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銷合同的區別

時間 2021-12-23 03:59:01

1樓:匿名使用者

無效合同,又稱為絕對無效合同

(一)無效合同的概念

無效合同,是指因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國家不予承認和保護的,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二)無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無效合同的法律後果

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可撤銷合同,又稱為相對無效合同

(一)可撤銷合同的概念

可撤銷合同,是指因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意思表示不真實,通過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撤銷權,可使已經生效的合同變更或歸於無效的合同。

(二)可撤銷合同的情形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當事人請求變更合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撤銷權的行使是有時效限制的。

(三)可撤銷合同的法律後果

被撤銷的合同,同無效合同一樣,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效力待定合同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對於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但並不屬於無效合同或可撤銷合同,法律允許根據情況予以補救的合同,稱之為效力待定合同。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後果

對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訂立的合同三種情況,合同法允許採取補救措施,使之成為有效合同。

2樓:匿名使用者

效力待定合同是沒有生效的合同等待確認,可撤銷合同是已經生效的合同因一定原因可以撤消啊

3樓:匿名使用者

可撤銷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即在沒有撤銷前是有效的,而效力待定合同一開始就存在不確定性,是一個即可能有效,也可能無效的中間狀態,具體可參考以下內容. http://zhidao.

法律上,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銷合同的區別

4樓:天堂的雨傘

可撤銷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允許合同當事人撤銷該合同,使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溯及既往地歸於無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與可撤銷合同都屬於相對無效合同,它們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當事人及合同有關人員的利益,一般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兩者的主要區別如下: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質不同。可撤銷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實」的合同生效要件或嚴重違反公平原則如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當事人主體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無行為能力,無**權、無處分權等。

2、效力狀態不同。效力待定合同處於效力待定狀態,既非無效,也非有效。其有效還是無效取決於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對人的是否追認或撤銷。

而可撤銷合同在合同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並經法定機關確認無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當合同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並經法定機關確認無效後,為自始無效合同。

3、有權主張並影響效力變化的當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認或拒絕追認,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對人撤銷,此追認或撤銷直接向合同當事人進行,無須向法院或仲裁機關請求;而可撤銷合同只能由受損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機關請求撤銷,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要求。

4、受時間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應在法律規定的催告追認期間內(我國《合同法》規定為1個月)作出追認或拒絕追認的意思表示;而可撤銷合同,當事人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撤銷權,否則該權利消滅。

請問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聯絡和區別是什麼?

5樓:沉默的小白羊

合同的有效要來求具有完全民自

事行為能力 雙方基於相同的意思表示 並且沒有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法律和社會的公共利益的。

合同的無效,如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規定的。

可撤銷的合同情形有 因為重大誤解,或者簽定合同時候有欺詐,脅迫,顯失公平,乘人之危,導致一方利益受損。 當然欺詐,脅迫簽定手段簽定的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是無效的。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後不能完全的符合生效的條件

合同效力的待定比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定的合同,在沒有經過法定**人的追認情況下就是效力待定的, 比如超權**的情況下籤定的合同,在沒有經過被**人的追認情況下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 再比如無權處分人對所有權人的財產進行處分簽定的合同,再未經過所有權人追認的情況下效力是待定的。

效力待定的合同,經過補正或者經過追認,使合同消除瑕疵就可以成為有效的合同,反之則無效。

本人才疏學淺,如有說的不好不對不足的地方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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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力二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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