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共同財產女方無資格管理

時間 2025-06-09 06:46:23

1樓:網友

婚內的合法收入都是共同財產,女方當然可以也有資格管理了。

共同財產的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裡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例如稿費,但並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係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麼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吵賣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公升賣逗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

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配悔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

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2樓:使用者名稱不可用坑

明確的說 你有資格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 而處分權是所有權中最重要的功能。

婚內買房沒有女方姓名 是共同財產嗎?

3樓:趙丹

婚後買房不寫女方名字是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雙方有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共同財產是夫妻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雙方可以採用書面形式約定所得財產是否歸個人或共同所有。所以即使沒有寫女方名字,該房產也應該屬於共同財產,婚前個人全款購買的,可視為個人財產。

如果夫妻雙方還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該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什麼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以房子為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付的按揭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是雙方共有的財產。房產是否屬於共同財產與結婚年限無關,如果是婚前財產,那麼無論結婚多久也無法變成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婚前個人財產屬於夫妻一方所有,並且婚前個人財產並不因夫妻雙方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按揭房產由一方在婚前進行了產權登記,按照不動產登記的原則,該房產應為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婚後買房,怎樣才算自己的個人財產。

1、婚前訂立財產協議。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了財產協議,並經過公證。這樣一來,婚後財產就會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當一方使用財產協議中約定的個人財產買房時,房子就屬於個人團並財產了。

2、父母買房,然後贈與子女。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寫在出遲或巨集資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婚後買房協議。民法典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而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另外,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碼冊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因此,夫妻可簽訂婚後買房協議,寫明房屋產權歸哪一方所有,然後到當地公證處公證一下。並且在辦理房產時,將公證書交給不動產權證辦理機關就行了,這樣房子就永遠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內財產不共有該怎麼處理?

4樓:萌伊

婚內財產可以雙方約定不共有,婚後財產可以通過婚前協議,不是共同財產。根據規定,夫妻財鋒漏稿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銀孝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歸各自所有,部搜笑分歸各自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問題,夫妻共同財產

算夫妻的共有財產。具體可參照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 獎金 2.生產 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

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配

第 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 41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協議...

如何區分夫妻共同財產 家庭財產,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 家庭財產怎樣區分

中國農業出版社 夫妻共同財產的確定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在夫妻離婚或者對外債務償還時往往會引起爭議。針對這個問題,我國的 婚姻法 很明確地列舉了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工資 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等。同時,婚姻法也明確的列舉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像一方的婚前財產,跟個人人身相關的某些補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