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無辜被辭退我上班2年了沒有和單位籤合同我該要求那些方面的經濟賠償

時間 2022-02-22 10:35:23

1樓:眼神中帶一絲憂

1、除了法定的兩種違約金條款 其他合同中自行約定的違約金條款無效 你們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屬於無效條款

2、如果該勞動者不勝任工作 經調換崗位仍不能勝任新崗位的 用人單位可以辭退 一種是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其解除勞動關係 一種是即時解除勞動關係 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作為補償金

這個證明其不適應崗位的證明責任由你公司舉證

2樓:v律師

很多單位不給簽訂勞動合同,當員工去仲裁時無法證明自己是單位的員工存在勞動關係。

這不要緊,儘管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要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並不困難。只要能提供以下的部分證據就能證明你們的事實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比如發工資是時銀行劃卡,你就可以調取自己的銀行賬目。

如果是現金髮放可以提供工資條,或者工資發放花名冊2、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用人單位向你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4、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5、日常工作時的考勤記錄、出入門的紀錄

6、本單位員工的證言、單位客戶的證言、相鄰單位員工的證言7、公司給你發放勞動保護、福利用品的簽收單據8、你與公司主要領導人的錄音、錄影

9、公司派遣你外出辦事兒出具的介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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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羅漢精解

公司沒有提前30天通知你,需賠償一個月的工資。沒簽定勞動合同23個月的雙倍工資。還可以算算二年時間的加班工資、保險之類的一起算。

先去勞動仲裁後不服再上訴到一審法院。來維護我們打工仔的合法權益。

請問我在公司工作了兩年多,但沒有和我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辭退我,怎麼要求公司賠償。

4樓: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請律師一樣能勝訴,並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準備好證據、去工商局調取下該用人單位的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我在公司工作2年了,公司沒要求籤合同,現在公司無故解僱我,請問我想要求公司賠償合理嗎?

5樓:問法網姜律師

你所說的申請表和打卡記錄均可以作為證明你們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6樓:

申請表、工資打款記錄可以作為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你雙倍工資。

我國法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不予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7樓:北京祁律師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我給出以下答覆:

1、你們的勞動關係的建立不是從合同訂立時開始的,而是從用工之日開始的(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2、你們已經訂立了合同,而不是沒有合同。

理由:企業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予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詳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3、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請求,從第二個月起算。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不滿一年的可以要求其支付雙倍工資,注意從第二個月算起。第二年就不能罰了,因為預設你們訂合同了!

4、你的證據就可以了,去仲裁機構吧。

8樓:

可以,但要結合其他證據

我在公司工作2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和購買保險,又被無故辭退(沒提前通知,請問我可以提出哪些賠償和補償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14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所以你和單位現在算是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

另外,47條規定,單位經濟補償按照你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你支付。

第一個情況,你可以拿12個月的雙倍工資作為補償,第2個情況就是你多拿2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另外,不管哪個情況,你都可以要求單位給你補繳保險

這2個情況,你屬於哪一種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我無故被公司辭退了,我可以要求怎樣的經濟賠償?

10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屬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的行為,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的部分為1個月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1樓:

被公司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除特殊情況外(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等),當然應該有經濟補償或賠償。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條和第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範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用人單位還應向你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加付補償金。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網上搜尋這些內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工作2年多,沒有籤合同,現在要辭退我,該賠償多少

12樓:王元頁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補償2.5個月工資入職超過一年沒書面勞動合同,視為無固定期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沒和我籤合同,無故辭退我該怎麼要求賠償? 20

13樓:匿名使用者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主張:

1,要求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要求補繳社會保險

3是補發未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個月開始(最早從2023年2月開始計算)的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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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若違法,應支付賠償。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1 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2 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 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則應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