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隨境情感導師
工資肢神肯定會有的!不想去,也不一定要辭職!關鍵看你平時工資怎麼發,平時上班有沒有打卡或者說是簽到記錄表,工資要是通過銀行卡或者是微虧悉信走賬的,不籤合同一樣可以不走,公司炒你就叫人家賠錢,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該公司,首先該公司不符合勞動法,員工入職沒簽合同,或沒買社保!
都是可以的!除非你那是小超市,那隻能領上班時的工資,賠錢就可能銷飢乎賠不了!
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建立勞動關係卻不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需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工作滿乙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但最多不超逗渣過11個月。
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不影響形成事實勞動關係。
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或證明,請參閱《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如下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辯蒐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事實勞動關係可以隨時解除。
公司要求去別的地方工作,不想去可以拒絕。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並有權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山灶悄同的二倍的工資。
屬於勞動爭議,可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3樓:我的
辭職有工資,沒簽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賠償,離職需要提前,進行工作交接。
4樓:小糊塗
正燃臘輪常來說會有工資的,一般他不會說不給。如果真局晌的不給的話,首先你勞動仲裁的話證據不足,所以說你需要留足一些證據皮信。
5樓:買慧雲
沒錢勞動合頃搏橘同,然後公司要求去別的地方,可不同意去跟他處,就說有工作嗎?這個肯定是可以的,你可以直接雀團發 促進方法和出現的原因跟他說處置,讓他把以前的工資結給你銀數。
6樓:娛樂雞公尺花
這種情況不會有工資的。
7樓:靈動若冰
幹一天也有工資,不給就是耍流氓,不過你這情況它耍流氓也很難要回來。
8樓:蔡豔
如閉頌和果說你和乙個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那你們之間櫻旦老關係就不存在?這樣的話,單位上是可以。否轎盯認你一切的這樣是非常不划算。
9樓:網友
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如果工作不超過一年,還可以要求支付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
10樓:甜桃沒有腰
這明顯就是羨慕少女了,我覺得直接把他搞上法律吧,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想要離職不同意我該如何處理
11樓:陳盼盼
法律分析:沒有訂立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沒有繳納社保,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主張經濟補償金和補繳社保,辭職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不同意沒有籤勞動合同找勞動局有用嗎
12樓:陽光養生小閣樓
律師解答
告勞動局是有用的。
律師解析
告勞動局是有用的。
沒有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提交考勤記錄等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材料。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並且對舉報屬實的,還應當給予獎勵。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
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第十四條。勞動保障監察以日常巡視檢查、審查用人單位按照要求報送的書面材料以及接受舉報投訴等形式進行。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需要進行調查處理的,應當及時立案。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應當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和**。
我在乙個公司工作,沒有籤勞動合同,不想幹了,可以走嗎?工資怎麼辦
13樓:法律部落
【法律分析】
工資單位照付。沒有籤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理由,勞動者提出離職可以按照相關條例第37條執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籤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檔案),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急】我沒簽勞動合同,現在想離職,公司不讓走,怎麼辦?
14樓:sb中的戰鬥機
說一聲就閃人,不立即結。
清工資的馬上打**找勞動監察大隊,請其前來處理: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乙個或者乙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15樓:網友
不要理睬,不給就找勞動仲裁,但是要保留以前的證據。
公司沒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自員工入職起,用人單位就需要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情況,如果協商不一致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十條...
沒簽勞動合同被辭,沒簽勞動合同,有產假嗎?
這一個月可以認定為試用期,雖沒有簽訂合同,但是已經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不能把試用期計算在勞動合同以外。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第三十九條 勞動...
未簽訂勞動合同,然後給公司造成損失要求賠償
最多是去勞動部門告你,沒什麼的。勞動糾紛罷了 何況沒簽合同,老闆違法在前。你隨時可以走。還可以要求老闆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問題是老闆敢不敢真的去告你哦。因為他要賠償你5個月的兩倍工資,可能更多 這種能構成立案嗎?這個要看什麼地方立案,是公安啊還是檢察院啊還是紀委啊還是法院啊立案是什麼案件?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