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得了癌症單位想解除合同賠償問題

時間 2022-03-28 04:40:14

1樓:叄重羅生門

1、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

2、按照《勞動法》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相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應根據違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況,給予不同標準的補償。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對不同的補償標準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它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規定了四種標準補償:

(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約定,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支付低於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應加發工資報酬和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和絕症者,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病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3)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12個月」。

(4)對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種情況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沒有12個月的限制。

3、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職工有病**休息,根據工齡給予一定時間的醫療期,在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合同,應該按照規定支付病假工資

第二,職工醫療期滿,依然不能上班工作的,符合病退的,可以辦理病退,符合退職的,應該辦理退職,不符合病退,退職條件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但是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本人

第三,解除合同,應該按照工齡,每年工齡給予一個月工資的補償,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3樓:藍心銀

這種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依法補償,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補。按工作年限一年補一個月工資的標準來補,不足一年補半個月工資。

我得了癌症,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想諮詢相關賠償事宜。我只有5點財富值,還望好心人幫助

4樓:王元頁

沒影響雖然扣除之前多發工資,但是還是以你原來工資為標準的,之前扣除之後到手工資變少了

單位的工齡補償,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準,是以不扣除多發工資的原有工資額計算

如果單位按扣除後工資額計算補償標準,可以離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補齊差額

5樓:邊遊邊拍

1、醫療期已滿,就只有4個月的經濟補償(工作一年得一個月),賠償就沒有了。

2、補償標準是按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因為是按應發工資計算,與扣錢這塊無關。

請法律專家為小弟解答,我父親因患癌症,單位想解除勞動合同!

6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如果沒有給上醫保的話,那就申請單位報銷所有的醫藥費,而且有單位要給你三個月的資料期,然後開除的話,除給你正常的補償金之外,北京的話,還要給醫療補助金,如果是外地的話,建議你諮詢當地的勞動局。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因患癌症,如果規定的醫療期未滿,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下面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據你所述可以起訴單位,要求相應的賠償。詳細諮詢可以來電或到律師事務所面談。

縱橫法律網 樑會朝律師

9樓:杭州徐明偉律師

如果患病,醫療期滿後,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

具體可以參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樓:腫瘤名家

你這個問題很複雜,在網上我像是問不出什麼的,建議你找個律師先諮詢一下(免費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補繳自進入公司以來欠繳的社保費。

因公司未及時繳納社保,造成醫療費無法報銷的,應由公司承擔醫療費用。

你諮詢醫院確認你父親的醫療期需要多長,根據你的說明,現在肯定在醫療期內,按勞動合同法公司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 (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如果公司此時強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可要求雙倍賠償,即在解除合同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基礎上加倍支付。

綜合你的情況分析,不能與公司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協商要求公司賠償。因為從99年入公司到現在社保繳費少說了少繳了8、9萬,然後只報銷那點醫藥費,沒必要籤。協商不成了,到仲裁委員會仲裁,要求公司補繳社保費及支付醫療費。

如果支付醫療費請求仲裁委員會不受理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最好找個律師來處理訴訟事宜。

勞動法法規 在上班期間, 因得了癌症以有半年。公司現在要開除員工,是否合法。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參照《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二條 醫療期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限。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五條 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第八條 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者,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3樓:逍遙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因病或受傷就醫期間,單位不能解除合同,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可以要求賠償。

如果勞動者患病沒有就醫,但不能勝任原來的工作,經過培訓和轉崗後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單位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4樓:鄭州律師原紅兵

1.首先,你現在的工齡是多少確定一下醫療期,提供以下法律依據供參考: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2.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禁止解除勞動合同。

15樓:宇眾不同

你們有沒有按照勞動法辦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縱橫法律網-河北嘉實律師事務所-陳豔律師

關於癌症後公司辭退該如何賠償的問題。

17樓:勤勞的老克

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自己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的。鑑於你的實際情況,你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是可行的。經濟補償標準是:

勞動者在本單位每滿一年工作支付一個月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關於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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