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可以的。法旁純律對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協議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是依法保護的。
一、我國民訴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266條規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執運空咐行中雙方自願達成的和解協議,對方當事人申請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當恢復執行,但和解協議已履行的部分應當扣除。和解協議已經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復執行。」。
第267條規定「申請恢復執行原法律文書,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19條申請執行期限的規定。申請執行期限因達成執行中的和解協議而中止,其期限自和解協議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連續計算。」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6條規定「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可以自願達成和解協議,變更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義務主體、標的物及其數額、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和解協議一般應當採取書面形虧激式。執行人員應將和解協議副本附卷。
無書面協議的,執行人員應將和解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第87條規定「當事人之間達成的和解協議合法有效並已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作執行結案處理。」
所以申請人仍可以與被執行人協商處理債務履行事宜。
2樓:請叫我無名大師
恩,這個應該是可以的,要是他一直沒還錢的話,而且像這種要是還不清楚的話可以在律伴這做了解。
申請強制執行錢能要回來嗎
3樓:王曉旭
法律分析:如果有可被執行的財產,錢能執行回來。因為人民法院除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外,也採取了一系列的強制措施,其中包括列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等措施。
這些都會迫使被執行人想辦法償還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申請強制執行要交錢嗎
4樓:福建蔣先鋒
法律分析:強制執行的收費標準:一、申請執行無需預先繳納申請執行費,但人民法院在執行到位的首批執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應收取的執行費。
二、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收取執行中產生的實際支出費用,如交通、住宿等費用。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條規定,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申請強制執行要交錢嗎?
5樓:王凱旋
法律分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收費。一般情況下,執行費由被執行人負擔。
但若是提出鑑灶族定、評估、檢驗等支出的費用,由提出申請的一方承擔。若是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在執行期間達成和解協議的,執行費用為雙方協商之後共同承擔,協商不成的,由法液謹院再判決。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條 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隱埋弊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申請強制執行還要交錢嗎
6樓:李廷晨
法律分析:向法院申請執行的,申請人不需要預交申請費,由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直接向被執行人收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蘆旅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
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申陪悔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前握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申請強制執行要交錢嗎
7樓:劉志強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銷仔州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需要交納費用。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戚搏調解書,虧蔽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錢能要回來嗎
8樓:袁霄霄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有效判決,是需要交費的。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歷隱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帆好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態爛鉛;申請保全措施;其他事項。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八條,執行工作由執行員進行。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執行機構。
申請強制執行後多久執行,強制執行申請後多久執行
一般為六個月,經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一般為六個月,經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民事訴訟法 第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您好!根據您的描述,申請強制執行是由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
可以單獨申請強制執行嗎?
還是可以單獨申請強制執行的,因為這個本來就是你自己的權益,你希望可以通過這液陪梁樣的手段拿回自己應亂局該得的東西鬧運,我覺得都是可以的。可以單獨申請強制執行。如果你想要回你的工資,判決書生效之後,就去申請吧。如果超過了三年,那些不申請纖激山執行的,就相當於毀中放棄了鉛昌權利。無論多少人提起訴訟,申請...
勞動仲裁怎麼申請強制執行
首先跟仲裁員聯絡確定仲裁裁決是否已經生效,如生效,就去找仲裁員開具乙份生效證明 其次 寫強制執行申請書一式三份,仲裁裁決影印一式三份 第。三 帶上你的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強制執行申請書 仲裁裁決原件和影印件 生效證明 自己拍個照或者掃瞄乙份留底 去公司所在地的區法院立案庭立案,立案後等訊息,分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