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有效嗎? 15,怎樣的勞動合同才算是有效的

時間 2023-05-15 14:54:14

1樓:喬安說法

勞動合同是有效的,部分勞動合同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

針對該條的規定,與勞動法規定不一致的部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公司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是要承擔相應的的經濟賠償的。

2樓:網友

這份勞動合同前半部分內容,單位這樣約定並且你簽字同意了,是可以的。後半部分內容,約定是無效的,單位調崗也是需要在合理範圍內進行,如果調整的崗位不合理,單位以此與你解除勞動關係,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你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

3樓:爺你酷斃嘍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4樓:微妙的角度看待世界

根據中國的法律,勞動合同是有效的。

5樓:在酒埠江充話費的錦屏藤

實踐中,對勞動合同效力的確認,應當由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

怎樣的勞動合同才算是有效的

6樓:

勞動局監製的勞動合同比較正規。

最關鍵的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7樓:戚廣利

只要是不違法的勞動合同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什麼樣的勞動合同才算有效合同?

8樓:閆富貴練申

符合勞動合同法必備條款規定的,就算有效合同。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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