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請教,請教法律問題?

時間 2022-08-16 22:25:10

1樓:時光漫步風

粗淺見解:

買家這種情況應該算「不當得利」吧,你和賣家之間形成不當得利之債,他負有返還的義務。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沒有合法根據, 取得不當利益, 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三十一條「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關於**

如果是正常凍結,則沒有法律責任;如果是凍結後按照相關規則應該解凍而沒在規定時間內解凍、不受理你的申請,則構成不作為型別的侵權,負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目前沒有不作為侵權的專門規定,適用一般的侵權行為法條。即

侵權責任法》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不過就你的事情而言,為了660元起訴打官司,訴訟成本過高,請律師、花時間、花精力,建議採取其他方式解決。

如果你非要打官司,問題的法律屬性就沒有必要搞的那麼清楚了,把他們兩個都列為被告、就以侵權為事由,在你所在地起訴。(你的案子管轄也是個麻煩的問題,如果不立案受理,法院會給你解釋原因,就當做是免費諮詢了。若立案受理關於被告是不是適合、事由對不對,交給法院、被告去搞清楚。)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同意一樓的觀點。再說商家現在少了660,打完官司也許就不是一個660能解決了,起訴打官司太慢煩了,花錢不說還耽誤時間,必須打的話就以一樓的觀點起訴吧。我想說就法院管轄一事不好解決,是被告所在地,還是合同履行地啊

3樓:匿名使用者

找法律諮詢一下,會回來的錢

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有證據證明買家是惡意退貨?

其次主要還是由**網承擔責任。

法律問題請教

5樓:

對你這個事,以下幾點意見供參考:

1、具體要看你們雙方來往的業務是什麼性質的合同,一般來說如果雙方沒有書面約定選擇管轄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具體你可查閱民訴法的相關規定。你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起訴就管轄而言基本是沒問題的。但如果要從訴訟成本和週期考慮,你也可以選擇有管轄權的其他法院,如你那兒是合同履行地,就可以在當地起訴。

2、如果你能向法院充分提供對方有欠款的事實和具體金額的相關證據(如對方認可的合同、來往帳目、支付憑證及承諾書等等),標的又不大,個人認為沒必要請律師(我這麼說許多律師要對我有意見了。。。)。

3、如果起訴,15000元的案件受理費是175元,如果算上財產保全費,也就再增加170元,不是很多,而且要由敗訴方負擔。不過你為此付出的其他費用如交通、住宿、請客吃飯什麼的,就要你自己核算成本了,因為這些法院都不會支援。但如果雙方約定有違約責任的話,你可以依照合同約定向法院主張違約金。

4、如果能和對方協商解決也可,注意不要超過訴訟時效才想到起訴。

6樓:orh天邊紅日

欠款數額也不是太大,自己花點時間去討回來最划算。如果對方明確表示不給了的話,再去法院打官司。因為打官司程式複雜,時間太長,而且容易把雙方的關係搞僵。

7樓:深圳110王律師

1/種關係,我覺得不需要律師,舉證我沒問題,而且我的很多證據能夠證明對方壓根沒賴過賬,一直也承認有這筆錢。我是可以不請律師的嗎?-----不要過於自信。訴訟是個很專業的活兒。

2、一般民事案子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但如有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其他法院也可以管轄。具體看下合同或者其他材料。

8樓:喆姬

李建偉說:「現在社會寧願做債務人都不要做債權人,最好就是當物權人」。你的事最好雙方協調解決一下,金額也不大,而且聽你敘述這個債務也沒有給付債務的時間,最好先約定一個時間給付債務,未履行時再走法律途徑。

起訴的話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你可以自己辯護。可以請求被告方承擔訴訟費用(明的不多,暗的多)。

本人初涉法律,以上僅為個人意思,慎重採納

請教法律問題?

9樓:戚廣利

1、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隊已經出具事故認定書,這個是處理事故的責任區分,賠償也應當按照這個比例承擔。

2、具體賠償方法,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同,只能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判決解決。

法律問題請教

10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現在就對你的問題進行分別回答

1,既然你大哥進了監獄,那就說明你大哥的打架不是一般違法,很可能是刑事,在這件事上是不會給你大哥加刑的,因為你大哥當時在監獄,而且並不存在欺詐行為,所以不會。

2,首先你要出具你大哥當時的借款證明,其次,你的父母在上面簽字了,如果不想父母來還款,那麼必須要有證據證明你父母是在不情的情況下簽字的,如果不能證明那麼法院會認為你父母是同意的。

3,如果可以證明,那麼你可以提起訴訟,信用社存在欺詐行為

11樓:另眼看紅塵

你大哥多大?

這種問題不好取證呀 怎麼證明你的父母不知道那是轉貸手續?

12樓:暮雨瀟瀟

你可以在一年內行使撤銷權,進行撤銷權訴訟。

你大哥不會加刑。

13樓:李在珂

對你的問題分別予以回答:

1、你大哥不會因此而加刑,你父母的事和你大哥沒有關係;

2、按照你的說法,你父母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字的,可以通過撤銷之訴撤回原來的手續,不過不知道你父母簽字的具體時間,撤銷之訴的時效是一年。

一個法律問題請教

14樓:回別邑

不承擔責任,

不是小偷的人會敲門的,又怎麼會偷偷進入人家呢?

家中院子裡養狗就是為了看家護院的,

這是合法的私力救濟行為,

免責的事由包括緊急避險,正當防衛,和自力救濟.

自力救濟要求在合理的限度內.家中養狗法律允許的,所以不負責任,

但如果是在家中私安電網,電死了小偷.就要承擔責任了,因為私安電網本身就是違法的,這已經超出了法律允許的自力救濟的範圍了.

15樓:法學院法老周捷

如果對方沒有過錯,你應當負有責任,在法理上屬於特殊侵權行為中的「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

###但是,這種特殊侵權行為有兩種免責事由,一是受害人過錯,二是第三人過錯。

就是說,如果受害人自己挑逗你家的狗,造成損害的,應當由受害人自己負責,如果是第三人挑逗你家的狗,造成受害人損害的,應當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舉證責任是由飼養動物的你承擔的,如果你能找到人證,證明是受害人或第三人導致的結果,你可以免責。

法律依據:《民法通則》

第一百二十七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那麼,小偷進入你的院子是否有過錯?我個人認為,也可以這麼認為,正是因為小偷非法侵入你住宅的行為,導致了危害結果的發生。

一般認為生命健康權大於財產權,如果你明知自己的狗可能會危害小偷的生命健康權,而放任這樣行為的發生,也存在一定的過錯。所以,我個人認為你也存在一定的過錯。

我的結論是這是法理上的「與有過錯」,雙方都應當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按各自過錯責任的範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當時你在場,可以制止狗咬重傷、咬死小偷卻沒有制止,構成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屬於間接故意(放任)。

16樓:匿名使用者

1、你知道狗很凶悍。

2、你放任狼狗襲擊可能擅自進入的人。

從以上兩點分析,你當然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極特殊情況下)。

舉個例子,比如公安人員因為偵察的需要誤進了你們家被狗咬傷或咬死,那麼你覺得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呢?所以被咬者的身份不是關鍵,小偷與公安的生命權是平等的,不能因為他是小偷就低一等,小偷的身份只是表面,要看到問題的實質。

1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來說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是你的狗咬死的人....

但是那人進你家的院子是非法的.所以性質有點變化..

可以減輕你所承擔的責任..

但是你還是要負責任...

18樓:

《民法通則》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 , 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把小偷咬死了,則可能涉嫌犯罪。因為,你明知你的狗很是凶悍,完全有可能把進來的人咬死,但你卻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同時,人的生命和財物相比,很顯然前者的價值要大於後者,儘管他是一個小偷。

19樓:魔獸神劍

第七十五條 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一百二十七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0樓:

你不需承擔責任,因為你的院子不是公共場所,但是如果你家的門是開著的,別人從你門前路過,被你家的狗咬了,是要負責任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咬傷甚至咬死是要承擔民事甚至刑事責任的!

22樓:制己制理

你無過錯,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中顧網 張松柏律師

23樓:等待藍色

應該負一定責任,小偷的死是其自己行為導致的,和你養狗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但你馴養凶猛動物沒有對其盡到管教的義務,對周圍人的安全構成了一定威脅並間接導致了人身傷害,如果進來的不是小偷呢?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首先得證明他確實當時在偷你家的東西,如果可以證實,那就不用承擔責任.

25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承擔責任,小偷道歉已經夠成犯罪了,他自己要來偷怪誰 啊

請教法律問題??

26樓:匿名使用者

說的有點不清楚,沒有示意圖很難斷定。當然從法律角度來說:一、如果是由村組統一規劃且合法程式通過的,且不對原告交通、通風、採光、走水、建築結構無影響的那麼該實施規劃就有效,原告必須遵守。

當然其中有一點就是,是否涉及原告的宅基地?二、被告所砌排水溝擋土牆是否影響到原告的排水問題,這個要看證據,原告的習慣以及歷史上的走水途徑。如影響,則被告必須停止侵害、排除妨礙。

如不影響,則敗訴。三、該協議是怎麼產生的,原被告應該清楚,如被告造假,原告應當提出書證的司法鑑定,法院應受理,證明該證據無效。法院拖延受理,你可以諮詢期理由。

重要的是你已經申請了,有法院回執了。法院審理案件也有時間限制,不要著急。四、至於擱置樓板用於交通?

是否影響到被告及他人的利益?這一點也要證據說明。

從法理、法規的角度,無法給定你答覆,因為即使一個小案件也是極其複雜的,需要太多證據支援。憑你一個人的角度不可能給出答案,這個不是法律試題。

請教法律問題,請教一個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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