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人說不幹就不幹了怎麼辦,我想辭職不幹了,公司不肯放人怎麼辦?

時間 2021-07-13 13:15:35

1樓:匿名使用者

他不幹說明書 你沒留住他的心噻 老闆做人不做事 老闆做人,不做事

說到這,我們就必須先談談「無為」這個詞。「無為」出自老子《道德經》。他認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說,事物的最根本規律就是自然,即自然而然、本然。

既然這樣,那麼對待事物就應該順其自然,讓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去發展,不對它橫加干涉,不去影響事物的自然程序。這裡面需要強調的是,老子說的「無為」不是無所作為,而是不隨意而為,不違道而為。

所有機制都是在指導員工向好的方向進步的,員工彼此之間也會因為業績的不同而彼此較勁、競爭,這時候的激勵就要順勢而為。江蘇王經理告訴筆者說,他從來不批評業績差的員工,相反,他會選擇業績最好的員工來表揚,「××,這個月工作完成的很突出啊,不過,我對你哪都滿意,就是有一點,別太拼命了,早點回家陪陪老婆孩子。」

王經理認為,具體問題老闆根本沒必要去指出,這裡有好的標杆,你只要順勢點一下,大家就都明白該向誰學習,也知道該怎麼幹了。相反,如果違反規律,而去批評指責那些業績較差的業務員,這樣你不僅給他們帶來反面的壓力,更讓業績好的員工覺得岌岌可危。

很多老闆的腦袋上都會有自己欣賞的格言名句,出現最多的是「難得糊塗」,但是我們也看到,掛鄭板橋這幅字不代表他真的明白什麼叫糊塗,相反,很多老闆嘴裡唸叨著「難得糊塗」,心卻比針還要細。計較業務員出差有沒有住超過150元的賓館,計較業務員借**下了頓館子……對於一個公司來說,組織這個團隊的人員有老闆、經理和員工三部分。三人各司其職,老闆的工作是做人,經理是做事,員工是做技。

細枝末節的問題應該由經理來指揮、監管,而不是老闆,老闆要完成的任務是讓員工信服,並樂意跟著你做事情。無為」的老闆要懂得權利下放

即使有犯了錯,該去批評指正的也不是老闆,而是中間的經理。所以,很多時候老闆需要把自己的角色隱藏起來,把頭抬起來,徹底把自己變成局外人,只有當大腦能夠脫離繁瑣勞動的時候,這樣的團隊才算是走上了良性發展的道路。換句話說,權力下放也是「無為」的一個要求,這個工作暗含的意思是信任,只有老闆信任經理,下放權力;經理才能信任員工,下放關心;進而員工才能信任老闆,奉獻責任心。

從親歷親為的一把手變成第三者,無疑是需要勇氣和魄力的,但也只有這樣才能讓經理的「權」和自己的「威」真正體現出來,成為凝系團隊的精神力量。

很有超商提出了「放下架子」的管理方法。這個方法的意思是說老闆要姿態放低,權力下放,如果可以的話,甚至可以把自己置身事外。說到底,其實就是在講一個「無為而治」的道理,作為老闆,要「無為無不為」。

「無為」是指不做損害團隊穩定和影響進步的事情,不參與團隊工作和各部門職權的實施,不正面去給員工施加壓力,不影響團隊積極向上的氛圍;而「無不為」是指老闆要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指明方向、鼓勵團隊、權力下放。

說到這裡,我們就需要對最前面的「權」和「威」做一個新的解釋:「權」是指經理們是否真正擁有權力,能夠暢通的行使手中權力;而「威」是指,老闆是否放下了架子,讓人信任、信服,乃至忽略了他的地位。

最後說一句,關係是一個相互的東西。要想讓員工尊重並認可你,首先你要學會尊重他們,輕拍一下肩膀的鼓勵,或者一句「你好,辛苦了」,都會讓大家心裡感覺到溫暖。「難得糊塗」心裡明白就好,可以摘下來了,「養士如飼鷹」這樣的話更應該扔進爐裡燒掉……

2樓:微心心晴

壓工資 籤合同 就這些 公司是自己開的 政策是自己定的

你等於皇帝 但是也要民主 考慮雙方的利益 然後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風險最低化

說到這,我們就必須先談談「無為」這個詞。「無為」出自老子《道德經》。他認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說,事物的最根本規律就是自然,即自然而然、本然。

既然這樣,那麼對待事物就應該順其自然,讓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去發展,不對它橫加干涉,不去影響事物的自然程序。這裡面需要強調的是,老子說的「無為」不是無所作為,而是不隨意而為,不違道而為。

所有機制都是在指導員工向好的方向進步的,員工彼此之間也會因為業績的不同而彼此較勁、競爭,這時候的激勵就要順勢而為。江蘇王經理告訴筆者說,他從來不批評業績差的員工,相反,他會選擇業績最好的員工來表揚,「××,這個月工作完成的很突出啊,不過,我對你哪都滿意,就是有一點,別太拼命了,早點回家陪陪老婆孩子。」

王經理認為,具體問題老闆根本沒必要去指出,這裡有好的標杆,你只要順勢點一下,大家就都明白該向誰學習,也知道該怎麼幹了。相反,如果違反規律,而去批評指責那些業績較差的業務員,這樣你不僅給他們帶來反面的壓力,更讓業績好的員工覺得岌岌可危。

很多老闆的腦袋上都會有自己欣賞的格言名句,出現最多的是「難得糊塗」,但是我們也看到,掛鄭板橋這幅字不代表他真的明白什麼叫糊塗,相反,很多老闆嘴裡唸叨著「難得糊塗」,心卻比針還要細。計較業務員出差有沒有住超過150元的賓館,計較業務員借**下了頓館子……對於一個公司來說,組織這個團隊的人員有老闆、經理和員工三部分。三人各司其職,老闆的工作是做人,經理是做事,員工是做技。

細枝末節的問題應該由經理來指揮、監管,而不是老闆,老闆要完成的任務是讓員工信服,並樂意跟著你做事情。無為」的老闆要懂得權利下放

即使有犯了錯,該去批評指正的也不是老闆,而是中間的經理。所以,很多時候老闆需要把自己的角色隱藏起來,把頭抬起來,徹底把自己變成局外人,只有當大腦能夠脫離繁瑣勞動的時候,這樣的團隊才算是走上了良性發展的道路。換句話說,權力下放也是「無為」的一個要求,這個工作暗含的意思是信任,只有老闆信任經理,下放權力;經理才能信任員工,下放關心;進而員工才能信任老闆,奉獻責任心。

從親歷親為的一把手變成第三者,無疑是需要勇氣和魄力的,但也只有這樣才能讓經理的「權」和自己的「威」真正體現出來,成為凝系團隊的精神力量。

很有超商提出了「放下架子」的管理方法。這個方法的意思是說老闆要姿態放低,權力下放,如果可以的話,甚至可以把自己置身事外。說到底,其實就是在講一個「無為而治」的道理,作為老闆,要「無為無不為」。

「無為」是指不做損害團隊穩定和影響進步的事情,不參與團隊工作和各部門職權的實施,不正面去給員工施加壓力,不影響團隊積極向上的氛圍;而「無不為」是指老闆要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指明方向、鼓勵團隊、權力下放。

說到這裡,我們就需要對最前面的「權」和「威」做一個新的解釋:「權」是指經理們是否真正擁有權力,能夠暢通的行使手中權力;而「威」是指,老闆是否放下了架子,讓人信任、信服,乃至忽略了他的地位。

最後說一句,關係是一個相互的東西。要想讓員工尊重並認可你,首先你要學會尊重他們,輕拍一下肩膀的鼓勵,或者一句「你好,辛苦了」,都會讓大家心裡感覺到溫暖。「難得糊塗」心裡明白就好,可以摘下來了,「養士如飼鷹」這樣的話更應該扔進爐裡燒掉……

3樓:小懶

你必須得對員工好,我估計她們是想長工資,所以才給你個措手不及。問問她們離開的願意從中知道怎樣去對待每一個員工。

4樓:匿名使用者

平時要多關心員工,讓員工感受你的關愛,以心交心,員工自然與你交談心裡話,這樣你就可以瞭解到員工內心的需要,慢慢在交談中協調與改善關係,在做法中給予員工的肯定,自然就會減少了這種人去留空的局面。

5樓:北有相思

不是制度而是需要勞動合同的約束。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去做就可以了。

6樓:幽遊仙境

跟他們籤合同啊~~不過你也得從自己的人格魅力和領導才能上下些功夫才好,得民心者得天下嘛~~

7樓:匿名使用者

最簡單的辦法 扣他點押金就可以了

如果不提前打招呼的話就沒收押金。

8樓:匿名使用者

壓一個月工資

提前說好

如果不提前提交申請就走的話不返錢

名義上不能是壓金

應該是公司財產保障金

就是為了防止在職其間公共物品被道歉的錢

錢才能控制住人

合同沒用

但一定要有誠信 別刻意留人

告訴他如果在想回來的話說一聲就行

作為運營者也不該怕人才走

人才不是固定的

如過人才沒有流動性的話

你將來也不會挖來人才

有得有失

有失也必有得

問一下你們公司是做什麼的

考慮下我 我想換工作

我想辭職不幹了,公司不肯放人怎麼辦?

9樓:周律師說

你好,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你就有口難辯了。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樓:

1、找到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確切證據2、找ems快遞離職通知書,ems包裹摘要欄寫清楚是離職通知書,最好加上因為公司違法、ems簽收之日為最後工作日……呵呵

3、找不到公司違法證據只好同2、但是公司不違法,只能等待30天……4、僅供參考請找當地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不約束你的,你隨時可以走,但是,惡意辭職的話,容易在圈子裡造成不好的影響,所以,還是好好商量商量,實在不行,相信你能做出自己的選擇

12樓:感恩的心常

去醫院整個石膏、或者女孩子的話、、、、懷孕,o(∩_∩)o哈哈哈~

13樓:遠業說法

員工想要辭職,公司可以不批准嗎?

我的員工說不幹了就不幹,還讓我把工資給清我怎麼辦

14樓:幻影

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損失,或者直接提出勞動仲裁。根據《勞動法》員工應該內提前1個月書面提容交辭職報告,如果員工沒有提前提交離職報告,過錯在於員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5樓:誠信天下駐

我就是說走就走的到現在還沒給我開工資,我要申請勞動仲裁了,要求他支付給我雙倍工資。因為之前沒簽勞動合同,是全公司都沒有籤,根本沒有合同,所以是廠子先違法的!

我想辭職不幹了,公司不肯放人怎麼辦

周律師說 你好,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或通知 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你就有口難辯了。你提前30天 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 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 內件品名 欄...

辭職不幹了,老闆不給結工資怎麼辦

一是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二是去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1.與老闆協商解決。2.到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機構進行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問老闆不同意 說走了沒有工資 沒有籤勞動合同 ...

我工資包年的,幹了半年不幹了怎麼算

那就要看人家同意不同意。既然是包年的,按理應該是 一年計算總數。如果人家同意 可以給你半年,或者是少一點錢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員工上班的工資在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之時單位需要結清員工工資,和員工工資是否是包年無關,根據員工工作時間計算出員工工資由單位支付即可。如果因為員工離職工資問題和單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