個都像個傻子一樣,不理他

我已經離職了但公司不停社會保險或延遲時間現在進不了廠怎麼辦 10

14樓:匿名使用者

暈死,你現在離職了,單位沒給你做減員?如果他還給你交著,那就是你賺了啊,如果他拖延,也是他要交滯納金的啊。。你想想,他不減員就意味著你還是他的職工,他一般情況下是沒那麼傻的。。

所以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投訴,如果是他故意拖延時間,讓你的新單位沒法給你交納保險,而導致上不了班。

15樓:匿名使用者

找公司不行的話就去社保局 自己辦理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親自到社保局跑一次問問要怎樣解決吧,要是能自己停了就馬上停了他

申請離職日期是指?

申請離職日期是指員工提出想要離職的時間。一般是要提前一個月。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

我寫了離職申請,但是我在申請標明離職日期,未到日期!公司讓我走人

天傑地靈青島人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形成的是事實勞動關係,你可以隨時離開,根本無需寫什麼離職申請,更無需履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義務,你把自己置於被動尷尬的境地。建議你理順與公司間的關係,按照如下思路處理 1 你在公司工作,公司卻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的做法違反了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的規定,需要...

員工在辭職報告上面寫了希望的離職日期。但是公司領導說讓他提前走,這該怎麼處理?算是辭退嗎

不合法。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義務 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即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動者在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被附加了一個 30天 的提前通知義務。在這個義務的背後,還隱藏著一個用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