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有勞動經濟補償嗎?勞動經濟補償問題?

時間 2023-05-15 18:27:06

1樓:湯安吉

你如提出辭職將失去經濟補償金。

2樓:奔大將

單位不籤合同違法在先,可以辭職並獲補償。建議申請勞動仲裁。

3樓:lawyer劉

針對的你的問題。一、主動辭職是不會有經濟補償的。二、你可以要求你公司支付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降工資是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議一致的,用人單位單方面降低勞動者工資,屬於扣發工資,可要求不足。發生爭議,建議到勞動部門進行申訴或提起勞動仲裁。

4樓:玉膚虯骨膽鳳冠

您好!您可以要求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按您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年限按七年計算,前提是在老闆前任公司工作結束後沒有得到補償,且您需要能夠證明兩個公司的關係。

是否可以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各地對訴訟時效起算點規定的標準不一,有的規定從滿一年後開始算起,有的地方是從離職時起算訴訟時效。您可以諮詢當地情況。

5樓:同牽

江華律師解答:

標準為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6樓:大豐來客

1,辭職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工作年限7年,就補償7個月的工資(以你辭職前3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準)。《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因未簽訂勞動合同而支付雙倍勞動報酬。《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經濟補償問題?

7樓:帳號已登出

這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的為了在勞動者惡意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為了避免可能的用工風險而可以採取的一種法定事由的允許解除勞動關係的途徑。如果在1個月內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是不用支付經濟補償的,超過1個月後用人單位應承擔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法律責任,並同時在行使解除權的時候承擔支付經濟補償的責任。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已經超過1年,視為雙方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此時如果涉及到勞動合同解除的,第一年的工作當然要計入支付經濟補償的計算年限。

支付補償只有在解除合同時才會發生,不知你問的是否是這個意思。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到期,你不想幹的話,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每工作滿一年單位應該補償你一個月工資做為經濟補償的。

勞動經濟補償金

8樓:潘登峰

法律分析: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勞動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勞動者與勞動單位之間無簽訂勞動合同且勞動者勞動滿一個月及以上等情形時,用人單位要對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應根據違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況,給予不同標準的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法經濟補償問題

廣東胡律師 1 勞動局說的不對,經濟補償應該是從你父親工作99年就開始算起的,你父親至少可以得到10個月的經濟補償 2 你父親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簽這個沒辦法,你父親只能要求10個月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 十四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1 單位2005年全面停產,現單位要同你們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你們經濟補償金。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的經濟補償,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算,不受最高十二年的限制 最高十二年是指月平均工資高於統辭行地區上年平均工資三倍的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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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 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