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倉庫工作沒簽勞動合同,可因請假老闆讓我不想做就別做了而離職,這樣我算自動離職

時間 2021-08-11 17:17:29

1樓:劉鵬律師

在公司上班多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資,但你沒有提前申請辭職,公司按規章制度對你辭退。如果公司沒有依法購買社保,你可以直接解除勞動關係,要求二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公司老闆不給員工請假,如果硬要請假就會被解僱。

2樓:

呵呵,不要氣哦,這個其實太正常了。首先你是公司的一個員工,公司自己有自己的制度,雖然法定節日安排是放假到10/5號,但是不可能所有公司都放到那個時候啊,法定的日子是這幾天,其實公司都可以按照自己的作息業績或者公司忙不忙去安排怎麼給員工放假的。再來了你要從公司的角度去考慮下,公司裡有那麼多員工,每個人都想放假的,要是每個人都要吵著象你這麼放假,那公司也不要開了,對不對?

十一放假,有些人還拿不到假期呢,現在工作的人誰那麼方便可以請假的啊,都是這樣子的,計劃趕不上變化,你都計劃好的事情,也很有可能因為某些事情要做改變的。

你說你在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沒有籤勞動合同,其實這也沒什麼關係的,就算是實習期的有些也不籤合同照樣在工作的。如果你對這家公司一直存有想走的念頭,那你就乘這個機會走吧,不過最好有機會找好下家。但你也應該知道,現在找個工作挺難的,其實你們公司很好啦,給你們1號放到3號,你也知道今年勞動法已經改變過,對公司和員工有存在相當的利弊。

公司有時候處理也是有它的原因的,你要好好想想啦,不要一心感覺我想放個假公司還不肯,其實都會這樣的哦,工作會影響挺多事的,也只能按照公司安排的時間去計劃自己的事情了,好好處理你的事情吧,不要有太大火氣,祝你事業生活一切順利咯!

3樓:煩躁

他們是違法的,新版的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不行就告他!他們就是仗著自己是用人單位就欺負人,我原來的單位的老總竟然在我結婚前十天不到的時間裡做出,員工不準結婚的規定,因為當時公司的效益特別不好,而且女員工一懷孕就會被解僱!這些員工都被他整得特慘。

當然,最近有一個非常令人愉快的訊息,公司已經被封了,聽說老闆人也不見了,銀行帳號也被凍結了,活該!這種賤人就該有這種下場!不過,那個公司用的錢全都是銀行貸款,聽說有好幾千萬,也不是上億的呢,如果還不上,就是國家的損失!

哎!他還養了好幾個小祕呢!

4樓:匿名使用者

請假需要單位的同意,這是企業可以自行制訂的規章制度,也是企業用人自主權,因此單位不予准假,本人認為比較正常.

既然單位一年來沒有與你簽訂合同,你可以此為藉口提出辭職啊,但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並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這是勞動者的權利.

5樓:二次元葉羅麗

炒就炒 東家不打 打西家

6樓:洗臉用腳氣水

給人打工就是這樣;你還能告不成

7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什麼公司啊,不籤合同,還不請假。辭了吧

我在公司工作月,沒簽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要解散,員工怎麼賠償

中顧法律網精英 您好,結合您表述的情況和我國勞動法律,我提供以下意見 1 申請雙倍工資補償,補償日期自第二個月開始計算。2 申請經濟性補償,您上班為4個月,未超過半年,所獲得經濟補償金為半個月的工資。3 若以上事項公司無法協商或不履行,則直接去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簽了無限期合同,在公司工作19年4個...

沒簽勞動合同的人在工作期間意外死亡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先認定勞動關係存在,再進行工傷鑑定,符合工傷的,走工亡賠償,如果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辦理社保,所有賠償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不屬於工傷,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社會保險法 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

在沒簽勞動合同,急辭工應該扣錢嗎

韓飛律師 勞動者即辭即走是違法的,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但是用人單位應當就造成的損失就行舉證,否則,不能夠剋扣勞動者工資報酬。如果對數額等存在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