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工廠扣除20天的工資押金說是培訓費怎麼辦

時間 2025-06-16 11:45:28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培告陪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友薯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配蠢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心菲琳

用人單位出資對員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員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員工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依據用人單位向提前解除勞動公升世合同者索賠培訓費,只限於「出資培訓公升返」的範圍。具體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委託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培訓中心、職業學校代培學生;

二)出國或異地培訓、進修、研修、做訪問學者等,其費用包括各種學雜費、往返交通費、置裝費和在外期間生活補貼。用人單位需提供的支付憑證,主要指員工培訓的學雜費等,一般不包括聘請講師和添置裝置的費用。公司給員工提供的是「企業內訓」,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憑證,員工可拒絕賠償。

有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處理吵笑飢。

員工辭職時培訓費如何扣除

3樓:陳友聯

法律分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培轎,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敗悶。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察中彎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在工廠幹了三天辭職了老闆卻不給工資怎麼辦

阿鈺筆記 1 協商解決。2 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 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 的經濟補償金。3 直接申請仲裁。蒐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

沒簽合同幹了月20天辭職的,能不能拿到工資

只要能證明你的勞動關係 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不僅能拿到工資 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支付 免費的 安佐法律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 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可以主張滿一個月的次日起的雙倍工資,前提是要有證據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 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

勞動法離職工資結算,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辭職工資結算的幾種情況

您好 根據您描述的事實,嘗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回答如下,供參考 1 用人單位裁員需要遵守相關法律的規定。2008年1月1日生效的 勞動合同法 對裁員有詳細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