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可否隨時辭職不用等30天 20

時間 2025-05-07 19:20:07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可否隨時辭職不用等30天

1樓:山野柴胡

勞動者 即時 解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或頌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衫鄭鄭)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叢迅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應芮欣

違法要有人同意,你鬥不過他們。

3樓:宜都王元

辭職可以隨時走人,如果單位給你買了失業保險 開除以後還可以拿失業金。自己衡量一下吧。

4樓:汝利葉唐壬

是的。公司的行為是違反勞動法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旁培胡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運攔同。

如果你公司一直不願意同意你離職,你可以找勞動部門投訴。

而且,你離職時,公司應當將你工作期間中悔的工資全額髮放給你。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38條規定,我是否可以馬上離職?

5樓:法務竹子

你好,是的,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38條規定期限之日起,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離職,然後提起勞動仲裁主張索賠經濟補償金。

6樓:司馬晟宇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第38條的任何一條規定,作為職工都可以馬上離職。

因為這條規定裡面都是企業違反了公平公正而且存在欺詐的行為。所以作為員工是可以緊急避險的。

7樓:小鹽未加碘

您當然是可以馬上離職了。

因為第38條規定的就是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以及未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這些個情況下,員工都可以隨時的離開這家企業。

8樓:精英戰神三

首先這個問題,那你當然還是要提前申請辭職才可以的。

公司規定請3天以上就要辦離職是否符合勞動法?

9樓:橘子不如橙子

如果公司制定規章制度的程式合法,且用人單位有徵求勞動者意見和依法公示程式,按規章制度處理是合法的。實際操作中,如果勞動者請事假,公司批准3天,超過部分不批,如果勞動者3天后不能恢復工作,用人單位可以按規章制度做曠工處罰,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10樓:雙子燕歸

齊符合勞動法。職工有病有治病的權利,家中發生重大事故有請假的權利。說話都有話語權利。公司規定請3天以上就要辦離職是對職工一種傷害?公司規定大霸道,維權。

11樓:杞靖靖

不附合勞動法,公司規定請3天以上假就要辦離職顯然是霸王條款而與勞動法相悖,你可通過訴訟或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12樓:飛過太平洋

勞動法沒有規定事假,但是公司應該在籤合同時就與勞動者約定,以公司規章為勞動合同附件。勞動合同簽訂時沒提,現在又拿出來威懾勞動者的,不合法。

13樓:上圩農場主

當然不符合勞動法,不管你請多少天的假,也不管是什麼假,都不應該辭退,這叫無故辭退,應該要求賠償你的損失。

14樓:我與春風皆過客

我們這請三十天也不會自動離職,只要有正當理由加證明材料。

15樓:廣告傳媒

不符合,你提前打過申請請假了,不是擅自離崗,你的公司這是霸王規定條款,可以申請仲裁,賠付你違約金。

16樓:網友

關鍵是他們早就想好了對策,和他們不是勞動合同,屬於**合同,就是你是他們公司的合夥人員,是合作關係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勞動者怎樣解除勞動關係

找法網法律諮詢 1 用人單位出現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最後兩款規定情形的,勞動者無需書面通知即可直接解除勞動關係。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 以欺詐 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 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 ...

勞動法關於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制度被辭退的是怎麼回事

這是 勞動合同法 第39條的規定,屬於法律賦予用人單位的對勞動合同的單方面特別解除權。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38條規定,我是否可以馬上離職

需要視情況而定。勞動合同法 第38條是指用人單位有過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其實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的。原法條為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