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個關於房產繼承的問題(急)關於房產繼承的問題

時間 2023-03-20 09:50:13

1樓:瀟灑金剛

從贈予角度看,母親在去世前就已將房產贈予給三女兒,這是合法有效的。

(2)從繼承角度看,母親的自書遺囑也是有效的,三女兒可以單獨繼承。

由於父親去世時房產尚未取得所有權,所以不能作為父親的遺產,因而其他子女不可從父親處繼承。

由於大女兒付房費38年,大女兒可以以盡主要照顧義務為由爭取一些遺產。

2。遺囑只要不是偽造的就有效。收條與此事無關,母親可基於自己的意願處分財產或立遺囑,無需任何理由。

3。法律沒有規定誰支付房款房產歸誰所有,這與此事無關,現由同2。

4。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欺詐。您的問題也有一定道理,但是如何證明三女兒欺詐呢?

也許你從父親單位處瞭解到實際房款,但你又如何證明三女兒給的不是七萬元呢?這七萬元用於從您母親處買房,您母親將產權以七萬元轉讓給了她。退一步講,即使你能證明,那收條也表明您母親是認可七萬元的,如果你母親願意這麼做,甚至為了不至於太傷害你們之間的感情而與三女兒「串通」,這也只能說明您母親就是想把房產給三女兒,這又回到2所述理由了。

但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因為購房都是三女兒辦理的,您母親根本不知道買房只需七千元(這一點您如何證明呢?),這時確實存在三女兒欺詐的行為,(1)根據合同法54,受欺騙方可申請法院撤銷(但您母親已經過世,您作為法定繼承人是否有權訴訟,我也不太清楚,可能不行。

)(2)根據繼承法第22條第2款,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然後法定繼承。但由於您母親過世前就把房子給了三女兒,所以這裡已不是繼承的事了。

5。沒有。假設您母親受到欺騙,但她在世時並沒有追究,其他人就無權追究了。因為您無法證明您母親如果知道受欺騙就絕不會那樣做。

6。大女兒可要求適當補償,補償多少由法官判,也可協商,見1。

2樓:明慧還輕捷的瑰寶

按照國家繼承法規定,在被繼承人有遺囑的情況行,必須按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所序繼承法執行【遺囑必須具備法律效率】。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繼承法第二章的有關規定,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有被繼承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

在無第一順序繼承人時,按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此案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就得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原則上是男女平等,但有和被繼承人一起生活的,進了撫養義務的,和生活有困難的,應當多得。

如被繼承人的父母和配偶尚在人世,也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之列。除進了撫養義務和生活困難可以多得外,其餘人應當平分。詳情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章和第三章。

那個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國家會收回百分之50之說,純屬謠言。國家只有在無任何繼承人的情況下,才會收為工用。為此你們大可放心。

如還有不詳之處,請發資訊,再做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3樓:周其翼

我們上學期剛學了法律基礎,對財產繼承有一些瞭解,我想儘可能說說我知道的吧!

按照你所提問題,老人無配偶,現有2子2女,且與小兒子同住。那麼在兩種情況下:

① 有遺囑:按照遺囑分配財產,但是遺囑必須經公證,即有法律效力;

② 無遺囑:兒子和女兒都是合法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應平均分配。考慮到老人與小兒子同住,各方面對老人都有較多的照顧,可以適當的多分財產。

另外就是你說的國家要收回房產的問題,我們上課的時候沒有提及呢,希望諒解!我是學理工科的。有時間一定幫你查詢!

!!!首先問一下那老人的房子是私房還是公房?

那就要重新考慮了~~~

4樓:塵非緣

有遺囑時,並且遺囑具有法律效力,按遺囑繼承。

無遺囑時,繼承權男女平等;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情況下均等;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對被繼承人盡主要撫養義務或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此案中無遺囑的情況下,老人的小兒子可以多分。

相關內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章法定繼承。

在有繼承人的情況下,國家不會收回房產。

第四章第三十二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

呵呵,如果產生了遺產糾紛,請描述一下具體的情況我可以再加些補充。

5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學法律,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繼承權,並且尚未實行遺產稅,國家不會要你的。

關於如何繼承,首先如果有遺囑的話,按照遺囑,無遺囑的話,依照法律規定進行繼承,按照我國法律,男女在繼承權方面是平等的,所以,四個子女可以平分。

但是,依照尊重當地風俗的做法,農村女孩是沒有繼承權的,國家法律也不能強行要求,這一點必須注意!

6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不會要的,4人平分,不過我們北方的風俗一般是給兒子的, 遺產一般不考慮女兒,不可能真的平分,只是給其中一個,然後他再補償其他三個也可以。

7樓:網友

4個人平分!!!

國家沒資格**百份之50的。

8樓:無敵老牛蝨

4個人平分,然後房子做價,每個人按房價的25%拿個人所得稅。

9樓:石頭說話_實話

我想國家要的是遺產的過戶費,誰贍養誰拿的多,如果有遺書,那會以最後一次的為準,我相信,母親才是最重要的,讓他們好好孝敬母親把,不要把心思都放在遺產上,古話說的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寶都沒了,還有什麼呢???

10樓:老鹿**

建議樓主把問題發到法律專欄去諮詢一下,煩惱專欄的朋友一般都不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別因為我們的而耽誤了您的大事!

關於房產繼承的問題~

11樓:ly南海之夢

如果婆婆在沒立下遺囑的情況下,那麼婆婆去世後,其婆婆的所有的財產都應該按《繼承法》由法定繼承人進行法定繼承。

《繼承法》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綜合《繼承法》上述規定,婆婆,下面有3個兒子、一個女兒,都是法定繼承人。雖然婆下面的兒子女兒先由婆婆去世,只剩下一個兒子;但那些先於婆婆去世的兒子女兒的後後代可以代位繼承。

所以從法理上說,這個房子不能成為在世兒子一個人佔為己有。

當然,在協商繼承分配時,經繼承人同意,他家也可以多分配些。

12樓:匿名使用者

那個獨兒要是請律師的話 這個房子是不是能夠佔為己有?

不能佔為己有。

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杜絕他佔為己有呢?

婆婆的子女先於婆婆去世的,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其父母繼承,和這個獨兒均分婆婆的房產。

這是法律規定,這個獨兒是無法獨佔的。

樓上的連代位繼承都不懂,就不要瞎說了。

13樓:網友

她只剩這個兒了,那就是全歸這個兒的了。

請不請律師都這樣了。

房產繼承問題

14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我老公以他自己的名字買了一套房,現在我們共同還按揭。

有什麼方法可以加上我的名字除了過戶,因為那個要很大一筆費用。

15樓:泠映爍山新

是的,這個可以辦理。

房產繼承問題,

16樓:網友

1、父母共有住房為夫妻共同財產,父親去世時,沒有遺囑就產生法定繼承。房子一分為二,1/2是你母親的個人財產,1/2作為法定繼承財產,由你母親、你和你兄弟姐妹、以及你爺爺奶奶繼承。

2、你母親只能處分屬於她的那一部分(可以指定給子女當中的某一個人單獨繼承),即房屋原來的1/2,以及從你父親那裡根據法定繼承所獲得的部分價值。

3、你母親如果立遺囑處分了不屬於她的那一部分,你可以要求其他兄弟姐妹補償現金。

17樓:古裡精怪田

1.父親的是法定繼承 母親無權干涉 只能繼承一部分父親的遺產 其他的平均分給晚輩直系血親。

2.母親的可以依照她自己的意思表示來立遺囑 可以完全給予一個人,哪怕是毫不相干的人 ,但是她的繼承人沒生活**的要給與一定的幫助。 如果其他繼承人有生活**就不需要給他們補償了!

3.具體的法律條文在民法通則裡面的法定繼承裡面 還有遺囑繼承裡面你看法律條文還不如我們給你講解呢 很枯燥 我是學法律 這是最基本的!

18樓:淘淘

可以指定給某一個人單獨繼承,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繼承的效力是有先後順序和大小之分的:經過公證的遺囑》沒有公證的遺囑》法定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兄弟姐妹才能遵照法定繼承,平均分配。

19樓:焦映光年

1、遺囑可以處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產,可以指定某一人單獨繼承。

2、是否其他兄弟姐妹補償是繼承人自己的事情,可以根據家庭情況自行處理。

法律依據是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請教有關房產繼承的問題?

20樓:z律師

有具體的問題是什麼嗎。

請問房產繼承的問題?

21樓:法邦網專家

1.祖屋過後到你男友名下,說明這房他父母贈與你男友,則屬於你男友個人所有。

2.你父母給你的房子寫個贈與協議或是公證為你個人所有均可。

3.你們共同供的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一般是平分,還要看具體情況。

1、視為他父母對你男友個人的贈與,已不在是他父母的財產,不可以發生此財產的繼承。

2、是的,在結婚前過戶到你的名下,婚前個人財產不轉化為婚後共同財產。

3、一般應該均分,但是你男友有他家裡資助的首付,供款較多,可以分得較多。

記住,法律在這方面是很公平的,對女性也有較多照顧,雖然婚前財產約定無可厚非,但是刻意規避也不可取,婚姻應當是以感情為基礎的,這讓你男友知道了會很傷心的。

求助~關於房產繼承的問題~

22樓:網球寶貝

這涉及到代位繼承。它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製度。

《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或母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在此情況下,長子的子女均有繼承權。且只能繼承屬於其父親應繼承的份額。如果老人其他子女皆表示放棄繼承,長子其中一個孩子也放棄繼承,此處房產可以直接由長子的另一子女直接繼承。

但為防止不必要的麻煩,應和其他繼承人書面協議並進行公證、及時變更房產手續。

23樓:水果貓

1.長子的兩個孩子可以作為其爺爺的第一順位繼承人。長子的兩個孩子屬於代位繼承——代替他們已經過世的父親繼承他們爺爺的遺產。

2。如果老人的五個子女以及過世長子的1個孩子均放棄繼承,那麼作為唯一的仍然享有繼承權的那個孩子需要和放棄繼承權的人簽訂一份協議,寫明他們放棄繼承。並且此協議需要公證,公證時所有人都要在場。

2。公證結束後,拿著老人的死亡證明,其父的死亡證明,拿著公證協議,拿著房產證,身份證,還有費用,可以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只有過戶了,這個人才是這項不動產——房產的所有人。

關於繼承房產的問題,關於房產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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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問題,關於房產繼承的手續問題

根據你說的情況應該是沒有遺囑的。關於第一個問題,你爺爺不止這一個兄弟吧,所有的兄弟姐妹都是有份的,一般是平分 沒盡贍養義務的少分或不分 不管你爺爺去沒去世,他都是有繼承權的,去世了由你爸爸代位繼承。因此談不上優先不優先,都是平等的。關於第二個問題,還是沒有什麼優先於不優先的,也不管寫誰的名字,你的爸...

關於房產繼承的問題,關於房產繼承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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