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如何離婚,事實婚姻該如何離婚?

時間 2022-10-04 09:40:12

1樓:華律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規定,未按婚姻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因此,事實婚姻如雙方要離婚必須到法院起訴。

要提供雙方何時開始同居生活的相關證據,這樣法院才能依法認定是否構成事實婚姻,以及婚姻關係的起始時間,再進一步認定哪些屬於婚內的共同財產,並依法進行分割。如果證明不了雙方在2023年2月1日以前開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通常難以認定為事實婚姻。此時,法院會要求雙方補辦婚姻登記,補辦以後,按離婚程式處理;不進行補辦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2樓:安徽葛律師

在2023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法院審理中以下方式處理:

1、2023年以前雙方共同生活,並且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的,也就是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歲,雙方不是近親,沒有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疾病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在一起以夫妻的名義生活,構成事實婚姻。

2、一方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另一方不同意的,法院應依事實婚姻處理。也就是說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法定的離婚理由,法院不應該判決雙方離婚。

在2023年2月1日之後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法院審理中以下方式處理:

1、2023年2月1日之後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並且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的,也就是 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歲,雙方不是近親,沒有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疾病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在一起以夫妻的名義生活。一方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關係,法院首先讓雙方補辦結婚證,結婚的效力追溯到兩人同居生活時。

2、2023年2月1日之後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並且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的,其中一方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關係。法官告之補辦結婚證,但男女雙方都不同意補辦結婚證,那麼法院就會判決解除同居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現行婚姻法中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說,法律也不承認更不受保護。

4樓:孫祟峰

事實婚姻如無共同財產和孩子,各走各的,從此後天各一方。

5樓:法律快車

事實婚姻指的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但雙方並未領取結婚證的關係方式。 1、2023年2月1日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事實婚姻如雙方要離婚則必須到法院起訴。2、2023年2月1日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6樓:瞿鴻朗厚藍

由於你們沒有辦理結婚手續,也就是結婚證,那麼你們的婚姻將不受法律保障,而你們的關係就是屬於同居關係,你可以要求他們退還彩禮,但是法院是不把這起案件當作離婚案處理的.

7樓:法幫網

事實婚姻作為一種特殊的婚姻形式,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法制的不斷健全及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提高必將走向滅亡,但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在一定時期內他還將長期存在。國外許多國家在立法或司法上都承認和保護事實婚姻,我國《婚姻法》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事實婚姻是一種違法婚姻,但也沒有采取完全承認制度。

事實婚姻本身就是一種違法婚姻,是未經法定程式、未經國家法定機關認可而建立的婚姻關係。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程式解決。

事實婚姻該如何離婚?

8樓:法律出版社_法訊網路

事實婚姻本身就是一種違法婚姻,是未經法定程式、未經國家法定機關認可而建立的婚姻關係。《婚姻法解釋(一)》第5 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8 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事實婚姻離婚流程?

9樓:法幫網

事實婚姻如雙方要離婚則必須到法院起訴。

雙方的離婚協議對婚姻關係的處理是無效的,但對財產及子女的處理可作為一個重要證據法院一般可接納。

男方的行為構成重婚,可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什麼是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怎麼離婚,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10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為辦理結婚登記不屬於合法夫妻,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什麼是事實婚姻,事實婚姻離婚財產怎麼分

11樓:華律網

在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在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要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對於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也是將事實婚姻期間的財產依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配。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所有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為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事實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主要包括:(1)工資、獎金;(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12樓:高處的風

事實婚姻是指,雙方自願以夫妻方式共同生活在一起並眾所周知的,並且雙方沒有不宜結婚的法定事宜。

我國在2023年2月1日取消事實婚姻。也就是說在2023年2月1日之前這麼做的是事實婚姻,存在夫妻共同財產;在此時之後就不存在事實婚姻,按同居處理,並沒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說。

你先確定你的情況是不是事實婚姻,如果是,共同財產平分。如果不是,就不存在財產分割的事,只能你們自己協商。

事實婚姻如何認定,事實婚姻與同居關係有什麼區別

事實婚姻分階段,原因是94年以後不承認事實婚姻了,以前承認。一 1994年2月1日至2001年4月28日,不承認事實婚姻。二 2001年4月28日後,事實婚姻效力待定。2001年4月28日 婚姻法 修正後,其第八條規定了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而對未補辦結婚姻登記的事實婚姻的效力卻沒有明確...

什麼叫事實婚姻,什麼是事實婚姻?

河北劉律師 所謂 事實婚姻 是指男女雙方即使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也會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與合法的正式婚姻沒有任何區別。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只有雙方在1 9 9 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經開始同居關係的,才會被認定為構成事實婚姻。 現在事實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所以也沒有事實婚姻之說。所以必須有結婚證明才會...

事實婚姻是什麼,什麼是事實婚姻?

沒辦理過結婚手續,以夫妻名義一起生活。1994年起,已不再承認事實婚姻,都老黃曆了,問這過時的玩意兒幹嘛。 河北劉律師 所謂 事實婚姻 是指男女雙方即使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也會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與合法的正式婚姻沒有任何區別。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只有雙方在1 9 9 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經開始同居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