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嗎

時間 2023-02-14 15:25:09

1樓:匿名使用者

若工作時間超過一個月,單位不簽訂合同屬於違法,由於單位存在過錯,你可以隨時向單位提出辭職,並且當天結算工資走人,違法的部分還可申請雙倍工資賠償。若工作時間在一個月內,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辭職一般需要三天內提出申請。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可以隨時辭職嗎

2樓:困難解決局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time時光流年

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為不定期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八十二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樓:漲法律知識

不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工麼。

5樓:南京追夢網路科技****

1、根據規定,勞動者提出離職的,轉正的,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的,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時間一到,即可要求勞動者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結清工資。如急需辭職的,可以嘗試與單位協商溝通,要求立即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結清工資。單位不得因此剋扣你的工資。

2、若單位一直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書,你可以向單位主張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的權利。

6樓:雒嘉欣律師

可以辭職,但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法律規定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7樓:紫雲飛

任何時候你都可以辭職,無論有沒有合同。

沒有簽定勞動合同,也要提前一個月寫辭職報告嗎

8樓:兩個平方數

沒有簽定勞動合同辭職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如果還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辭職。

適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適用《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樓:韓飛律師

也需要按照正常程式離職,但是並非是一個月。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提前一月寫出申請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隨時走人。需要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不想續簽,職員和單位都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進行協商並交接工作。

11樓:網友

從法律上講,不管籤沒簽勞動合同,只要形成勞動關係,單位和你都應當遵守勞動法的規定,當然也包括你說的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了。

不過公司和你沒簽勞動合同,那麼公司恐怕沒有給你辦勞動保險等手續,你的檔案公司也無法控制,那麼如果你一走了之,公司除了打官司起訴你,再沒有其他手段能控制你了。

未籤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

12樓:溥修筠

1、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必須提前1個月提出辭職,除非①在試用期內的;②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③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另外,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多不能超過6個月,也就是說即使沒有給你們轉正,超過6個月的都屬於正式員工。

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一般是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的,除非是有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例外情形,你的情況應該需要支付賠償金的。

4、至於社會保險,你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是申訴,應該會讓單位補上的。

13樓:勤昆迴心諾

可以的,雖然沒簽合同但你們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最好能通過正常程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14樓:郭蔚六雅豔

工資可以全拿。

因為沒有籤合同。

而且你也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再就是你可以去勞動部門仲裁你公司沒有給你籤合同有兩倍工資賠給你。

前提是你要找一些你工作的證據。

比如說出勤卡。

員工卡工資單。

仲裁後讓你公司還要給你補交保險。

15樓:慕惠種一璇

還是寫辭職申請的好,2個月的工資啊!你想走也不一定要提前一個月,工資是一定要拿的!

16樓:蒼洱白子

1、沒有籤勞動合同,那麼公司辭退員工,也不會給你經濟補償的。

2、勞動法確實規定,沒有籤合同,但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那麼勞動關係就確立了。但在現實生活,你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往往以無合同,被當地這些部門拒絕解決問題。因此,許多人,特別是農民工,只能通過極端的方法來維權。

3、你的情況,如果想獲得經濟補償、雙倍工資賠償,那麼只能上訴法院解決。

17樓:農民學電腦

未籤勞動合同,但雙方已建立勞動關係,視為不定期勞動合同,可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共識,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否簽定勞動合同,只要你在這個公司幹過,在法律上就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所以,轉正之後,只要你辭職就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公司沒有正當理由炒你,就要支付賠償金,除非是有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例外情形;單位也必須給你繳納社會保險,不交的話,去告。

當然這些的前提是你要保留好證據,比如說用人單位的工資條、出入證明、工作證、章印等。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馬上辭職嗎?

19樓:知道

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辭職?

20樓:張煒林律師

沒簽訂勞動合同,一般不可以直接辭職走人。勞動者如果要離職的,需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才能辭職走人;或者勞動者在試用期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一般不能夠立馬辭職走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你好,請問我還有什麼能夠幫您的?

21樓:穎河小趣

你又上當了,這就是不籤合同吃虧!但是對你也有利,看你怎麼操作,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要求雙倍工資賠償!因為他沒有籤勞動合同!

22樓:西理機

你什麼辦法也沒有。合同是對雙方約束的。如果沒有合同,老闆約束不了你,你也約束不了老闆。

但是由於是先工作後拿錢,所以此時你的錢在老闆手裡,實際上你更吃虧一些。看得出來老闆和老闆娘沒有把公司的工作效率搞好,兩頭領導。

23樓:餘村林場

1、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代表勞動關係沒有建立,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您不能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理由馬上辭職。

2、您應該收集證據,證明您在印刷公司工作了一年年多,這樣,您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要求印刷公司從用工之日滿一月的次日起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支付您二倍工資。

3、您有證據證明應該支付提成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如您馬上辭職,可能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能要賠償損失。

建議跟公司協商,用您的二倍工資(作為談判籌碼)交換立即支付應得提成。

順祝好運!

24樓:韶碧及曉蕾

按照勞動法規定,你的情況已經可以算是簽訂了無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已經無權開除你了。

沒有籤勞動合同辭職的話是不是也要提前一個月?

25樓:實若谷靖璧

1、辭職要合規合法理由非常重要,最好不是自己的原因,否則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2、其實只要理由正確,辭職通知短短幾句話就可以了,注意不能是辭職申請,因為只要理由合法是不需要批准的。但必須確保送達,也就是說要單位簽收或**信送達。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這不但合法合規,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他找不著你的叉,一般單位在這些問題上都會出錯的。

4、所以你的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提出辭職。並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支付入職一個月以後至今的雙倍工資;依據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5、如果單位不支付上述費用,解決的法律途徑有三:

——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仲裁時,你可儘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工作證就足夠了),有利於裁定,沒有也不要緊,勞動糾紛案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舉證責任的主要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6、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提前月口頭辭職,是否對自己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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