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要約和要約邀請,要約和要約邀請如何區分

時間 2022-02-20 18:05:16

1樓:註冊會計師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性質不同。要約生效後應受到法律的約束,要約邀請不具有約束力。要約一經發出,要約人在一定時期內就要受到對應的約束,不得隨意撤回和撤銷。

2樓:匿名使用者

希望對你有幫助: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十五條規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兩者最根本的區別就在於要約有成立合同的具體確定的內容,而要約邀請則不必也不應具備滿足合同成立的內容,否則其就成為要約而不是要約邀請。要約一經相對方承諾,合同即告成立,如未按規定履行,則要承擔違約的後果。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我們可以通過雙方當事人所表達的意思、訂約提議的內容以及交易習慣來綜合判定。

如果法律有了明確的規定,就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來確認(如《合同法》第15條中列舉的的幾種要約邀請情形)。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更多的還是要依賴於公司對意思表示的內容本身來判斷,看該意思表示是否嚴格具備了要約的要件,另外還要根據一些交易習慣,進行綜合分析。

3樓:濟南律師趙慶雋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是什麼?

4樓:侃法律

要約邀請與要約的區別

要約和要約邀請如何區分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要約和要約邀請的區分如下:

在合同實務中,要注意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

要約邀請,是一方當事人邀請另一方當事人向自己發出要約。要約是以訂立合同為目的具有法律意義的意思表示行為,一經發出就產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要約邀請的目的是讓對方對自己發出要約,是訂立合同的一種預備行為,在性質上是一種事實行為,並不產生任何法律效果,即使對方依邀請對自己發出了要約,自己也沒有承諾的義務。

因此,要約邀請本身不具有法律意義。在實際生活中,拍賣公告、招標、寄送價目表的、招股說明書、商業公告、廣告等,都屬於要約邀請。

6樓:註冊會計師

要約的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條款(如數量、價款等),則屬於要約邀請。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a向b發出的是要約,在此情況下,如果b承諾,那個合同就成立,如果a不履行就要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是要約邀請是沒有法律約束力。

7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十五條規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兩者最根本的區別就在於要約有成立合同的具體確定的內容,而要約邀請則不必也不應具備滿足合同成立的內容,否則其就成為要約而不是要約邀請。要約一經相對方承諾,合同即告成立,如未按規定履行,則要承擔違約的後果。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我們可以通過雙方當事人所表達的意思、訂約提議的內容以及交易習慣來綜合判定。

如果法律有了明確的規定,就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來確認(如《合同法》第15條中列舉的的幾種要約邀請情形)。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更多的還是要依賴於公司對意思表示的內容本身來判斷,看該意思表示是否嚴格具備了要約的要件,另外還要根據一些交易習慣,進行綜合分析。

如何區分要約和要約邀請舉個例子不要拿法律 太深奧看不懂

8樓:稀硝酸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例如你到超市去買東西,選好東西后,去付賬的行為即為要約,電視上的廣告就是典型的要約邀請。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要約是當事人自己主動願意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訂立合同為直接的目的;要約邀請是當事人希望對方主動向自己提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約必須包括將來可能訂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內容,要約中含有當事人表示願意接受要約約束的意思,而要約邀請則不含有當事人接受約束的意思。

3、要約大多數是針對特定的相對人的,故要約往往採用對話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約邀請一般針對不特定的相對人的,故往往通過電視、報刊等媒介手段。

9樓:

《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十五條規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兩者最根本的區別就在於要約有成立合同的具體確定的內容,而要約邀請則不必也不應具備滿足合同成立的內容,否則其就成為要約而不是要約邀請。要約一經相對方承諾,合同即告成立,如未按規定履行,則要承擔違約的後果。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我們可以通過雙方當事人所表達的意思、訂約提議的內容以及交易習慣來綜合判定。

如果法律有了明確的規定,就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來確認(如《合同法》第15條中列舉的的幾種要約邀請情形)。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更多的還是要依賴於公司對意思表示的內容本身來判斷,看該意思表示是否嚴格具備了要約的要件,另外還要根據一些交易習慣,進行綜合分析。

這個也不深奧吧,簡單理解要約就是一個向特定人發出具體價目和規格的合同,要約邀請是向不特定人發出的向自身提出合同的邀請,**,規格、數量都是待定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商場向廠家訂貨

若兩者以前未有過交易

商家發函:需要42寸led電視100臺。要約邀請。

商家發函:需要bx427型號led電視100臺,每臺4000元,10月1日前答覆。要約。

11樓:匿名使用者

要約,比如,你去買一包煙,你給老闆錢,這是要約,老闆拿煙給你並且收了你的錢,這就是承諾!

要約邀請,就像房地產的那些廣告什麼地方多少錢每平米起,而沒有具體的內容,你去詢問了要準備買那才是要約。

要約和要約邀請的區別,《合同法》中要約和要約邀請的區別?

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 呂大蘭 邀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 在合同實務中,要注意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要約邀請,是一方當事人邀請另一方當事人向自己發出要約。要約是以訂立合同為目的具有法律意義的意思表示行為,一經發出就產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要約邀請的目的是讓對方對自己發出要約,是訂立合同的一種預備行為,在...

舉例說明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要約和要約邀請的區別,舉例說明。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要約和要約邀請的區分如下 在合同實務中,要注意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要約邀請,是一方當事人邀請另一方當事人向自己發出要約。要約是以訂立合同為目的具有法律意義的意思表示行為,一經發出就產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要約邀請的目的是讓對方對自己發出要約,是訂立合同的一種預備行為,在性質上是一...

cpa經濟法合同法總則關於要約與要約邀請的案例

1.不是取決於法官。要約,有自己的構成要件。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 內容具體確定 二 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被告的函電中稱 我公司急需標號為150型號的水泥100噸,貴廠有貨,請速來函電,我公司願派人前往購買。這裡只有標的物,其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