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作猝死給公司造成損失,究竟誰的錯?

時間 2023-05-16 06:21:09

1樓:向天再借一把刀

員工工作猝死給公司造成損失,一般情況下都是員工的過錯。員工能掌握自己的坐騎時間,並且承受時間為公司創造更多的價值。有些人都為了多賺錢,或者說多一些遊戲時間,他們不顧自己的身體拼命的加班,打亂了人的正常休息時間,從而長期以來會引發各種疾病。

對於員工的休息時間,員工完全有全力去向公司申請假期用於休息或者緩解工作壓力。

2樓:牢凌曉

雙方都有一點錯,都有責任。因為一方面:員工工作猝死。

是公司,工作量太大。或者是加班導致的。還有就是上級領導。

給你壓力太大了。員工一方面心理壓力加上工作壓力,所以猝死。另一方面。

還有員工自己的。沒有注意自己身體問題。這可以說明公司假期很少,員工無暇顧及自己身體問題,也說明公 員工的錯在於肯定有感覺到不適啊,但沒有注意,覺得沒事,還能撐,表面很堅強,實際……所以領導看見i這一員工的錯在於肯定有感覺到不適啊,但沒有注意,覺得沒事,還能撐,表面很堅強,實際……所以領導看你這麼有精氣神,覺得工作量大也無妨,更沒有想到會發生這樣i的。

總的來說,雙方都有錯,都有責任,這是毋庸置疑的飯。

3樓:實用文章分享

員工都因為工作猝死了還不趕緊想辦法處理各種身後事,如果這公司的老闆還想著追償? 就真的神奇的思路,個人認為公司的追償不能成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基礎主要有以下兩個思路。

首先,勞動關係具有一定人身依附性,即可以認為勞方提供的勞動力是資方購買的一種資源,這種資源雖然受資方的管理和調配,但由於提供勞動力**於勞方也是現代社會的平等個體,人格權利等受法律保護。所以勞方只是一定程度上依附資方,而不是完全所屬。勞法可以自主擇業,自由就業,但基於這種依附性,勞方被迫失業或者死亡的情況下,資方需要承擔更多。

即經濟補償、死亡撫卹、喪葬費、工亡補助等),你會發現計劃經濟時代,工廠有人去世,廠裡都要成立治喪委員會,從頭包辦到尾。

其次,風險和利益分配不成比例。資方是血腥和逐利的,不斷追求剝削勞方來斂取剩餘價值。但資方本身因為經營管理承擔更多的風險和投入所以在利益分配上,勞方的收益分配遠遠少於資方,在沒有技術革新和個體學習的前提下,事實上勞動力被售賣的價值會隨著個體經驗成熟和增長逐漸提升——平緩——降低,甚至低於市場價值。

這也是為什麼要鼓勵適當跳槽。因為這種利益分配方式,法律上講求經營者不能將本應自己承擔的經營風險轉嫁到勞動者身上,舉個例子,不能因為勞動者的非主觀惡意的失誤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就擴大化的追究責任和要求賠償損失,追償金額要服從於利益分配的原則,並且不能對勞動者的正常生活造成影響,如從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來看,一般勞動者造成的經濟損失要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過20%。

最後,公司不僅不能因為猝死追償父母,還需要配合親屬辦理一定的手續。

4樓:娜一學姐

正常來講,員工如果工作過程中猝死肯定是公司的責任,這個過程造成的損失也是公司來買單的,而且現在員工也都是有工傷保險的,所以員工如果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健康問題都需要走保險,需要走公司這邊來處理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工作猝死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該是公司和員工兩方的過錯。

第一,員工沒有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時間,導致工作時間過長猝死。

第二,公司沒有及時制止這種員工超長工作的行為,也是公司管理的失誤。

6樓:生活小百科達人

無論什麼情況都不是員工的錯,如果是在正常上班時間,且員工是先天性心臟病之類的猝死,公司應禮節性的賠償喪葬費及一定數額的精神補償,但數額不會太大。如果是加班時間的非疾病性猝死,公司要賠償鉅額的補償費給家屬的。公司顧及利益同時,要照顧員工身體,生命誠可貴,多少錢都買不來生命,員工因為工作猝死造成損失就應該公司承擔。

公司顧及利益同時,要照顧員工身體,生命誠可貴,多少錢都買不來生命,員工因為工作猝死造成損失就應該公司承擔。

7樓:太宗招手

員工工作時猝死給公司造成損失這當然是公司的錯,因為公司平時不關心員工的身體健康,只知道讓員工加班幹活,導致員工猝死,所以這個公司不但承擔公司損失,還要承擔員工的賠償金。

8樓:開且落兒

當然是公司的錯,如果員工在工作中猝死,那麼或多或少應該都是公司沒有給到他們更好的保護,這當然是公司自己運營的問題。

9樓:知識分享小屋

應該對雙方都有錯,首先公司的工作強度肯定很高,沒有規定最長工作時間,對員工的健康造成了威脅,還有就是員工可能本身就有生病的隱患,或者是有一些舊疾。

10樓:秋波查理斯

員工猝死也要分情況,主要分析員工是否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或者上下班的必經途中猝死,如果員工在以上期間無相反證據應當認定為工傷,那麼員工在勞動關係所在單位輸出勞務期間遭受事故傷害的,由其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實際用工單位存在過錯給工傷(亡)職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該過錯應當包括用工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代繳社會保險費。

11樓:518姚峰峰

員工工作猝死給公司造成損失,對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首先,如果是因為公司加班原因或者上班時間出現猝死情況,那就不能讓員工承擔錯誤,公司應該給予一定補償,並做好家屬安撫工作。

其次,如果是員工是先天性心臟病之類的猝死,公司應禮儀性的賠償費用,讓員工有一定的安慰。

此外,這員工工作猝死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應該有擔當,相對於員工而言,畢竟不屬於弱勢群體,理性對待。

12樓:故念

雙方都有錯。首先員工做事肯定是因為公司的原因,可能是公司經常讓員工加班,導致員工身體變差,所以在工作期間猝死了。而員工的話,他如果身體不舒服就該請假,不應該一直這樣對雙方都好。

13樓:不能夠

員工工作猝死,那麼公司的話,首先是要給這個員工的家屬一些補償,而且公司也會有一些負面的影響。

畢竟,員工是工作的時候死亡的,別人會覺得這個公司工作壓力大,壓榨員工,而且對員工的身體健康不重視。

其實,員工工作猝死的話,既有員工的問題,也有公司的問題,員工本身自己不重視自己身體健康,從而會有這麼一個情況發生。

公司的話,也要定期帶員工去身體檢查,或者團建去鍛鍊身體,增強員工身體素質。

14樓:王新榮

從你的描述來看,員工工作猝死給公司造成損失,很明顯是公司的錯誤。公司壓榨員工,讓員工無休止的加班,從而導致員工的身體狀況出現了問題,明顯是公司的責任,所以公司需要賠償。

15樓:來自王壽山芳菲嫵媚的黑貓警長

這說起來誰都有責任,也可以說是。誰都有錯,因為員工工作出事給公司造成損失,是因為員工,他自己沒有關心好自己的身體。也有可能是公司的工作太勞累了。

任務太重了,也有可能會造成這種情況。現在的社會競爭性強。我認為每個人都要好好的照顧自己的身體健康,不要壓力過大。

應該我休息一會兒。有不舒服時及時到醫院裡檢查,就會避免這種情況。另外,公司的老闆也要關心自己的員工。

16樓:ccc菜辣椒

員工在加班中猝死造成單位損失的假設,兩者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區別就在於其中一個重要細節:主觀狀態!一個是員工在主觀上是拒絕加班的!另一個是員工主觀上並不拒絕加班,更不希望疾病發生,對未能完成緊急任務沒有一點過錯!

所以不能得出單位也可以要求猝死員工承擔損失這一結論。

員工因為身體健康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單位安排的緊急任務,並且造成單位延時交貨,單位承擔買方(買賣合同相對方)的違約金是毫無疑問的!買方才不管你賣方員工是否在加班過程中死亡的事實,只會認為賣方沒有合理安排,完全是賣方內部事務,與買方無關。買方的這一抗辯理由百分之百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總之,單位的違約金損失是必然的!

但是,正因為猝死員工主觀上毫無過錯,即使單位參照邗江法院的這一案例去追究員工責任,也是不可能得到支援的!

17樓:一柱擎天大牛

員工工作處室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必然。只能是自行承擔,畢竟員工在工作時間猝死了。員工的死亡公司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的。

18樓:十八子學長

工作出事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話 當然 如果是員工自己有病的話 那就是那就是那就是員工的錯了 不過員工沒有自己有病 或者是加班造成的 那就是公公司有作業。

員工上班猝死,公司應承擔多少責任?

19樓:捌酒不理食

視同為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支付相關待遇。

20樓:匿名使用者

1、這個是工傷。

2、單位應承擔幫助辦理工傷認定以及有關待遇領取的責任。

3、如果沒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用人單位需要按工傷保險條例有關標準支付相關費用。

員工猝死公司有責任嗎

21樓:廣州律師劉振海

員工猝死公司是否有責任,因情況而定:

1、該員工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屬於工傷,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該員工不屬於工傷,那公司沒有責任。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

4、患職業病。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員工失誤造成公司損失,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怎麼賠償法?

cd陽光大哥 首先,在處理訂單過程中因小數點的關係造成100萬左右的經濟損失公司應該通過法律途徑避免損失。比如與對方單位協商解決小數點的問題,協商不成通過法院撤消訂單或訂單相應條款 訂單具有合同性質,顯失公平的合同或合同條款可以申請法院撤消 為避免損失而額外付出了成本,其中一部分應該是職工工作疏忽給...

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怎麼賠償法

之何勿思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則全額賠償 若過大過失造成的,則部分賠償,賠償比例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沒有統一標準 若一般過失造成的,則無需賠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

員工過失造成公司損失,能扣工資嗎

東澤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所以,如果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