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單位辭職能申請仲裁嗎

時間 2022-03-24 08:15:19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要能夠證明勞動關係依然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樓:蒼洱白子

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籤合同,勞動者辭職後,可以提起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雙倍工資賠償。辭職後,仲裁時效是1年。

3樓:霸氣航行天下

可以的,沒簽勞動合同要支付雙倍工資。

離職後還能告原公司沒簽勞動合同嗎

4樓:華律網

勞動糾紛只能先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再起訴。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仲裁結果對訴訟沒影響。沒有勞動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工資卡、出勤卡之類沒有勞動合同,在單位工作不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補償。

超過一年的視為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沒有雙倍工資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離職1年內,都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原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1、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6樓:甄舒呼

回答你好

回答你好,這邊幫您看一下

勞動者離職1年內,都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原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提問這樣的,我們的工資表簽字和蓋章,斷斷續續的,所以,直接去地稅局列印的完稅證明是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對不

還有一個,就是,我們平時蓋章的工資表,和個稅完稅證明的金額不一致,這個會有影響嗎

回答你好

這個目前看來沒啥影響

您可以放心

企業的完稅證明可以補打的。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完稅證明-列印。如果當地稅局沒有提供這個列印服務,就要去大廳補打。

提問自己可以去地稅局列印完稅證明嗎,需不需要公司蓋章

回答一般完稅證明最好能反應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如果公司只繳納過印花稅,那就只能用只有印花稅的完稅證明。

你好,您得去地稅局列印一下完稅證明。蓋公章的問題話,我們這邊認為也是需要蓋一下的。

提問還有,我被辭退了,又想告企業不籤勞動合同,老闆說的補償金額以及正常工作不能一次性付清,這種情況,我要不要要求籤一份辭退通知書呢

回答你好,你們老闆這種行為我覺得是違規的,正常要求必須一次性付清。

辭退通知書就不用寫了,您這邊儘快要求老闆給您進行補償。

提問他這邊就是說經營狀況不好,要拖欠,我才有告他不籤勞動合同,不買社保的想法

回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更多17條

7樓:傲傲凂硶

我是電信的裝維人員 之前是被甲公司招聘去的 後來幹了幾個月公司一直沒給籤合同 然後我就辭職回家了 後來過了一個月我到另一家同行乙公司上班被甲公司知道了 甲公司以「認為我是他公司培養出來的」為由就去裝維中心阻礙我在乙公司工作 由於同行之間形成「潛規則」(前公司不放手 下一家公司合同就不會生效) 因為這個潛規則 我成了炮灰 現在進退兩難 失去了這份工作

沒簽勞動合同,但是交社保了,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8樓:華律網

無論同用人單位有沒簽訂合同,都應當繳納社會保險。繳納社保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沒簽合同和交保險其實是兩回事,沒簽合同仍然可以繳納社保。

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要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不積極履行的,員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所以,即使沒簽勞動合同,但至少已經成立正式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應當承擔繳納社保的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當然,要是情況較為嚴重的,比如說多數員工都遭到這種待遇的,那麼建議就要注意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社會保險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9樓:阿澤

提供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1、用人單位不與你籤勞動合同,你可主張從入職的第二月起至一年內的雙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切記:是主張雙倍工資,主張工資的訴訟時效是離職後一年內,當然在職肯定在訴訟時效內) 2、用人單位不給你繳社保,可主張用人單位為你補繳從入職之日起的社保,法律依據:社全保險法第四條、第五十八條、第八十六條。

如勞動仲裁不受理,改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3、如果你要辭職,可以用人單位不繳社保為由,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通知,可直接走人,並可主張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你工作每滿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6個月以下按半年計。 【勞動關係 舉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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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沒說清楚你到底離職沒有?如果已經離職的話,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的。 不一定,要看申請書是否有要求解除勞動關係,如果有的話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提前30天。如果裁決書中有裁決終止勞動關係的話,理論上可以作為證明。因為申請書或仲裁書中有關於勞動工資爭議內...

急!!沒簽勞動合同離職,未籤合同辭職問題!!!!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1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2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等,補繳社保。支付加班工資。3 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