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問題,勞動法問題

時間 2021-08-14 11:11:53

1樓:

你在公司工作十五年,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己視同公司與你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出現,用人單位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你目前的情況,提一點個人建議

首先要求用人單位給你補繳養老保險,

如果單位不給補繳,你應該走法律程式,可以去勞動保障部門投訴,去勞動仲裁機構請求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訴。這裡關鍵是你要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補繳養老保險很重要,這關係到你退休後的養老金。我個人認為這一點比經濟補償金更重要。

給你調整工作後,降低工資,你可以拒絕。用人單位由於轉產,可以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付你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補償金最高給付12個月的本人平均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要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給付2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祝你維權順利。

2樓:劉鵬律師

看搬遷到什麼地方,如果搬往其他市區(超出本市行政區域),可以拒絕,另外,公司如果調崗,必須徵得員工本人同意,降薪一樣必須員工同意,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社保及支付經濟補償金。

3樓:周律師說

這種情況,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所以單位不能無故拖欠工資,否則職工可辭職。

有的單位真的很過分,讓員工籤一份“員工自願放棄社保書”。這份協議沒有法律效力,法律規定單位無條件為職工繳納社保。如果單位不給買社保,職工可以投訴,並辭職,要求其賠錢。

另外提一嘴,試用期也要給員工買社保喲。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異地搬遷你可以拒絕隨遷,並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申請解決,爭取自己的權益。

6樓:陶澤豐律師

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不交社保,到公積金部門投訴單位不交公積金,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樓:pvc助劑專家

這得看合同當時簽署的什麼協議,還有工資。如果工廠違約,需要補償的。你可以找個懂法律的詳細瞭解一下。

8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合理,如果有勞動合同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繳社保以及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9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不合法的,取消原有工種另行安排,是要在自願的前提下協議進行,否則按法賠償

10樓:於蓬堯律師

單位應按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沒繳的要補繳,補繳不了的要支付一次性補助。

11樓:薛波

必須購社保,否則按月計算賠償至少雙倍的工資!

勞動法問題?

12樓:小王老師**解答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13樓:雨過空氣好

現在的勞動法還是比較健全的。如果單位單方便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辭退員工,用人單位需要向被辭退人提供經濟補償,按照補償標準補償

14樓:青柑甜橙

沒有看到具體問題。不好做出回答。

15樓:追夢者磊

勞動法問題,首先你可以去專門看勞動法的這個法律,然後你可以去勞動局問一下關於這些法律的問題,然後還可以找一些律師諮詢一下

16樓:人文漫步者

勞動法的問題涉及到許多條條框框,所以說一般人是不太容易能夠回答你的問題的,你需要找專業的律師諮詢。

17樓:金融的生活王者

是什麼樣的勞動法問題?說清楚點

18樓:龍血戰神張

不知道你要說勞動法那方面的問題。

19樓:柯碧琴

那要看你上月的工資是下個月哪個時間發?你如果是四月份拿的,是三月份的工資,那你四月份30辭職的話,肯定就還壓一個月的工資

20樓:談泰萬夏青

你單位每月30日發上月工資,先做後拿,你20.4.30日辭職,應該還欠你一個月工資,到20.5.30日發給你。

21樓:咎健碩情文

那要看具體怎麼壓一個月工資了。如果你們公司是按照自然月結算工資的,那就看2023年8月份你有沒有拿到7月份的工資,拿到了就什說明工資已經結清了,沒有拿到就可能還有一個月工資沒有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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