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說我違反了公司制度,且理由模糊,要把我辭退,這種情況能否獲賠償

時間 2022-01-17 14:00:31

1樓:韓飛律師

如果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的,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賠償金是補償金的二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如夢水雲間

如果規章制度制定條款模糊不清,並不按法定程式執行,未進行公示或送達員工個人的,不能作為解除員工的依據。你可將情況寫成書面的材料,帶上能證明你是公司員工的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庭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免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樓:朕是楠哥

難度不小,只有找勞動仲裁最好

員工違反公司制度被辭退要賠償嗎,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辭退也要經濟補償他嗎

法律快車 勞動者在違反公司制度的情況下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是不能要求用人單位進行經濟補償的,如果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還需要對用人單位進行賠償。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

公司制度是個部門來制定,公司制度如何制定

先由人事部門起草,再由老總修改,最後開會研究,一致通過後,方可使用。綜合管理類制度 流程是行政部制定,各業務線由各業務線制定,但是需要行政部審議後才能實施,因為要考慮各部門的制度不能違背企業的最基本制度 如公司章程及其它基礎性制度 在制定制度的時候行政或者人力資源部有責任協助或者培訓各業務線的管理人...

如何解釋公司規章制度,如何理解與執行公司制度

公司規章制度 公司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具體化 是規範企業人的行為,調整各種經濟關係的必要工具。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為了員工規範自身的建設,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經過一定的程式嚴格制定相應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據和準則。公司管理制度大體上可以分為規章制度和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