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時間 2025-05-10 06:30:13

1樓:創作者

這個法律規定是依照的」是《婚姻法》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吵逗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公升褲賣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這個訴訟請求法院應該受理。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純鬥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2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法院受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纖仿搭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毀拿決原定大知數額的合理要求。

3樓:王永泰

您好,希望可以幫到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凱爛的;(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叢鍵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滲孫巧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是什麼

4樓:肖紅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是什麼。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為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二)知伍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搭蘆或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譁橋,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第一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二、民事訴訟對證據質證的注意事項包括什麼。

1、質證準備。收到對方的證據後,應當與當事人緊密溝通,就對方提交的證據形成質證觀點,主要圍繞證據的三性。同時有否證據可以反駁對方的這些證據;同時有否證據可以反駁對方的這些證據。

同時,對於複雜的案件,還是要求逐一對對方的證據提出的質證意見形成文字,類似於證據清單一樣,以便**過程中有所準備,在庭審後可以根據庭審情況的變化作修正,在提交**詞中一併提交給法庭;

2、質證技巧。總的乙個原則是圍繞著「三性」進行。首先要聽清楚對方在提供這些證據所要證明的內容。緊緊圍繞對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開質、辯、驗、判。逐一識別、判斷。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內容

5樓:宋聰聰

法條已變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指嫌談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主體不適格,不符合起訴的條件,應依法裁定駁回起訴。

駁回起訴,是指法院已經立案的案唯碰件,如果發現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的起訴條件,對原告的起訴予以拒絕的司法行為。而駁回訴訟請求則是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上的依據,對原告的實體請求權的一種否定。二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適用的條件不同。駁回起訴主要是原告的起訴不符合受理的條件,而駁回訴訟請求是指原告的訴求符合起訴條件,但是缺乏足夠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評判的內容不同。駁回起訴既可以發生在案件審理前,也可以發生在案件審理後,是對程式上的評判,適用裁定的形式。駁回訴訟請求必須是在案件經過實體審理之後,對原告訴請是否支援的評判,應適用判決的形式。

產生的後果不同。原告被駁回起訴,一旦其符合起訴條件,可就同一事實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訴。而原告的訴求被判決駁回後,無新的事實和理由,不得再行起訴。

綜上分析,裁定駁回起訴還是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在於判斷該案的原告是否享有訴權,而不在於案件是否經過實體審理。立案庭在進行立案審查時,對於原告提供的證據材料只是形式審查,只要證據材料符合立案條件即可立案,是否正確應通過實體審查來認定。經**審理查明,如果原者純告享有訴權,在其請求無法得到支援的情況下,就應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其不享有訴權,那麼對於其無法得到支援的訴訟請求,就應裁定駁回起訴。

原告主體不適格,不符合起訴的條件,應依法裁定駁回起訴。駁回起訴,是指法院已經立案的案件,如果發現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22條規定的起訴條件,對原告的起訴予以拒絕的司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6樓:創作者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主要表述了訴訟參與人及其他人的行為偽造、毀滅重要證據、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作偽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等行為的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唯散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指大氏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仿襲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是什麼

7樓:肖紅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是什麼。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如下:

1)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可以不製作調解書;

2)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可以不製作調解書;

3)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可以不製作調解書;

4)其他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案件可以不製作調解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脊塌御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一條。

下列案件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可以不製作調解書:

一)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

二)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

三)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案件。

對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二條。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二、民事訴訟質證的證據的特點是什麼。

1、證據應具備真衫返實性。證據的真實性也叫做證據的客觀性或確定性。證據的真實性是證據最本質的特徵;

2、證據應具備關聯性。證據的關聯性又稱相關性,指證據與案件事實存在著客觀聯絡;

3、證據應具備合法性。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證明案件真實櫻巖情況的證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弟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

8樓:

摘要。親親,第二百一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弟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

親親,第二百一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抗訴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再審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級人民法院再審,但經該下一級人民法院再審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具體內容是什麼?謝謝。

9樓:ray的遊戲世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三條 被執行人與他人惡意串通,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三項,民事訴訟法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一項內容是什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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