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只要是辭職就沒有補償金,如果神態顫是單位以你不能勝任工作等理由閉肆辭退你,是需要向你支付補償金的,補償金是根據你的工作年限計算的,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平均工資,面對你所說的這種窘境,你可以採取消極怠工遊敗的方式,讓單位辭你,但是切記千萬不能違反制度,否則那就是開除了。
2樓:水6元
就你敘述內容,你只能依法趕緊向公司遞交「取消辭職通知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在你沒有過錯的野埋情況下,讓公頌賀螞司辭退你才拍扮能得到公司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3樓:網友
1.乙個銷鄭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付出代價的;已經遞交了辭職報虧則頌告,正好讓瞌睡的遇上了枕頭,是收不回的;
2.自動辭職是沒有賠償或補償盯嫌的,如果是企業辭退,可能會給你一月的工資補償;
3.企業經營已經到了如此的地步,應該早作打算的,畢竟你只是乙個打工的,沒有必要為其殉葬,早走早解脫吧。
4樓:
如果你自己提出辭職的話,什麼都沒有,這就是公司的目的,現在你已經交辭職信了,情況不容樂觀。
辭職有沒有賠償金
5樓:盧彥聲
法律分析:員工自動辭職沒有經濟補償金,但是被迫辭職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坦中舉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讓碧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培核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自己辭職什麼情況才能要到賠償
6樓:陳嘉
法律分析:1、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單位沒有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3、凳陪單位沒有按照有關規定給勞動者繳納社保費的。4、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違反了法律、法規,損害了勞動者權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皮拿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燃粗搭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辭職後怎麼得到賠償金
7樓:創作者
離職補償金髮放條件:(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缺核,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巧乎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伏寬掘動條件的。
應屆生未到合同期滿辭職,會有賠償金麼
1 實習期被辭退,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的,員工也無法進行索賠。員工辭職,本來就是沒有經濟補償。2 因為實習學生不能直接和企業建立勞動關係。沒有勞動關係則不能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索取經濟補償了。3 知識要點 第一 實習生與實習單位不建立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調整。理由是實習生的身份是在校學生而非勞動...
社群矯正後公司提出辭職能得到賠償嗎
接受社群矯正,屬於受到了刑事處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
我在私營企業幹了15年,自己辭職能否有補償
六和尚 因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行為,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