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微風
病未全愈勞動合同納灶卜公司不續簽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處於醫療期內勞動合同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依法延遲到該狀態結束,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洞穗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辯伍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如何賠償
2樓:郭倩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如果勞動者提出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簽訂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標準=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清中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睜毀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悉正備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如何賠償
3樓:胡春景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在勞動合同期滿後,如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的勞動關係終亮公升沒止。用人單位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
法律依據笑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敬納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樓:李俐
勞動合同期滿,除法律規定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同意的外,是否續簽是雙方自主權。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提出續訂合同,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終止的,屬於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拿悉漏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其他情形,是否續簽是雙方自主權。
但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終止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五)款、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人工資,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消爛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陸乎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生病原因不續簽有補償嗎?
5樓:懂法說法
勞動者患病,按照規定是有一定的醫療期的,那如果在患病期間勞動合同到期了呢,就生病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員工離職拖欠工資怎麼辦,以下由我為您一一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勞動者患病,按照規定是有一定的醫療期的,那如果在患病期間勞動合同到期了呢,就生病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員工離職拖欠工資怎麼辦,以下由我為您一一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生病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差巖卜 而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規定的醫療期內終止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用人單位違法虛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棗扮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員工離職拖欠工資怎麼辦
員工離職後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各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勞動部門的執法監察人員會幫助協調解決;也可以到各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
以上就是由我整理的與生病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相關的法律知識,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規定的醫療期內終止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應當給勞動者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您就相關問題還有疑問的,歡迎向律師諮詢。
生病單位不續簽合同賠償問題
6樓:李勝春
法律分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肆虛不續簽的,可以要求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檔凳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行雹旅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病單位不續簽合同賠償問題
7樓:律漸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續簽的,可以要求雙倍的經濟補沒清逗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正沒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枯賣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1 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雙方可以另行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者簽署 續訂勞動合同協議書 不能以單方面的通知函代替。2 如果公司和勞動者個人在勞動合同期滿均未提出續簽,而員工個人仍在單位工作,則公司不僅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而且還存在一年後與勞動者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日後辭退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風險...
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有賠償嗎
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除此之外,其餘情形下未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 不滿六個月的,支...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沒有補償金,公司違不違法
勞動合同 期滿 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第 四 項規定 用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