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必須具備的條件,正當防衛必須具備的條件?

時間 2021-05-04 12:24:13

1樓:匿名使用者

正當防衛的成立條件

一、起因條件。防衛起因是正當防衛構成的客觀條件之一。防衛起因,即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是指不合法的具有侵犯性並且可能造成危害的行為就屬不法侵害,其包括一般違法行為。正當防衛行為只有在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權利受到不法侵害時才能實施。其起因條件就是存在著具有社會危害和侵害緊迫性的不法侵害行為。

(1)必須有不法侵害存在。包括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2)不法侵害必須是現實存在的。

至於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於具有暴力性、破壞性、緊迫性的不法侵害行為。(3)不法侵害通常應是侵害人所實施的。

二、時間條件。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是指正當防衛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之時實行,不能實行事前防衛和事後防衛。準確理解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即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起始時間。

所謂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是指侵害處於實施階段,這個實施階段可以表述為已經發生並且尚未結束。因此,防衛時間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認定:

1、開始時間。關鍵是要正確地認定不法侵害行為的著手。在確定不法侵害的著手時,不能苛求防衛人,而是應該根據當時的主觀和客觀的因素全面分析。

2、終止時間。在不法侵害終止以後,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已經不復存在。不再發生防衛的問題,正當防衛權利已經消失。不法侵害的終止應以不法侵害的危險是否排除為其客觀標準。

三、物件條件。正當防衛的物件條件必須是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施防衛,而不能對無關的第三者實施;至於不法侵害者是否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並不影響正當防衛的成立。對於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實施的不法侵害,只要具有緊迫性,不管事前是否知道其為未達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或者無刑事責任能力人,都可以對其進行防衛反擊。

但在防衛手段上應有所節制。

四、主觀條件。正當防衛的主觀條件,是指防衛人主觀的目的必須是出於正當防衛,即具有防衛意圖,是為了阻止正在發生的不法行為,是為了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不是出於上述目的,不能成立正當防衛。

防衛意圖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1、認識因素。是指防衛人意識到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受到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2、意志因素。是指對防衛行為的是在自覺支配下,推動防衛人實施防衛行為,並且積極地追求保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的正當防衛的目的。

2樓:斂亦凝典元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

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正當防衛應該符合四個條件:一.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二.

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三.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四.

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因此正當防衛傷人如果沒有過當則不需要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3樓:出浩波仲澍

根據刑法的規定,只有同時具備下列五個要件才能構成正當防衛:

一、起因條件:不法侵害現實存在

正當防衛的起因必須是具有客觀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許的,其侵害行為構成犯罪為條件。對於精神病人所為的侵害行為,一般認為可實施正當防衛。

但是並非針對所有的犯罪行為都可以進行正當防衛,例如**罪、瀆職罪等等不具有緊迫性和攻擊性的犯罪,一般不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不法侵害應是由人實施的,對於動物的加害動作予以反擊,原則上繫緊急避險而非正當防衛。不法侵害必須現實存在。

如果防衛人誤以為存在不法侵害,那麼就構成假想防衛。假想防衛不屬於正當防衛,如果其主觀上存在過失,且刑法上對此行為規定了過失罪的,那麼就構成犯罪,否則就是意外事件。

二、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才能對合法權益造成威脅性和緊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衛行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開始時間,一般認為以不法侵害人開始著手實施侵害行為時開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現實威脅十分明顯緊迫,且待其實施後將造成不可彌補的危害時,可以認為侵害行為已經開始。例如****在放置炸彈後,即使尚未引**彈,但也構成不法侵害;為了殺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即使尚未著手殺害行為,但也被視為不法侵害行為已經開始。

不法侵害的結束時間——當合法權益不再處於緊迫現實的侵害威脅的時候,視為不法侵害已經結束。具體表現在:不法侵害人被**,喪失了侵害能力,主動中止侵害,已經逃離現場,已經無法造成危害結果且不可能繼續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在財產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為已經構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時挽回損失的,可以認為不法侵害尚未結束。例如:搶劫犯奪走他人財物,雖然搶劫罪已經完成,但是防衛人仍然可以當場施以暴力奪回財物,這也被視為正當防衛。

在上述開始時間之前或者結束時間之後進行的防衛,屬於防衛不適時。具體分為:事前防衛(事前加害)或者事後防衛(事後加害)。

前者被俗稱為「先下手為強」。防衛不適時不屬於正當防衛,有可能還會構成犯罪行為。正在進行或者諸多跡象表明將要實施危害的行為都可進行正當防衛。

三、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

正當防衛要求防衛人具有防衛認識和防衛意志。前者是指防衛人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後者是指防衛人出於保護合法權益的動機。防衛挑撥、相互鬥毆、偶然防衛等都是不具有防衛意識的行為。

防衛挑撥——為了侵害對方,故意引起對方對自己先行侵害,然後以正當防衛為由,對對方施以侵害。這被俗稱為「激將法」。因行為人主觀上早已具有犯罪意識,自不可能實施正當防衛。

但仍為不法加害行為。相互鬥毆——雙方都有侵害對方身體的意圖。這種情況下,雙方都沒有防衛意識,因此不屬於正當防衛,而有可能構成聚眾鬥毆、故意傷害等罪名。

但是,在鬥毆結束後,如果一方求饒或者逃走,另一方繼續侵害,則有可能構成正當防衛。偶然防衛——一方故意侵害他人的行為,偶然符合了防衛的其他條件。例如,甲正欲開車撞死乙,恰好乙正準備對丙實施搶劫,而且甲對乙的犯罪行為並不知情。

這種情況下,甲不具有保護權益的主觀意圖,因此也不構成正當防衛。

四、物件條件:針對侵害人防衛

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侵害人本人防衛。由於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針對其本身進行防衛,才能保護合法權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況下,也只能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的人進行防衛,而不能對其沒有實行侵害行為的同夥進行防衛。

如針對第三人進行防衛,則有可能構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衛亦或是緊急避險。也可以是對侵害人所帶協助其傷害的物件實施。

五、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防衛行為必須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內進行,否則就構成防衛過當。例如,甲欲對乙進行**,乙的同伴丙見狀將甲打倒在地,之後又用重物將甲打死。這就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必須注意的是,並非超過必要限度的,都構成防衛過當,只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的,才是防衛過當。針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進行的防衛,不會構成防衛過當。例如,甲欲對乙實施**,乙即使在防衛中將甲打死,也仍然屬於正當防衛的範圍。

限度把握:

1.不法侵害的強度。所謂不法侵害的強度,是指行為的性質、行為對客體已經造成的損害結果的輕重以及造成這種損害結果的手段、工具的性質和打擊部位等因素的統一。對於不法侵害實行正當防衛,如果用輕於或相當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不足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可以採取大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

當然,如果大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不是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那就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2、不法侵害的緩急。是指侵害的緊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的危險程度。不法侵害的緩急對於認定防衛限度具有重要意義,尤其是在防衛強度大於侵害強度的情況下,確定該行為大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是否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更要以不法侵害的緩急等因素為標準。

3.不法侵害的權益。不法侵害的權益,就是正當防衛保護的權益,它是決定必要限度的因素之一。為保護重大的權益而將不法侵害人殺死,可以認為是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因而沒有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而為了保護輕微的權益,即使是非此不能保護,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重大**,而就可以認為是超過了必要限度。

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它的主要意義在於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鼓勵公民和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作鬥爭,震懾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輕舉妄動。可以說正當防衛不僅是免除正當防衛行為的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而且是公民與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作鬥爭的法律**。正確認識正當防衛,瞭解正當防衛的構成條件,有利於公民大膽地運用正當防衛的法律**同不法侵害作鬥爭。

正當防衛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4樓:法律快車

正當防衛,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

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根據規定,正當防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五個要件:

1、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

2、必須有不法侵害行為發生。所謂「不法侵害」,指對某種權利或利益的侵害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其違法的侵害行為。

3、必須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結果發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須是正在進行的,而不是尚未開始,或者已實施完畢,或者實施者確已自動停止。否則,就是防衛不適時,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4、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即正當防衛行為不能對沒有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第三者造成損害。

5、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正當防衛是有益於社會的合法行為,應受一定限度的制約,即正當防衛應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為限。

關於激情殺人與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正當防衛 還是激情殺人 應該判幾年,,謝謝

北京韋亮律師 首先要看a的行為是否屬於危害到b的生命安全了,否則,屬於防衛過當,正當防衛要有條件限制,即危害行為正在發生,侵害的是正當利益,且對不法侵害人採取了行為,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激情殺人並非法律概念,且司法實踐中,我國並不考慮此情形。 白小林子的 正當防衛構成要件很多,包括1 實際的不法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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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徵正當防衛的本質在於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徵 1 正當防衛是目的正當性和行為的防衛性的統一。目的正當性是指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國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防衛性是指正當防衛是在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同不法侵害做鬥爭的...

正當防衛什麼意思,什麼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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