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簽完勞動合同沒給本人怎麼辦,我們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一直沒有給我們個人,合法嗎

時間 2021-06-11 15:23:10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公司要,如果公司不給,可以向當地勞動局下屬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當然,如果你打算幹滿這勞動合同約定的一年,暫時還是不要投訴的好,到合同到期或合同期內有勞動糾紛時再投訴也來得及。否則,通過投訴合同是拿到了,但可能公司會認為你是一個刺頭,在適當的時候找茬把你辭了。

3樓:維權律師

合同一般至少是一式兩份,你可以和公司要啊!公司一般會給的。如果不給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只能自己看著辦了,當你侵權時再投訴

我們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一直沒有給我們個人,合法嗎

5樓:海淀緣

您好!個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務合同應一式兩份,人手一份,您應該去索要您的勞務合同,必定勞務合同是保障您勞務權利的有力證據。一旦有勞務糾紛的事宜出現,勞動監管部門都會讓出示勞務合同,並收取一份影印件備檔的。

公司若有損害員工勞動的情形,比如落繳保險/不給付離職經濟補償/拖欠工資/苛扣工時等情形,那就要按照合同約定來解決,如果個人手上沒有勞務合同,沒有充足的勞務事實關係證據的話監管部門也不好受理,所以國家勞動法規定勞務合同企業與個人必須都有存案,以保護職工的勞動勞務權利。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你作為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單位當然應該給你一份合同,你可以找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索要合同。為了避免單位多心,隨便找個理由就行了。

補充:你本人是否在合同中籤過字,如果簽過字即意味著合同成立,而簽訂合同的老職工是一部分,單位不承認可以聯名投訴。也許沒有那麼嚴重,你可以去索要合同試試。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一、向用人單位要;

二、不給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索要,否則公司做出一些對你不利的事時,你可能無力反擊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沒有勞動合同的公司是違法的。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公司和我簽了合同但是沒有給本人一份算違法嗎 ?

10樓:低調低調低調低調低調

違法。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想辭職,必須要到勞動合同。你的權益才好得到保障。

擴充套件資料

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要知道,這些資訊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資訊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3、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4、不要籤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業為應付檢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讓勞動者簽名、按手印,走一個過場,勞動者也不拿合同當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沒有蓋章。一旦發生勞動爭議,這類合同是無效的,同時,勞動者的維權成本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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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 而且勞動合同,必須給您一份,協商不成,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