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沒辦結婚證的事實婚姻離婚是根據不同情況來處理的。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辦理離婚就直接按一般婚姻處理;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後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訴訟離婚時,法喚廳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笑鏈鍵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碰巧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2樓:知識淵博的幸運星
實婚姻本身就是一種違法婚姻,是未經法定程式、未經國家法定機關認可而建立的婚姻關係。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補辦結婚登記以後再進行離婚登記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源腔鬧解釋(二)》第一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按一般共雹罩同財產處理。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於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3)智財權的收益;(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圓帆有的財產。
3樓:網友
沒有領結婚證的事實婚姻離婚的時候,雙方溝通好,處理一下財產分配,就可以和平離婚了。
4樓:網友
那就存在離婚的問題。原來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5樓:惠企百科
沒有結鎮中婚證的事實婚姻辦理離婚搜旅純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
需要按照下列手續辦理:
一)要求離婚的這一方要寫好起訴狀然後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起訴之後法院會進行審查,法院會在七日之內絕對是否立案世咐,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立案受理,並向被告送達起訴狀,然後被告要進行答辯。
沒有領結婚證的事實婚姻怎麼離婚?
6樓:程巖
法律分析: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相稱的同居關係,應以1994年2月1日為時間界,以法定結婚實質要件為判斷標準,如果1994年2月1日前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或者1994年2月1日之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且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前補辦結婚登記的,均按照普通的離婚訴訟進行審理。男女雙方依法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效力從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時起算。
如果起訴時男女雙方不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或者雙方雖然在1994年2月1日之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但沒有法補辦結婚登記的,則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我沒有領結婚證但是事實婚姻,怎麼離婚呢?
7樓:華律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規定,未按婚姻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因此,事實婚姻如雙方要離婚必須到法院起訴。要提供雙方何時開始同居生活的相關證據,這樣法院才能依法認定是否構成事實婚姻,以及婚姻關係的起始時間,再進一步認定哪些屬於婚內的共同財產,並依法進行分割。
如果證明不了雙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開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通常難以認定為事實婚姻。此時,法院會要求雙方補辦婚姻登記,補辦以後,按離婚程式處理;不進行補辦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8樓:網友
我國新婚姻法出臺後取締了事實婚姻這一說法,取而代之的是非法同居關係。但是自2001年版12月27日起,未權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經補辦登記,其事實婚姻關係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認與保護。那麼法律是如何對事實婚姻進行保護的呢?
且看下文:根據最高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之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按照上述的規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時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承認事實婚姻關係,法律予以保護;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後沒有辦理婚姻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這種情況下事實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以上就是相關回答,如果沒有結婚證但屬於事實婚姻是不用辦理離婚手續的,但是在同居期間的財產也會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處理,事實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屬於非法同居關係,
9樓:法妞問答**諮詢
同居發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此時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內記,否則只能到容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同居發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後,這種情況不屬於事實婚姻,屬於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
10樓:網友
要看是何時的事實婚姻,如果是近幾年的無需辦理離婚手續。
11樓:0白白的元寶
沒有結婚證就不需要辦離婚。
沒有領結婚證的事實婚姻如何離婚
12樓:趙麗
沒有領結婚證是事實婚姻,當事人想要離婚的,可以先到民政局查詢結婚登記檔案,民政局出具查檔證明鍵桐,然唯純後當事人再帶著結婚所需證件到當事人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重新辦理結婚證,拿到結婚證後,雙方便可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
一、邊久結婚的地方叫什麼局。
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即各地的婚姻登記處,是同一級民政局的下屬單位。婚姻登記包括結婚登記、離婚登記,結婚登記包括初婚登記、再婚登記。
辦理結婚證需要男女雙方持相關證件及材料,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二、結婚證遺失了怎麼辦。
補辦結婚證的手續是:近兩年登記結婚的夫妻,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婚姻登記處,補辦人只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補辦,當天即可拿到新證。登記結婚已經超過兩年的夫妻想要補辦結婚證,則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影印後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即可,當天就可拿到新證。
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應當辦理《夫妻關係證明》。申請辦理《夫妻關係證明》應提交以下證件: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4、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二寸)三張。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及有關證件之日起7日內審查核實並出具《夫妻關係證明》。稿山坦需要說明的是《夫妻關係證明》與《結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辦結婚登記必須符合關於結婚登記的所有法定要件,辦事人雙方必須同時到場,只能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補領結婚證並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沒有領結婚證的事實婚姻怎麼離婚
13樓:章芊昊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結婚的,我國是承認事實婚姻的,但是1994年2月1日後,沒有結婚證,雙方是同居關係,現在可以解除同居,就子檔唯女及財產進行分配,無需去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目前,只有經過婚姻登記,領過結婚證的才是合法的夫妻,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沒遲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條 【婚後雙方互為家庭成員】登記結婚後枯蠢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我沒有領結婚證但是事實婚姻,怎麼離婚呢?
現在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沒有登記結婚就不屬於合法夫妻,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求法院判決解除你們的非法同居關係就可以了。沒有結婚證,居住在一起,就是情侶關係呀,即便是四年多,也只是情侶。你們有孩子的話,可以要求他付撫養費,但是你們沒有孩子。你是不是不想分手,或者想分點財產。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起訴,...
有了孩子沒領證屬於事實婚姻嗎,沒領結婚證,但辦了酒席有一孩子,屬於事實婚姻嗎?想結束該怎麼做
算。說到事實婚姻,首先要解釋一下何為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沒有按照 婚姻法 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那麼,事實婚姻現在是否還存在?是否還有效?將是涉及到有無繼承權的關鍵問題。根據 婚姻法 司法解釋一第五條與第六條,對該問題作了明確的規定。第六條規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
沒有領結婚證,有事實婚姻,也有孩子,那算是結婚嗎
這種情況不算結婚 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事實婚姻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