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時間處於離職狀態,怎麼和HR說明離職原因

時間 2021-10-14 23:28:34

1樓:濤聲海韻

當事人想辭職,按照程式,應該書面提交辭職申請,辭職報告簡單一點就好,但是應該真實合理,可以參考以下範文。

辭職報告(範文)

尊敬的公司領導:

我因***的原因,目前無法繼續工作,經本人再三考慮,決定在x年x月x日辭職,特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 希望您能及時找到合適的人選接任我的工作。

辭職人:***

年月日離職原因大體有以下幾方面:

1、感覺個人在公司發展的空間有限;

2、薪酬待遇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15%-20%,員工將對公司產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25%,員工將極有可能選擇離職)

3、員工與領導層之間的互相信用程度較差,員工與上司不容易溝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視;

4、與領導人在公司理念上產生分歧(這條大都發生在企業高層離職上);

5、企業人際關係過於複雜,導致員工情緒低落、心情鬱悶;

6、公司發生改制、股東或主要經營者更換等,被調整離職;

7、個人原因(如自己選擇創業、離開企業所在城市、出國、考研等)選擇離職;

8、公司對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不清晰,在員工晉升、培訓、薪酬增幅、激勵、承擔更多工作責任方面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員工感覺到成長機會較少而選擇離職;

9、辦公環境不佳,如有輻射、噪音、被動吸二手菸等;(這一項在女性離職原因中佔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滿或專案(工程)到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微風

勞動者長時間處於離職狀態,勞動者重新入職,勞動者和hr說明離職原因時應當實事求是,這樣勞動雙方才能取得良好的信任,用人單位也可以有針對性的安排培訓等內容。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hr問我,為什麼離職後半年都沒有工作,可以說明一下原因嗎,怎麼說才比較讓人信得過啊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說在家調整狀態,思考自己的職業方向和人生目標。想許三多那樣,做有意義的事情,有意義的工作。

同時你要做做工作,總結在上一份工作中的得失,同時你也可以說說現在找到合適的,可以為之奮鬥相當長一段時間的工作不是那麼容易找的。

首先你不欠面試官任何東西,其實找工作時一種合作,地位是平等的,不能露怯!

4樓:雪喬

我個人認為還是要實事求是的說,可以說以前的工作已經幹了很長一段時間,感覺沒有個人發展空間,想換一個新的環境,也給自己注入一些新鮮血液,離開公司之後,自己想先休息一下,就給自己放個悠長假期,這期間也給自己的生活增加了一些色彩,週末報了一些愛好班,來豐富自己的假期生活,希望自己可以在休息過後全身心的投入到新工作中去,自己之所以沒有著急去上班,也是因為一直想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位置,人盡其才,物盡其用是最好的選擇,以上我想的話,不知道是不是也適合你,還是要說實話,活的不真實的人會活的很累,人生只有一次,讓我們好好活一次吧

5樓:匿名使用者

患了急病需要靜養半年,原單位又不同意我請那麼長的假,就只好辭職了,畢竟身體要緊。

hr問你離職原因,怎麼回答比較好?

6樓:職場心機婊

些職場精英在求職過程中,因為沒有回答好離職原因,而被企業拒絕錄用的案例很多。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呢?

7樓:捻指彈花

大體歸類:

個人原因:想換平臺;想換環境;想換行業;身體不舒服需要休養一下;想重新規劃自己的職業生涯;想嘗試一下新的崗位;有更好的機會想試試;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

家庭原因:目前薪酬無法滿足生活需要;小孩奶粉貴;房貸車貸壓力大;老人需要照顧;需要回老家處理下家務事;老婆想讓我換個工作而我很聽話(←_←);......

公司原因:現在的平臺很好,但我發現不適合我;這裡的每一個人都很好,但我覺得我應該換一種方式跟他們相處;我呆得太久了,我現在在啤酒瓶脖子的位置,感覺出不去了;體制太僵硬了,我覺得我的腦袋會秀逗;我很尊敬老闆,但我不看好公司的前景;我想嘗試一種不同的企業文化;....

再見,呵呵~

8樓:活該受傷

想換個工作環境,也想挑戰嘗試不同的職業。

介紹:一、大體歸類

個人原因:想換平臺,想換環境,想換行業,身體不舒服需要休養一下,想重新規劃自己的職業生涯,想嘗試一下新的崗位,有更好的機會想試試,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

家庭原因:目前薪酬無法滿足生活需要,房貸車貸壓力大,老人需要照顧,需要回老家處理下家務事。

公司原因:現在的平臺很好,但我發現不適合我,這裡的每一個人都很好,但我覺得我應該換一種方式跟他們相處,我呆得太久了,我現在在啤酒瓶脖子的位置,感覺出不去了,我想嘗試一種不同的企業文化。

9樓:匿名使用者

實話實說,不要抱怨。比如說,我覺得工資比較低,而不要說,這點工資自己都養活不了自己

10樓:匿名使用者

1、離職原因可以在確保真實客觀的基礎上,採用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表達出來。如果原因容易引起誤解的,儘量委婉地表達。

2、大家都可以理解的離職因素儘可直說無妨,比如專業不對口、生病、職業生涯規劃的需要、公司結構的變化帶來的影響等。

3、儘量用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身體原因、讀書進修、家庭問題等僱主不好意思阻撓的原因

4、您可以選擇諸如此類的理由,如像大鍋飯阻礙了發揮、上班路途太長、專業不對口、結婚、生病、休假等等人們都可以理解的因素,是儘可以如實道來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與個人的職業規劃不太一致。多說自己的規劃原因,不要說原公司的壞話。

12樓:匿名使用者

想換個工作環境,也想挑戰嘗試不同的職業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這個工作不太適合我,這個工作時間我沒法照顧家裡,我朋友開個公司我想去朋友公司,我自己開**了每個月收入也還不錯,我考上研究生了,我被外國某大學入取了,我想去某工作我那位在那邊。

如何回答離職原因

14樓:職場心機婊

些職場精英在求職過程中,因為沒有回答好離職原因,而被企業拒絕錄用的案例很多。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呢?

1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您的敘述,您的離職原因可以為:

一、個人原因:

1.文化差異,我與同事關係相處不適;

2.我不適應眼前的崗位,個人在這裡沒有發展空間;

3.工作壓力大,我承受不了這樣的工作壓力;

4.工作難取得突破,無工作激情和信心;

二、公司原因:

1.公司的政策和客戶群體存在差異,開展工作困難;

2.公司企業文化和工作氛圍不好,工作沒有成就感;

3.公司發展不穩定,人員配置不足,一直都沒有給配備下屬;

4.公司受金融危機衝擊大,對自己的前途無信心;

三、其他辭職原因:

1.我想換個工作環境或者辭職自主創業;

2.在這裡工作感覺無法施展能力,體現不出自己的價值;

面試,hr問你離職原因,怎麼回答比較靠譜?

16樓:裁決軒胤

今天和一位朋友聊天,說去面試一家比較有意向的公司,結果非常不理想,和hr聊了還沒有5分鐘就被hr打發了,說是回去等通知。

這很明顯是有問題的,細聊之下才發現問題所在。原來hr問了朋友一個問題:「你從上一家公司離職的原因是什麼?」

朋友也實在,就實話實說了:「受不了領導的作風,合不來。」

問題就出在這句回答上,hr會認為你的人際關係處理能力比較差,環境適應能力差,在hr看來,這樣的人就是一個「麻煩製造者」,自然是不會讓這樣的人進入公司的。

那麼,問題來了,面試的時候hr問離職原因,咱們怎麼回答會比較靠譜呢?

很簡單,下面三個說法或許對你會有所幫助,拿去不謝!

說法一:學不到新知識

這個說法還算是兩全其美的回答,一方面給公司留足了面子,另一方面也彰顯了自己好學求上進的優點,為給hr留下一個好印象做了鋪墊。

你可以重點向hr闡述自己內心的想法:

學不到新知識感覺每天的工作就像流水線,枯燥乏味,時間長了整個人都感覺很頹廢。自己是一個有激情有想法,敢想敢幹,勇於接受挑戰的人,工作中新知識新技能的匱乏讓自己有些心有餘而力不足,感覺到很壓抑,所以希望找一個可以學到更多知識的平臺,去學習,去沉澱。

說法二:受到不公平對待,得不到應有的重視

這樣的說法,一般hr都會表示理解,將心比心,劍走偏鋒,反而更容易得到hr的同情。

你可以說,工作中自己一直勤勤懇懇,踏踏實實,卻始終無法得到升職加薪的機會,反而比自己小,能力沒自己強的人卻成了自己的領導。

你也可以說,工作中自己也積極主動的想去為公司多做一些事情,多承擔一些責任,無奈公司沒辦法給到自己這樣的機會,有種報國無門的感覺,時間久了,非常打擊自己的積極性和自信心。

你還可以說,過於積極的表現往往也會引來誤會。領導會覺得自己有野心,動機不純,自己感覺十分委屈。

說法三:善意的謊言

你可以說,公司裁員,自己是一個二無人員(無關係,無背景),無奈「被」淘汰。把自己說的「悲慘」點,更容易獲得hr的理解與支援。

你也可以說,公司外派自己去開拓新的市場,但是自己已經對生活的城市有了感情,親戚朋友同學圈子都在這裡,捨不得離開。

在和公司坦誠溝通無果之後,無奈只能選擇離開。

這樣的說法,從某種程度上來講,會讓hr覺得你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無形中會增加印象分。

說話是一門藝術,面試問題的回答,更是需要技巧。

千里之提毀於蟻穴,千萬不要因為不會說話而錯失進入心儀公司的機會,那就得不償失了。

面試,hr問你離職原因,你會回答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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