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的調解程式是怎樣的,法院的離婚調解程式是怎樣的

時間 2021-05-24 21:31:55

1樓:華律網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司法實踐中的做法,法院調解主要分為以下三個步驟:(一)調解的開始它的開始包括兩種方式:一是由當事人提出申請而開始;二是法院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主動依職權調解而開始。

(二)調解的進行調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議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中的一個審判員主持,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可以由獨任審判員主持。調解開始後,審判人員應當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關於案件事實和理由的陳述,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明確雙方各自的責任。然後,有針對性地對雙方當事人闡明有關的政策和法律,引導當事人就具體的爭議事項進行協商。

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法院應當將調解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並由雙方當事人或者經特別授權的委託訴訟**人或者法定訴訟**人簽名。(三)調解的結束調解的結束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因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而結束;二是因調解不成,未達成調解協議而結束。

對於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協議不被人民法院認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束調解程式,恢復審判,及時作出裁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2樓:商標註冊服務

你好,法院進行婚姻調解工作是貫穿於整個訴訟過程中的,一般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訴前調解。

訴前調解,顧名思義就是起訴前的調解。具體而言,就是當你下定決心走進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法院並不立即立案,而是將你的起訴材料收下,開一個已收取材料的單子給你,在45天內會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這邊的工作程式是將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辦法官手中,由他先與被告聯絡,確認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確。

然後,他會通知雙方當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訴前調解。整個訴前調解過程,類似於一場法院談話,法官會詢問雙方的基本情況、離婚的原因、夫妻財產的基本情況以及是否第一次訴訟等問題。如果法院能夠調解離婚,會當庭開出交訴訟費的單據,讓當事人補交訴訟費後,出具調解書來解除雙方婚姻關係。

如果當庭調解和好,則將立案材料退回,無需繳納任何費用。如果調解失敗的話,法院也會開出交納訴訟費的單據給原告,讓原告預先繳納相關費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在北京,進行訴前調解較多的是海淀區人民法院。

對於離婚的案件,原則上他們都會進行訴前調解,其他的法院進行庭前調解的可能性比較大。

第二階段:庭前調解。

庭前調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後,正式**審理前,承辦法官一般會召集對方當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調解,。庭前調解是對《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離婚調解原則的貫徹實施,法院希望在**審理前,能夠通過法官耐心的說服工作來化解雙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對於庭前調解一般會徵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如果一方明確表示不願意接受調解,那麼法官會省去這道環節,直接進入**審理程式。

第三階段:訴中調解。

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如果沒有法定離婚的理由,法院會著重於進行調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有可能一上來就給原告做工作,動員撤訴,再給對方一次機會。如果對方同意離婚,那麼法官就不會對感情部分繼續深究,而會直接進入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實質性問題。

離婚案件中的法官會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進行調解的安排。大部分的法官會選擇在原告訴請、被告答辯、證據交換質證完成後,方能進行調解工作。這樣做的好處在於,這個時候不僅法官對於案件的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孰是孰非心裡已有了基本掌握,而且當事人通過質證的較量也對自己的實力有了一個正確估計,可能對之前不肯放棄的條件做出適當讓步,在法官的適當引導下,比較容易達成調解。

3樓:幸運的楓陽

離婚訴訟中調解程式分為三階段

第一階段:訴前調解。

訴前調解,顧名思義就是起訴前的調解。具體而言,就是當你下定決心走進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法院並不立即立案,而是將你的起訴材料收下,開一個已收取材料的單子給你,在45天內會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這邊的工作程式是將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辦法官手中,由他先與被告聯絡,確認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確。

然後,他會通知雙方當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訴前調解。整個訴前調解過程,類似於一場法院談話,法官會詢問雙方的基本情況、離婚的原因、夫妻財產的基本情況以及是否第一次訴訟等問題。如果法院能夠調解離婚,會當庭開出交訴訟費的單據,讓當事人補交訴訟費後,出具調解書來解除雙方婚姻關係。

如果當庭調解和好,則將立案材料退回,無需繳納任何費用。如果調解失敗的話,法院也會開出交納訴訟費的單據給原告,讓原告預先繳納相關費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在北京,進行訴前調解較多的是海淀區人民法院。

對於離婚的案件,原則上他們都會進行訴前調解,其他的法院進行庭前調解的可能性比較大。

第二階段:庭前調解。

庭前調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後,正式**審理前,承辦法官一般會召集對方當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調解,。庭前調解是對《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離婚調解原則的貫徹實施,法院希望在**審理前,能夠通過法官耐心的說服工作來化解雙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對於庭前調解一般會徵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如果一方明確表示不願意接受調解,那麼法官會省去這道環節,直接進入**審理程式。

第三階段:訴中調解。

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如果沒有法定離婚的理由,法院會著重於進行調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有可能一上來就給原告做工作,動員撤訴,再給對方一次機會。如果對方同意離婚,那麼法官就不會對感情部分繼續深究,而會直接進入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實質性問題。

離婚案件中的法官會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進行調解的安排。大部分的法官會選擇在原告訴請、被告答辯、證據交換質證完成後,方能進行調解工作。這樣做的好處在於,這個時候不僅法官對於案件的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孰是孰非心裡已有了基本掌握,而且當事人通過質證的較量也對自己的實力有了一個正確估計,可能對之前不肯放棄的條件做出適當讓步,在法官的適當引導下,比較容易達成調解。

法院的離婚調解程式是怎樣的

4樓:華律網

法院襲調解bai的原則,是指在進行調解活動和達成調解協議的du過程中,審判人員和當zhi事人應當共同遵守的基dao本準則。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調解應當遵守以下兩個原則:(一)自願原則自願原則,是指進行調解工作和達成調解協議都必須以雙方當事人完全自願為前提,不能強迫。

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在程式上的自願和 在實體上的自願。(二)合法原則合法原則,是指人民法院主持的調解活動和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合法原則要求:

第一,調解活動必須依照法定程式進行;第二,當事人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內容,不得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規定,不能損害國家、集體和其他公共利益。在理解合法原則時,應當注意以下兩個問題:第一,要正確處理自願與合法的關係。

第二,對調解協議合法性的要求與判決合法性的要求程度不同。法院調解不僅僅是法院運用審判權解決民事糾紛也是法院行使審判權和當事人行使處分權的結合。當事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對自己的民事權利自由處分。

這是法律所賦予我們的權利。

5樓:宋瓦

法院離婚調解的程式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讓找法編輯帶您瞭解一下: 由於法院調解的過程是

版人民法權院對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因此法院調解沒有單獨的程式而是與整個審理程式結合在一起的。民事訴訟法只對法院調解作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規定法院調解的具體程式。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司法實踐中的做法,法院調解主要分為以下三個步驟:

法院調解的程式:調解的開始 法院調解無論在哪種程式和哪個階段適用,它的開始均包括兩種方式: 一是由當事人提出申請而開始; 二是法院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主動依職權調解而開始。

審判人員在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徵求雙方當事人是否願意調解的意見,講明調解的好處、要求和具體作法,並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用簡便的方式通知當事人和證人到庭,為調解的進行做好準備。

離婚訴訟法院怎麼調解,離婚訴訟中的調解程式是怎樣的

華律網 人民法院針對離婚案件的不同性質,將採取不同的調解步驟 1 一般離婚案件對於一般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1 調解動員階段。調解動員即審判人員向雙方當事人講解有關的法律規定,針對當事人的認識水平和當事人態度進行教育疏導,動員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糾紛。2 協商調停階段。雙方當事人...

離婚訴訟中對方造假債務如何處理,離婚訴訟中如果一方“仿造債務”,另一方該怎麼辦?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離婚時債務糾紛的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華律網 離婚時偽造債務以便侵佔到財產是離婚案件中比較常見的問題。碰到此類情況,該怎麼處理呢?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當事人對債務不予認可,通常對債務不予實質審理,而是建議...

離婚訴訟中,如何處理與法官的關係

法院審理案件是居中裁判 你按照法院 審理的傳票,按時到庭 根據法庭的安排表達自己的意見就可以 不服判決,可以上訴 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向法院提起迴避申請。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 一 是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