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決定把這個月29號與31號上班調換有沒有違反勞動法

時間 2022-03-20 19:15:15

1樓:

如果你們協商一致,而你每週的工作時間是標準工作時間,總工時不超過44小時,且你們這樣的調整又是因特殊情況的,那可以。如果不是,則有一定的風險。

2樓:愛喝粥

1、公司私自調換崗位違反勞動法的,用人單位調崗應和員工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3樓:chen老當益壯

國家安排的節日放假表,如果老闆不放假,就是違規

4樓:才巾綸

29與31調班屬正常單位職責不存在違反勞動法之事

5樓:匿名使用者

是一樣的,他只是把他換過來而已。

6樓:匿名使用者

調班應該不算。但31號是節假日,工資3倍啊

7樓:清風大海

只要不是法令節假日,工廠是可以調換的!

8樓:來自上清溪嬌小玲瓏的紅蘋果

你覺得可以 就沒有違反

9樓:

沒有違反,工廠的任務存在不確定性。

10樓:方如風

任何律法你若認真,你就敗了。

11樓:

你沒看國家公佈的放假時間嗎,今年元旦30 31 1號放假三天,29正常上班上學!你搜一下2019放假時間

12樓:糖加一勺兒

你可以選擇辭職,不幹呀,對不對?沒人逼你

13樓:jishao繼少

那你打勞動局**諮詢。。

14樓:棟穎焮

勞動法中沒有關於連班的規定,只是是規定勞動者每天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因經營、生產需要加班的,需要勞動雙方協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最多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且應當足額支付勞動者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15樓:火柴溫暖天堂

這個,最好到2023年元旦之後再問。

現在甚至不能肯定你能做滿1年。

每月26天工作制,有31號的則為27天,這樣符合勞動法嗎?

16樓:長治劉義峰律師

你好,每月26天工作制,不很明白嗎,為什麼要工作27天呢,如果工作了就算加班,要支付不低於正常工資150%的薪酬,當然如果你不願意加班,可以拒絕公司要求;

每天工作11個小時`每月工作20天`並且從4月1日開始執行夏季作息時間,一直到10月31日完,違反勞動法了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首先可以和你說,你們單位在工資支付計算上的做法是違背勞動法的。

但是社會現實是完全遵守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的單位除了公務員以外是沒有的。

合法的每個月工作日20.83天,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超出的要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因為行業特性,你們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資,但是不能強制單位修改8小時工作制。因為如果只上8小時的班,銀行整天的工作可能無法正常完成。

作息時間是單位可以自行調整的,當然是在合法的薪酬制度配套的基礎上。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你們現在的情況,看他們是怎麼處理的。

另外,朋友,社會現實就是這樣,很多人連工作的機會都沒有,還有的人即使工作了也不能拿到工資,相比之下你們算好了。銀行職員的工資相較企業普通職工還說應該是比較優越了吧。

勞動法是不是規定15號前入職按當月1號起算工資?就是14號入職,31號可獲一整個月工資

18樓:**侃法

按勞動法月薪工資演算法

19樓:微風

勞動法沒有規定15號前入職按當月1號起算工資?就是14號入職,31號可獲一整個月工資。‍

工資‍是根據上班的實際天數和約定的工資折算發放,勞動法沒有規定未上滿工資時間發滿月工資的情況,部分企業為了鼓勵員工,激勵士氣,制定更優惠的政策。

《勞動法》第15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每月發放工資的日期按月支付 。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樣的規定,按照實際的工作天數計算工資。

21樓:匿名使用者

聽誰說的,照你這麼推算,單位1~15號都不進新人了?

如果你工作日期不足一個月,那麼就應該按照實際工作天數計算你的工資。

實際入職天數減去其中的周

六、週日休息天數,得出實際工作天數

月工資÷21.75(月平均實際工作天數)=日工資數日工資數×實際工作天數=當月應發工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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