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在進入某公司,約定工資3000元月,試用期月。4月份,小方參

時間 2022-03-14 00:55:15

1樓:情感生活答疑師

確實在沒有簽訂的勞動合同之前,你是不屬於對方公司的正規職員,你如果能夠確實提供出曾經在對方的安排下進行培訓工作,而對方沒有付應該付的勞務費,可以到勞動局進行申訴。

2樓:獨步斜暉

一,小方完全可以得到仲裁庭的支援,也肯定會獲得賠償。

二,《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請你仔細對照檢視。

試用期工資

3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試用期內工資標準:1.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的80%;2.

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3.以上兩項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平均工資標準。4.

加班工資不得計入試用期工資,應另行計算。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可以提出辭職,但需要有合理的理由經對方同意才行。

至於離職手續的辦理,不同單位的程式是不一樣的。有的單位是離職當日就給予辦理,並結算工資、而有的單位則要在本單位的下個工資月結日才給離職人員結工資的。

至於工資的計算方式也有兩種,一種是月工資/當月實際天數*出勤天數,但要注意的是,這種計算方法週末也算是有薪假期的,好多單位再給離職職工結算工資的時候都可口週末假期的薪金,這裡提醒注意,結算時如果計算方法除以的是本月天數那就要主張週末的薪金了。

第二種方法就是月工資/月應出勤天數*員工實際出勤天數,這種就相對合理一些。

一般就這兩種情況了!

5樓:王悅

1. 試用期的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調查中,92%的受訪者都表示,所在企業約定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超過6個月的有6%,還有2%的求職者說「沒有試用期」。

專家建議:關於試用期問題,最好將條款都寫明在勞動合同內。

2.試用期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專家建議:如果遇到公司在試用期內的薪資結構是「底薪+提成」,那薪資的規定最起碼有一點可以保證,就是底薪薪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 試用期離職的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專家建議:企業若沒有向求職者明確公示求職者所在崗位存在著哪些情況或條件符合解除合約的未錄用條件,則不能以「不符合條件」為由隨意解除合同。若企業違反相關規定,求職者可攜相關有效的證據至有關部門進行申訴,並獲得補償金。

6樓:

工資計算方法為 月工資/20.83*實際工作天數

按照新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內提前3天申請是可以依法離職的,企業如果不按照相關規定執行,那麼你可以申請仲裁。

7樓:匿名使用者

有困難,找警察。找警察,就打110,嘿,還不用錢!真好!

8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30*工作天數

畢業生應聘試用期有工資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沒工資誰去啊,300就300,600就600,即使低也要有工資...人也要吃飯啊,白乾活難道你願意!包吃沒工資說得過去,不包又沒有工資,誰幹...

你還沒有聽過人家用完試用就炒了,然後再請過試用...如此一來他不就長期不用付工資拉,我說得對吧,你讓他們籤三方協議(問學校的老師要),他們想不給工資也難!或許他們知道你要他籤三方,他們可能就說不請了!

10樓:

我是去年畢業的 我也算是過來人了 一般沒有畢業證是不會和你簽訂就業合同的 不過應該簽訂協議 沒有協議是不行的 還有就是應該有工資的 但有些單位要求很苛刻不給工資 我個人建議不要去這種地方 因為一個單位沒有魄力拿出這點資金引進人才 去了也沒意思。

11樓:小鬼很當家

要是我有這樣的機會,我就義無反顧的去,管它有沒有工資

關於求職就業的案例分析 10

12樓:可愛霸氣你晨哥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3樓:zgj8096無悔

一年合同試用期應該一週 明顯欺詐 可以走司法途徑

我去應聘的時候說有7天試用期,又說試用期有工資的,什麼意思?

14樓:悅讀職場

試用期最少也要一個月,7天適應期吧,但是這樣的單位一般都不是什麼好單位。

15樓:律達網法律服務

律達網:

試用期是有工資的,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但是試用期內不合格可以無償與你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面試得了一家公司,之前說實習加就業試用期三個月都沒有工資…… 30

16樓:灰網

在工作期間,明知道當時因為電氣焊打了眼,還讓從事高危險工作,從4米多高腳手架掉下,導致腰椎2處壓縮11 分鐘前

電氣,腰椎,求職就業

回答數1懸賞5

在工作期間,明知道當時因為電氣焊打了眼,還讓從事高危險工作,從4米多高腳手架掉下,導致腰椎2處壓縮性骨折,其一處達到三分之一,肺部挫傷,請問這屬於什麼行為,算是幾級輕傷?**

求職時如何談薪水

17樓:手機使用者

薪酬的構成主體是基本工資、補貼、福利、浮動薪資、期權/股份、年薪。其中補貼包括了房補、交通、餐補、通訊、職務補貼、交際應酬、加班補貼等方面。福利部分包含了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培訓進修等。

浮動薪資則包含了績效獎金、年終獎、季度獎、年底分紅等。

絕大多數的大學生在面試的時候都會被問到這樣一個問題——「你期望的薪金是多少?」當然這個問題也可能被用其它直接或者暗喻式的方式提出。無論是初涉職場的莘莘學子還是被戲稱為「麵霸」、「巨無霸」的職場新人都會對這個問題無所適從。

而在大部分公司薪水問題都是一個很敏感的問題。好多企業的員工薪水是互相保密的,公司不允許互相打探對方的薪水。在求職面試時,薪水問題也是一個不好談的問題,但這也是每個求職者必須面對的首要問題。

「是的,我就是,您是劉娜同學吧?收到了我們的offer了是嗎?」

「收到了,正想有點事跟您說。offer上面寫的薪酬是1600,試用期80%,我算了一下,太少了。」

「那我們在應聘**上註明了請您填寫的期望薪酬就是正式薪酬的,我們是在我們公司這個職位允許範圍內根據您的需求來給您的這個工資啊。」

「我想的是我寫一個期望水平然後你們按照公司的統一規定來定的呢。」

「這個很抱歉了,我們這裡每個職位只是有一個薪酬指導範圍,因為這個職位每個人的學歷、能力和資歷有所不同,所以薪酬也有所不同。」

「那實在是太少了,我想的是試用期1600,轉正之後大概2000,要不你們還是找別人吧。」  自我總結:  「我們經常在一些面試指導中被告知,不要主動地向招聘企業提薪水,而事實上在實際求職的時候,尤其是畢業生,面試的時候對薪酬諱莫如深。

常見的理解就是自己提薪水不太好,正規的公司對每一個崗位都會有自己確定的薪酬,只要說根據公司規定就可以了。實際上這只是一部分公司的做法,而越來越多的公司採用了對相同職位不同人員的薪酬不一定是完全一樣的,只是有一個大概的範圍。」  專業指導:

薪酬要求一般分兩類,一類是心理底線;一類是期望值。心理底線是低於這個水平你就不會接受的,而期望值就是能使你很滿意的薪酬水平。如果是填寫應聘**,最好填寫一箇中間值,在經過考察,感覺公司整體條件很好的情況下,提出你的期望值也沒有問題。

所以在提出自己要求的時候一定要認真考慮,如果沒有特別說明,招聘單位嚮應聘者詢問的都是指稅前薪水。稅前薪水—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個人扣除部分—個人所得稅=稅後所得。但是目前不是每個企業都是嚴格按照實際薪酬比例來繳納保險和公積金的,所以還應事先問清楚繳納的額度。

那具體怎麼來定位自己的薪酬呢?首先要考察整體消費水平,有時畢業生獲知社會消費水平的資訊是片面的,只是將租房、購房、交通等社會消費水平指數簡單相加,得出個人工資預期價位的做法並不科學,沒有考慮公司所處行業、地區、職位、個人綜合素質,所以在沒有很詳細地瞭解公司之前,最好不要提出明確的薪酬要求。也就是說,在簡歷當中,不寫薪酬要求,是一種比較保險的辦法。

【就業求職】如何和公司談工資。現在面試已經到了最後一步,體檢完了,想請大家幫幫幫忙談談工資。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主動發問「像咱們這樣大的企業,都有自己的薪資制度,能簡單介紹一下麼?」,放心,他不會為了少給你工資,故意少報的。正規的企業發工資的不是人事部,是老闆。

跟你面試的不是人事部就是行政部,他們都不會說謊的,老闆面試的話,更不會,畢竟他要的是人才。

然後根據他給的公司薪資制度,來說自己的希望。比如他說某某級別以上的是4000左右,你覺得能接受,就說「一切按公司制度走吧」,如果你不能接受,反問,「我希望工資是4500,公司這邊考慮一下」,你也可以說「我的期望工資是4500,但現在我可以接受4000,希望公司根據我的工作表現半年內能給我加薪一下」——南陽人才網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學歷在那 另外你也看到了同行的待遇 你跟他們也是差不多的 沒有什麼可顧慮的,這是你們商量的過程,在你的同行和學歷這兩方面談,能力就得看你以後的表現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先差不多就行了,以後再談可能會更好一些

美國某公司在月後要支付100萬英鎊,公司借入美元的利率為10,持有澳元的利率為

郭奧康 我覺得你做的不對啊,美元兌澳元,你為什麼要用r 1.0960呢,明明是美元比澳元值錢,你比方說,1000的美元是1096澳元,如果按你說的,那就是1000 1.0960 912,你從這兒就開始錯了好吧哥們兒,我不是拆你臺,要實話實說 啊村歲月 我認為第一個回答是有問題的,他前面的我覺得是對的...

和公司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當時只有口頭約定工作完成後公司不按約定發放工資怎麼辦

只要你有證據,就可以去起訴你公司,這樣公司就是違法的,需要承擔全部責任,這個沒什麼好說的 可以和領導協商,不行就去勞動局高他們,把平時的上班記錄儲存下來。你們是口頭合同承諾,你既然已經有完成實質工作,這個就是證據的,約定工作完成後公司不按約定發放工資怎麼辦?約定工作完成後公司按約定發放工資 這個不是...

給某公司匯款,有對方公司的銀行資訊,那麼在匯款的時候是填寫賬號資訊還是賬戶資訊,賬號賬戶有什麼區別

一 給對方公司匯款時填寫的是賬戶資訊,其中包括 1 帳戶名稱就是填寫對方公司名稱。2 銀行名稱就是填寫對方公司開戶行 存取款的銀行 名稱。3 銀行帳號就是填寫對方公司在銀行開戶的帳號。二 賬號與賬號的區別 1 定義不同 賬號是數字時代的代表,就是每個人在特定的專案中所代表自己的一些數字等。賬號有時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