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皖
用人單位不和員工籤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一、 未籤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
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 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籤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係,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三、 未籤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四、 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未籤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五、 未籤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樓:
不能,很多公司就是鑽了勞動保**的空子,首先你在上班時間玩手機,所謂的提成看的就是公司想給多少來絕定的,你去勞動局也是白去,沒有用
公司要求員工工作時上交手機,如果因不上交被扣工資主動辭職或被老闆辭退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3樓:相即e若離
公司規章制度並未明文規定的,或者是規定了但是不符合法律的。就不可以對員工進行罰款。辭退員工應當給出辭退理由,員工違反某某工作紀律並且證據充分。
無故解除應當進行賠償1-2個月工資。如果對老闆解除勞動關係處理不服,可以到勞動監察支隊反映。提供勞動合同,**錄音等必要證據就能受到法律保護
4樓:淮安浙江人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樓:情感充電中
老闆與員工的關係本身就是矛盾的 對立的,與其在這樣的老闆身上耗費時間,不如將精力放在提升自我能力上來的更讓人滿意。有朝一日成了老闆爭搶的物件,還會有這樣的憂慮麼。也說不定到時候已經角色互換 變成了別人的老闆,甚至風水倒轉變成了老闆的老闆,豈不快哉。
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沒有上交手機一說,還是仔細問清楚吧,關於處罰的問題好象是多了點,一般在餐廳工作不都管飯的嗎
上班玩手機被辭退還說要扣半個月工資要怎樣去維護自己的利益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去仲裁。
第一,公司的管理制度必須經過員工大會通過,必須向所有員工公示並認可;
第二,公司管理制度必須符合理合法;
第三,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解除勞動關係;因此,公司管理制度不明確,未經勞動者認可,且不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同時,勞動合同未做相關約定,也不符合約定解除的情形。
最後,你需要準備的證據就是你能證明上班玩手機不屬於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無論法定還是約定,且同樣崗位的同事玩手機等證據。不是很複雜,其他由公司出的,仲裁會指定用人單位舉證的。
8樓:小生愛吃醋
找公會或者勞動者保障協會維權,不行的就起訴到法院
如果過在超市裡面,快下班呀應該怎麼廣播說
與眾不同的口味 你好,既然不在那裡上班了,再有快遞就不要寄那裡了,現在社會的人都比較現實,人走茶涼,如果有好朋友仍然在那裡上班的話,還寄到那裡也行,但是收貨人應該寫你朋友的名字,這樣以來就沒有煩惱了。在超市上班累嗎? 有錢哥哥 在超市上班很累,工資還不高,而且一站就是一天,有的還需要搬東西。但是超市...
我在公司工作了5年,現在公司組織結構調整無法提供工作崗位,在昨天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從昨天就為離
高興 要看你和公司定的勞動合同!單方解除合同有沒有約定!如有安約定執行! 可以得到雙倍賠償,因公司無法提供工作崗位,而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賠償。 阿霞 是公司解除的話 就有雙倍賠償 是自己提出辭職的話就沒有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七年,因公司結構調整,要將我調到其他我不能勝任的崗位,這應該算...
我在公司工作了月,來的時候約定工資是5000收工資才發了4500沒有籤勞動合同,請問我該怎么辦?謝謝
沉住氣!工資條有沒有,考勤記錄有沒有,社保交不交,合同沒有對吧。有這其中的三樣,你打官司就不會輸。從現在起注意收集證據 工資是髮卡還是現金,卡就是證據 若是現金,有沒有讓你簽收,簽收了就代表他們承認和你的僱傭關係。同理,考勤和社保都是為了證明你在他們公司工作的記錄。社保若不交,你若打官司還可以追述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