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的出納交接工作要幾天,出納在試用期沒人交接是否可以離職

時間 2022-01-17 14:35:44

1樓:

1、交接是必須的,任何一個出納辭職前都要交接清楚,這對自己以後找工作會有影響。

2、另外,你要辭職,就抓緊提出來吧,不要等到提前10天,一般不好招的話就更應該提前提出,讓老闆早作準備,試用期結束領導還不放的這個可能性很大,你能做的就是儘早提出辭職,多催老闆幾次,跟老闆講述你的實際情況,以及自己離開公司的決心,多找老闆幾次,他自然會放你走人。

3、走之前把你知道的東西交接清楚。老闆沒招到人之前,你還要堅守本職。

4、如果貿然的不交接就走人,那麼不僅會對你辭職當月的工資產生影響,更會對你的下一惡搞工作產生不好的陰影,辭職交接是財務人員必須履行的職責。

希望採納

有什麼問題可以繼續追問

2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的出納交接工作的天數要按照企業交接的出納工作量來決定的,如果負責交接的出納不能按時完成交接任務,就會將交接天數延長,如果負責交接的出納早已將交接內容準備好,交接內容又不多,當天就可以完成交接。

交接出納工作最主要的是要實物與企業的總帳相符,並能使接納工作的人員順利進行後續的工作。

出納在試用期沒人交接是否可以離職 20

3樓:韓飛律師

出納在試用期沒人交接是不可以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辦理完交接手續以後,再離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辭職的流程是: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於與xx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稽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稽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賦予勞動者有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注意這裡是「隨時通知」,即無須提前三十日通知):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鑑於此,你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並已經把辭職信交到單位人力資源部,這是你的合法權利。而單位不予批准,是單位違法。在這種情況下,你採取不去上班的方式,不應當算曠工。

因為你是在試用期內辭職的,並且是在單位違法,不予批准的情況下不去上班的。

你應當同時以書面形式將你已經向用人單位辭職的情況向人事局反映,並要求人事局不把你的檔案轉到用人單位去。

至於你所說的一個月內應從何時計算的問題,應當從你向單位提交辭職信之日起計算。因為你的辭職是合法的,辭職信及其日期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單位堅持不予批准你的辭職,你只有向單位所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猶如夫妻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堅持不同意,只得由法院判決解除夫妻關係一樣。

5樓:老金會計

會計交接是會計法規規定的事項

必須交接並有監交人

但如果是單位原因沒有接交人

根據勞動法只要提前30天呈交辭職報告即可離職但單位通知有接交人可以再來補辦交接

手中的賬本和其他資料可以列清單交給你主管或老闆

我乾的出納工作,我在試用期,我已經提前三天提出辭職了,只是公司以沒有人交接我的工作為由,不給我辦交

6樓:匿名使用者

財務工作不同於其他崗位,不是你提前提出辭職,到點兒就可以走的。交接是離職前必須的環節,這對你也是一種保護。如果不交接你就走了,之後單位以你在職期間造成資金損失為由讓你賠償,你是說不清楚的。

辦完交接,拿著交接表就不怕了。建議你不要著急,還是先和單位溝通好,要求他們儘快辦理交接,之後再走

7樓:在海州灣遠眺的銀河

如果在一個月時間!他還沒有交接工作!可以直接走

8樓:

應該是,只是咱是弱勢群體,無話語權

出納在試用期離職,不要幾天工資,但公司沒有人交接,出納可以離職嗎?如果離職,如何保管未交接物品?

9樓:淡水羅卜

當然可以離職,把所有東西封存、拍照,直接交給老闆。這有什麼好說的?總歸有老闆的,交到他手上就行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的話,當然是可以離職的,這個是你的人生自由。,如何交接,那就是單位的問題了。

11樓:老金會計

按現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可以提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即可離職。無論是否有人交接。

會計在試用期內想要辭職,需要寫辭職報告嗎?還需要交接工作嗎?

公司出納試用期被詐騙,需要賠償嗎

公司有權要求出納賠償,賠償標準按照勞動合同上的條款規定進行,勞動合同沒有規定的,按照公司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制度必須為書面或公示的形式,且需要證明公司有向過錯員工告知這一規定 如果合同及規章中均無此項,那麼賠償標準需要雙方協商進行,且賠償標準需要降低。協商不成,公司可以起訴過錯員工。你這個情況,公...

試用期不得超過幾個月?工作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幾個月?

試用期的時間要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確定,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具體如下 1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4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

試用期已經過了,但是沒轉正,辭職要提前幾天

華律網 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離職。不過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不支付勞動報酬 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或者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 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