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到期,公司不叫我走,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12-30 11:13:52

1樓:司建弼

你確定是勞務合同不是勞動合同?那做滿了時間為什麼還不走?報酬沒結算?

勞務合同,你跟公司是獨立的,他給錢你出力而已。難道合同的解除條件裡寫了你必須得到主管同意才算完成工作否則不給報酬?但是合同都已經到期了,又不是提前解約,你走不走還跟主管有關係嗎?

即使是未到期的勞動合同你也可以走,你要記住一點,辭職不需要公司同意。你正式提出離職一個月後就可以走了,不管有沒有人跟你交接也不管你手上的活有沒有幹完。你可以直接寫封辭職信,用ems寄給公司,保留好單據就能證明你已經提出過辭職了,不用得到主管的同意,辭職信上也不用寫請領導批准之類的話。

其實你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沒合同的情況下還繼續幹活。如果報酬沒結算的話,離職前必須保留好能夠證明你確實在幹活的證據。

2樓:薇姐葒

不讓走就繼續簽合同,有合同是一份保障,切不大意。不籤合同就不要繼續幹了,同時也說明這個公司不怎麼樣。勞動合同到期,勞動關係就終止,勞動者可以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結算工資。

用人單位不替勞動者辦理相應手續也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樓:

如果你不想 如果你想走的話,再不欠你工資的前提下,你就可以走了走的話,就與公司續簽一份,勞動合同

4樓:

你沒有籤勞務合同,公司已經違規,公司無權不讓你走,產生一切後果尤公司承擔責任,可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申述,也可從到法院起訴。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沒有和你簽訂或者續簽勞動合同你可以直接告到勞動局去,這是違法的。加上你要辭職還不讓走的話,就可以上訴,現在都管的很嚴的,要私下和解至少公司要賠你三個月雙倍工資。很多工廠都會害怕,因為考慮到會影響正常運轉生產,一般都願意和你私下解決賠錢了事。

6樓:兔兔學習化學

寫個辭職報告交給辦事員(口說無憑),必須過一個月之後,你方可走人。

這一個月是提前告知公司。

7樓:呼槐

沒有勞動合同你可以隨時走的,不算違約,你既然提過辭職了那你就走吧,讓他們結清工資,如果不給你,你就去勞動局投訴他們,就算有合同提前一個月辭職都是可以走的

8樓:aini寶貴

按理說三個月的勞務簽約已經過了,主管不讓你走,很有可能因為你在那個單位好的好,主管不願意讓你走,還有一種就是他們找不到人,不同意你走,既然你已經跟主管說了他不同意,你可以請假!先請一個禮拜,過後在請假!

9樓:來自什剎海努力的徐盛

如果你真的想辭職,找你直接領導要辭工單,直接領導不給你單,你可以去找上一級領導,直到要到辭職單為至。

10樓:閒庭信步一漁翁

合同期滿,不與你續簽合同,你可以到公司交辭職報告,然後再過一個月就可以走了。

11樓:

按照相關規定勞動者提前在一個月之前申請離職辦理,僱傭方或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勞動者的離職申請。

12樓:笑談歷史幫

不會續簽合同然後就是展示出非要走的態度,說出你要走的原因,一般都會放走的,可能是你自己扭扭捏捏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去公司人事辭職就好了 法治社會,想辭職沒有人擋得住你。

14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可以辭職的,你態度強硬一點,把自己的意思表達明確。

15樓:

不要你走說明你能給公司帶來收益,實在想走可以找勞動部門協調一下

16樓:紙飛機在風中

對於一般性成熟人才,勞動合同到期了,按照勞動合同法,合同到期將會自動與公司解除關係,如果你不想續簽合同,可提前一個月至兩個月告知公司,這個要根據每個公司的規章制度進行;

如果公司以任何非正當理由拒絕你離開公司,不在你離職證明上面蓋章,阻撓你去其他公司就業,你可按照合同上的有關條例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如果你在職期間與公司簽署了一些其他方面的合同,如保密協議或者高等人才離職相關規定,公司不給你開離職證明的話,你需要提前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將這些規定處理妥當以後才能離職;

為了保護切身利益,可以上網諮詢一些法律顧問,比如當公司不遵從勞動合同法,故意拖延員工離職,可以按照相應的規定給予拖延期間的經濟補償金,一般情況下按照雙倍進行補償;

當然了,如果不想與貴公司關係鬧僵,自己可以進行私下協商,現在單位人才流動非常正常,公司一般也不會為難一個員工,所以在離職前與自己的上級領導提前進行友好溝通,再與人力資源進行相關交接就可以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勞動關係就終止,勞動者可以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結算工資。用人單位不替勞動者辦理相應手續也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放人怎麼辦?

1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放人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

勞動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勞動合同的,原勞動合同終止,公司應該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如果公司不按規定辦理退工手續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由勞動部門責令公司改正;如果因此而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公司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9樓:超現代法盲

如果真不想幹了,就走勞動仲裁。你可以依法拒絕公司的要求、拒絕工作。

如果公司強迫勞動,你就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去告他。

如果限制人身自由,涉嫌非法拘禁,你就報警。

如果你還有繼續留下的意願,可以要求提高待遇或者加薪。

大主意你自己拿。

20樓:花咲凜音

合同到期,且辭職流程合法,公司怎麼不放人了?難不成還給你捆在公司裡了嗎?還是扣押了你什麼東西?

如果公司不給你結算最後一個月工資的話,你可以拿著到期的勞動合同去找勞動仲裁機構仲裁,很快就能解決問題。

21樓:唐天平勞動法諮詢師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就可以安排走人嗎?

22樓:

持合同書去當地勞動管理機關投訴,尋求解決。

勞務合同到期後公司要辭退怎麼辦

23樓:這還真不容易

到期前一月,用人單位一般會書面通知你勞動合同即將到期,徵詢你的意見,是否同意續簽,如你不同意續簽,則一般合同到期,雙方勞動合同法律關係自行終止。如果你願意續簽,用人單位同意的,則重新簽署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你同意續簽但是用人單位不同意或者降低待遇或者用工條件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我是勞務派遣工,和勞務公司合同到期了,被用工單位辭退了,該怎麼辦?

24樓:馮律師法

用工單位可以把你退回至勞務公司,但不能直接辭退。你可以找勞務公司要求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5樓:

朋友你好!你是勞務派遣工,合同到期被用工單位辭退,那就再找工作做唄,合同到期,對方不續簽合同這也是對方的合法權利,誰也不能強迫,沒多大的事兒,到處都是工作機會,只要勤勞,總能找到適合的工作

怎麼辦籤的勞務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公司不與我續簽有賠償麼?還是直接退回勞務公司令安排 80

26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單位主張的不需求合同你是有賠償的,賠償金額根據以下條例,也就是一年一個月。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賠償的這個錢是派遣公司出的,因為是根據你簽署合同的對方。

3、如果派遣公司重新安排你工作,那你是得不到賠償的。當然安排工作的地點是根據你簽署合同裡面約定的工作地點。

例子:你合同寫的地點是煙臺,那在煙臺內調動是合理的。否則,調出煙臺其他的地方,這樣就屬於勞動合同變更,有權申請賠償。

4、根據你的情況一年一簽合同,你應該檢查後面第三次籤合同的時候是否簽署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27樓:海警

1、合同到期到期以後,如果是勞務派遣不繼續與你簽訂合同,你能得到一個月的工資補償;

2、這個錢是勞務派遣公司給你,不用協商,一定會給你的,放心不會不給;

3、如果勞務派遣公司不予你解除合同,重新安排工作,合同續簽,你就一分錢拿不到了!

28樓:舜天小卡卡

在合同期內,除非單位要開除你,你可以獲得賠償。合同正常到期的話,肯定是沒有賠償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派遣合同到期,9月份不給你繼續簽合同的話,正常到期了沒有提前辭退你的話,你拿不到賠償的。合同到期可以結束的。如果你現在得到這個訊息了,只有2個辦法:

一個就是趕緊找到新的工作,一個就是再和公司協商,是否可以再跟你籤1年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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