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一套房子,是用我父母的名義買的,但我父母不願意過戶

時間 2021-09-01 18:19:08

1樓:匿名使用者

你用父母名義買就是贈與,現在收回,影響到了兄妹的利益啊。所以兄妹有不高興的理由。

你要收回,就要博得兄妹的理解,家和萬事興,舍財才能合眾,看看給他們其他財物賄賂一下可不可以。

如果他們不同意,你只能看你父母的意思了。他們寫一個書面的東西留給你就可以了。但是這個要三思了,父母為了你一個人得罪其他子女,這樣為你付出的代價很大啊。

你能夠從此以後擔負起照顧父母晚年的責任麼?

如果你經濟條件好到能夠全全照顧父母,又想要會房子,那麼就可以跟父母商量。

如果你只是為了經濟利益,沒有為父母想個後路,那麼要三思而後行。

----------

當然有這樣的父母,和條件好的孩子多索取一些,補貼給條件不好的孩子們和自己,既然房子現在是父母的已成定局,父母就在主動方,你沒有別的辦法。(我想你是一位兒媳吧)

2樓:匿名使用者

調節不成就用法律吧,拿出你的證據,當時是全款還是貸款,如果全款是現金還是刷卡,刷卡的話銀行都有明細的,如果是貸款現在都是誰在還款

3樓:江南一葉

開家庭會議商議個最終解決辦法,只要是你掏錢買的誰還有話說

我在結婚前買了一套房子是我的名字,婚後如果離婚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是怎麼規定的

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受我國 婚姻法 調整的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婚...

婚後我跟我老公買了一套房子,但是是寫在婆婆名字下的,因為我們限購,現在我想叫婆婆把房子公證給我,不

鴻昌泰和 如果婆婆只有你老公一個兒子的,就不須要公證給你了,如果怕以後有變故就叫老公寫一旨說明地方房號套房屬你與他共同按揭供樓的確認書給你,並說明是與你的共同財產。 ly泥巴 沒必要。你婆婆把家人召集起來,留個書面的東西就行了。以免家庭內部鬧矛盾。 弄舟散人 以後總歸是你們的,何必急著弄得大家不開心...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買了一套房子,如有離棄,他父母怎麼證明這套房子是他們買的?需寫借條嗎

要看付款方式和轉賬記錄,如果在房產那邊付款時是男方付款的,會有轉賬記錄。如果是現金付款,那就不好證明了,怕婚後夫妻雙方離婚的話,可以讓夫妻二人寫借條,這樣離婚的時候比較好協商證明。既然男方父母出資買房,要看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登記兒子,兒媳名下,最好叫他們倆人寫借條,否則離婚兒媳有房子一半的產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