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勞動合同算正式勞動合同嗎,實習生勞動合同算正式勞動合同嗎

時間 2021-09-14 10:14:24

1樓:中顧法律網

不算。實習合同不能算勞動合同。實習是學校對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的要求,不能套用於勞動關係上,勞動法律沒有實習合同的規定,於法無據,不屬《勞動法》調整的範圍,不受法律保護。

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屬違法,即使設定試用期,也是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實習合同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範圍不包括實習生。即,實習生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

與此類似的還有公務員,他們也不能訂立勞動合同,他們只是「參照勞動合同法」而已。

首先要明確的是「實習期」的概念。從本意上理解,它是指大學生在校期間自己或者學校安排的勤工儉學活動,與有關用工單位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期限。純粹意義上的大學生實習期間發生的糾紛,根據原勞動部[1995]309號檔案(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由於不屬於勞動法概念上的勞動者範疇,屬於勞動爭議,在法律性質上屬於民事爭議,只能通過人民法院解決。

不過需要提醒大學生的是,在實習期期間,雖然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最好與單位簽訂一份約定雙發權利義務的協議,比如說勞動報酬如何支付、一旦遭受工傷該如何處理等等。這樣能夠讓大學生實習期間的一些權利受到保護。一旦發生爭議,可以通過法院來解決。

2樓:

實習合同不能算勞動合同。實習是學校對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的要求,不能套用於勞動關係上,勞動法律沒有實習合同的規定,於法無據,不屬《勞動法》調整的範圍,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

3樓:你是我的光芒

你好~勞動合同就是勞動合同,關是不是正式實習生什麼事啊。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必備條款

《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形式,其必備條款有7項: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8、約定條款

4樓:那笑最傾

首先得區分清楚您所謂「實習」的性質。您去年12月份還沒有畢業,還屬於在校學生,不能同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所以去年12月至今年7月,您同工作單位的關係只能作為勞務關係,按照《合同法》處理。7月份您拿到畢業證書後,同公司簽訂的就業協議屬於勞動合同了,同公司建立的是勞動關係,按照《勞動合同法》處理。

公司要求再實習三個月可能是混淆了概念,因為建立勞動關係是沒有實習問題的,這三個月可能是試用期。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的規定,如果是三個月的試用期,用人單位就得同您簽訂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您覺得三年期限太長,也不必擔心,因為《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您找到另謀發展的機會,不一定要等三年時間,可以提前同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4

5樓:出翰音

一、實習期和試用期是有區別的。實習是指學生在校期間,到單位的具體崗位上參與實踐工作的過程,其針對的是在校學生;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實習不簽訂勞動合同,而試用一定建立了勞動合同關係。

二、你和公司已經簽訂勞動合同,就已經不是實習了,與是否拿到畢業證無關,根據你說的情況,你現在屬於試用期。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6樓:儒德律師事務所

實習生還不是勞動合同法所說的勞動者,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7樓:法行天下

只要簽訂勞動合同,就建立勞動關係,享受職工待遇,當然很多單位未轉正之前待遇差距還是挺大的

8樓:蒼洱白子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公司工作之日起,公司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而且試用期含在合同期限內,因此,是正式勞動合同的。

9樓:

如果是統招全日制學校尚未畢業的學生,那麼不屬於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即使簽訂了勞動合同也是無效的。畢業前的實習期內應當簽訂實習合同或協議。如果是畢業後的試用期內,雙方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10樓:易劍捜魂

實習生勞動合同不算正式勞動合同。因為按勞動法規定,學生無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不需要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實習生勞動合同只能算是勞務合同。

11樓:笑看風雲起

實習生簽訂的合同屬於勞動合同的一種。

這個合同叫「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不同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不同於長期勞動合同。

實習期滿,雙方可以協商延續合同或改為長期勞動合同。

因此,實習生合同也受法律保護,雙方權責也要嚴格履行。

12樓:

屬於正式合同的,勞動者自入職起第一天就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以實習期的合同也是屬於勞動合同的,放心吧。

13樓:妞妞的春天

實習生簽訂的是實習合同,實習合同等同於我們所說的勞務合同,不是正式的勞動合同。

勞務合同屬於僱傭關係,勞動合同屬於勞動關係,如果出現勞動糾紛勞務合同是不受勞動法保住的,兩者區別還是挺大的,望對您有幫助!

14樓:積極向上一起來

只要你簽了勞動合同那就是正式的勞動合同

15樓:

只要是勞動合同都具有法律意義

16樓:正能量

屬於勞動合同的一種,勞動合同沒有啥正式不正式,只需是勞動合同就存在勞動關係,只是合同時間長短而已。即便籤署合同,用人方或者勞動者只需依照國度規則盡到提早告知義務或者支付賠償金,也是隨時能夠解除勞動關係的。

實習生能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麼?

17樓:

大學生能否簽訂勞動合同,首先要看大學生是否具備勞動關係中作為勞動者的主體資格。根據勞動部印發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條和《勞動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規定來看,沒有規定未畢業的大學生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即將畢業的在校大學生在達到法定勞動年齡的情況下,以就業為目的向公司應聘,和其他員工一樣全日制作息,並且受到公司管理,實質上大學生與公司已經存在管理和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從屬關係,應當被認定建立了勞動關係。

所以未畢業的大學生在具備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已就業為目的提供勞動,是可以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18樓:關洱家

實習期間不必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原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但基於用工風險的考慮,建議用人單位與實習生簽訂實習協議。

根據《勞動法》第三章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實習生屬於在校生,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因此不適用《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畢業證只是說明你以本科畢業生的學力身份來籤, 勞動合同是什麼?就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願協商簽訂的有關勞動者完成工作任務用人單位支付報酬的合同。你現在籤是你們的互相選擇,等你畢業了你可以繼續該合同,只是你的個人素質方面有了提升,單位需要據此更改合同罷了。

所以,對此你和單位在合同中就要講清畢業後的待遇等內容。

20樓:匿名使用者

1、實習生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雖然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2、「可以」在法律條文中,「可以」是授權性法律規範。也就是說,給了這樣做的權利,但也有不這樣做的權利。

3、實習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4、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畢業實習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21樓:張鈺濤

需要。1、簽訂合同是你的權利,但是依據原勞動部明確規定「在校學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由此可見尚未畢業的在校學生與普通的勞動者並未完全等同,所以即便籤訂勞動合同,也不是勞動關係。

2、勞動合同(亦稱勞動契約或勞動協議),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3、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結合的一種方式。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為建立勞動關係而達成的協議,亦稱勞動契約。勞動合同制最先實行於資本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國家如蘇聯、匈牙利、保加利亞、波蘭、羅馬尼亞、蒙古等也予以採用。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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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解除勞動合同,怎麼才能算解除勞動合同?

才簽訂了一年的合同,還有一年不能工作,那你簽訂什麼合同。去和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吧。最好達成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建議你用一小時看一下 勞動合同法 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你就知道該怎麼辦了,而且會使你一生受益。如果還有問題,你再來問我,如果你滿意,請採納我的答案。知道你的意思,你在單位工作了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