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求解答。求律師,一個法律問題求解答

時間 2023-03-20 18:45:07

1樓:吳志素

可以向檢察機關反映情況,也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

2樓:昌墨

首先你的問題沒說清楚:送你同學進看守所之前履行法律手續沒有?你同學有在拘留證上簽字嗎?

如果沒履行法律手續--也就是說沒有在拘留證上簽字的話,肯定是非法的。不過沒有拘留證想把人送到看守所應該是不可能的,再厲害的派出所所長也辦不到。

如果履行了法律手續--說明你同學已將對方打成至少輕傷,已經構成傷害罪。傷害分:輕微傷、輕傷、重傷三種,輕微傷適用治安處罰法--也就是說可罰款或處15天以下拘留(在行政拘留所執行),輕傷和重傷適用刑罰(通俗的講就是說要判刑的),如果構成輕傷或重傷,犯罪嫌疑人要先行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執行),訴訟後由法院判刑。

還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傷害罪的構成是不看事件的起因,只看結果(也就是說誰受傷),起因只是法院量刑輕重的依據。

順便提醒你:索要自己丟在別人車上的東西方法要得當並注意保留證據,本案可在和對方通話過程中錄音,到派出所或法庭錄音可當證據使用。

3樓:網友

既然沒抓住別人尾巴。這個虧你只能吃。記得法律靠的是證據,別說你沒有證據了,有證據不夠鐵證也沒用。打這種**一定要錄音留證啊。

一個法律問題求解答

4樓:丁俊濤律師

你好,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警察的干預鬥毆行為屬於職務行為,而非行政行為;因為行政行為的主體只能是國家機關,張某作為個人是不能成為行政主體的;

分局領導的理由不成立;理由如下:

(1) 雖然張某是在下班時間,但是作為警察有維護公共安全的義務,因此即使在非工作時間,也應認定為職務行為;

(2) 雖然發生地點是飯館內,但警察執行公務不受地點限制,因此張某有權在該地點行使職權,維護公共安全。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法律相關的問題,個人建議你找律伴這,問下律師,這樣準確,也會比較具體。

6樓:匿名使用者

1、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時間,遇有其職責範圍內的緊急情況,應當履行職責。人民警察的職責就是維護社會穩定,發現危害社會的行為,有權制止,其職權代表行政機關,其後果應由行政機關承擔。張某干預鬥毆的行為屬於行政行為。

張某作為一名人民警察,賦有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法定義務。因此其行為為依職權行為,即公務行為。

2、鐵路分局的理由不能成立,它不符合人民警察法的規定。張某的行為屬於職務行為,不是個人行為。

關於法律問題,求解答! 5

7樓:匿名使用者

所說的買應該是長期的轉包或租賃,我國法律不允許農村耕地買賣。轉包或租賃一定要經原承包人和發包人(村委會)的同意,才有效。

8樓:實在為好

不好意思,你的問題沒有說清楚,關鍵字使人產生歧義,如果沒有錯應該是:你們村裡有人將自己的承包地出租與王姓者從事養殖,你則想將自己的承包地賣與王姓者,法律上是否可行。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土地性質分為國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形式,農村則屬於集體所有,此處的所有指的是物權的歸屬,因此在我國土地所有權是沒有個人所有這一形式存在的;具體而言作為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其承包的土地或說責任田,包括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所有權均歸屬於集體而非個人,此處村民所有的只是使用權,不是所有權,說句不太恰當的話,事實上與租賃戶相差無幾,農民只不過現今將上交提留等應交租金更名為農業稅而已。

作為使用者是無權出賣他人所有之物的,這是最淺顯的道理。同時,從法律規定講,土地法也作了規範,禁止個人擅自買賣土地;合同法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因此,無須糾結。

9樓:錦繡杜江南

農村土地(限本村土地)只能轉讓使用權而已,雙方要到村委會簽定轉讓使用協議書。

10樓:匿名使用者

轉包農村集體土地,需要經原發包人同意,你最好還是找下村委會協商吧。

法律問題求解答

11樓:網友

你應該是法律工作者吧,如果是寫起訴書的案由,我認為就是不當得利。主張不當得利的基礎就是因為對方獲取了家庭共同財產,但沒有法律上的根據。

12樓:海浪小不點

要看贈與的20萬元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甲男的個人財產。

13樓:克拉梅爾斯

那要看那20萬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法律問題 求解答

14樓:匿名使用者

上網檢視當地自考辦每年舉行考試,每開考哪些課程報名到書店買自教材,考試大綱,練習冊,多年來,你可以在家裡學習,或參加輔導學校的問題(輔導班),有資格成為一個完整的課程(60歲以上),以備省法律專業的主考院校參加,通過**答辯,獲得畢業證的**,每年參加司考學習時間,根據當地的每年的數目的開口測試。

15樓:校力學

第一個問題:

張交通肇事罪,吳某,王某不構成犯罪。

張某的行為似乎是緊急避險,但不會突然稻草人,出現短暫,而不是足以讓大多數人在一宗交通意外,避免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可以被認為是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因此,構成交通肇事罪。

吳,王的行為並不一定會危害公眾安全,不具有刑事違法性。

第二個問題:,支援**罪。

放置的**裝置是不特定的人,造成了威脅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16樓:找法網律師

問題的內容 太長了~~

兩道有關法律的問題,求解答!!

17樓:隨便

借款行為有效,因為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並且沒有違反國家法律。只不過溫某起訴到法院也拿不到錢,過了訴訟時效。

第二個問題看起來挺麻煩哈,其實不難。

首先李某的行為是犯罪,屬於「故意殺人罪」,然後林某的行為屬於「故意傷害罪」,但是因為造成的是輕微傷,屬於自訴案件,也就是受害人不追究其刑事責任的話,就只是民事案件。

18樓:匿名使用者

一、雙方的借款行為屬於民事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基於雙方自願行為,有效。

二、李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屬於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應當從重處罰的情形。

林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犯罪情節較輕微,可免除處罰。

求解答。最好律師,謝謝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不構成彩禮,從法律上來說無法要求返還。

20樓:上海吳濱大律師

你情我願,怎麼是詐騙呢?

律師進,諮詢法律問題,律師進,諮詢一個法律問題。

因事故死掉 已經不僅僅是民事法律關係了,因此可以向公安局報案,由它決定是否立案偵查,如不立案,還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申訴。罪名具體分析,可能有如下幾種情況 1教育設施重大責任事故罪 2玩忽職守罪 3故意傷害罪 4過失致人死亡罪 前兩種責任人在學校的行政管理人員,如校長等 後2種包括行政管理人員和教師等工...

法律問題,專家請為我解答,一個法律問題,專家請為我解答

題目有誤。a和b構成故意殺人罪,其中a是教唆犯,b是實行犯。當然前提是a和b 有刑事責任能力。a是不是重點要根據情況而定,不能簡單說a是主犯。a和b犯共同故意殺人罪 a是主犯 但是和前面這個兄弟說的不同 主犯的加重情節已經廢除了 不從重處罰 而是對從犯減輕處罰。廣東胡律師 甲a和甲b都構成故意殺人罪...

求助法律問題,求助一個法律問題

上海楊律師 1 上海公司我和口頭約定,假果這次合作成功的話,今天還會和我有大單子合作,這批損失也算嗎?這不是損失。因為這個僅僅是可能的損失而不是必然的損失,不是雙方簽訂合同時能夠預料到的。況且這種損失很難用貨幣來估算。所以這種損失在法律上是不認可的。2 是賠120w還是賠我135w 這要看當時你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