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1.工傷職工在領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之後,老茄廳可以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以及工作情況選擇辭職,辭職後可以按相關規定要求用人單位及工傷保險**承擔相應的工傷賠償(如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
2.工傷職工無論是否離職,都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地市出臺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獲得相應的工傷賠償。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侍隱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2樓:法律保鏢顧問
您好!如果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都已經支付過的話,工傷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友枝慶療補助金,由單位支付好握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果單位沒有參加工傷搭旦保險,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也由單位支付。
工傷賠償是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就可以拿錢了
3樓:
摘要。有補償金,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對符合法律規定情形,按照法律規定標準或約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法律並未圈定獲取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的範圍,更未將工傷職工排除在獲取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範圍之外。
因此,無論勞動者是否為工傷職工,都有權按照法律規定獲取經濟補償金。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待遇後,仍有權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享受一般員工應有的勞動權益。其中,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是法律規定由用人單位向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五到十級工傷的職工一次性支付的費用,分別用於傷殘後的醫療、營養費用和對因工傷導致的就業能力損失的補償。
企業參加了工傷保險,兩項費用應由社保**支付;企業未參加工傷保險,兩項費用應由用人單位按照賠償標準支付。
有補償金,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對符合法律規定轎蘆慧情形,按照法律規定標準或約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法律並未圈定獲取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的範圍,更未將工傷職工排除在獲取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範圍之外。因此,無論勞動者是否為工傷職工,都有權按照法律規定獲取經濟補償金。
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待遇後,仍有權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享受一般員工應有的勞動權益。其中,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是法律規定由用人單位向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五到十級工傷的職工一次性支付的費用,分別用於傷殘後的醫療、營養費用和對因工傷導致的譁啟就業能力損失的補償。企業參加了工傷保險,兩項費用應由社保**支付;企業未參加工傷保險,兩項費用應由用人閉答單位按照賠償標準支付。是的。
工傷要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賠錢嗎
4樓:老羅法務
工傷後勞動者可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由工傷保險基戚派金支付一次性工橘物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除過失性辭退情形外,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高伍賀的其他情形。
工傷自己提出解除合同如何賠償
5樓:姝婷法務
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按照每滿一年補償乙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標準進行賠償,公司違指穗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每滿一年補償乙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標準雙倍賠償。
申請工傷認定後,如果勞動者提出與勞動單位解除合同的,還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嗎?總的來說,在受到工傷後,勞動者有權選擇繼續留在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係;也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在此間,無論勞動者去或留,都同樣可以得到相應的工傷賠償——一、工傷職工要求留用的,用人單位不得解僱根唯談卜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勞動者在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侍寬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甚至疑似職業病而在診斷留醫觀察的,用人單位都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認定為非法解僱,要作出經濟賠償。
所以,如果工傷員工要求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安排適當的工作,實在難以安排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而具體的津貼標準則視職工的傷殘程度而定。二、工傷職工要求解除勞動關係,需給付補助金經傷殘認定後的工傷職工如果要求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第36條,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金。需要注意的一點是,以上提到的傷殘津貼以及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金,按照法律的規定,需要工傷勞動者在經過工傷認定後,鑑定為五到十級傷殘才有權提出。
工傷後單位要解除合同如何賠償
6樓:王新亮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廳滾職工醫療期間,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企業強制解除勞動合同,則屬於違法解除,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職工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宴穗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扮祥餘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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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檔案的方法是,個人向人才流動服務中心申請,提出本人與原單位的行政隸屬關係解除檔案 如辭職批准文 然後辦理委託人 手續。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向你原來的部隊簽發轉讓書,原來的單位在收到轉讓書後天內,將你的人事檔案和檔案一起轉交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然後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與你簽署檔案管理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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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不滿的,可以要求勞動合同延續,到辦理完工傷鑑定 如果已經工傷鑑定完,看傷殘等級決定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鑑定等級是7 10級,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 6級的單位不能解僱,續簽勞動合同 單位違法解僱無法協商一致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延續合同或者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雙倍賠償 工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