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問題,法律問題 請問各位懂的朋友,律師朋友 我在公司沒簽合同

時間 2021-10-14 23:51:45

1樓: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旺地綠色森林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樓:律師邦

您好,有四個月可以得到雙倍的工資。留下那五個月在公司上班的證明。

如果有問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希望對您有幫助。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因沒有籤勞動合同而應承擔的4個月工資的補償。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樓:甘貴賓律師

首先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單位應當支付你雙倍公司,但是雙倍工資從第二個月起算,也就是單位應當支付你4個月雙倍工資。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公司有沒有給你繳納社會保險?如果沒有了話,你就可以以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辭職,公司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幹一年給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給半個月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是雙倍工資,因為你後來簽訂了勞動合同,所以只能要求前邊4個月的(法律規定公司可以有一個月的緩衝期);再要求公司給你繳納社會保險;公司如果不支付了話就去當地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

我有個問題,請律師或者懂法律的朋友回答! 正文:我有個朋友,今年二月進了一間小公司工作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朋友已經簽署了勞動合同,那勞動合同是多長時間呢?最少一年吧!你朋友現在可以辭職但是會被扣15天以內的違約金,如果你朋友辭職公司不批准,你們可以去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8樓:微胖界的帥

可以辭工,首先公司就違反了勞動法,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僱員簽定勞動合同,因工作需加班的,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付給員工相應的加班費,在這種大條件下,公司講任何話都是多餘的,員工可以提出辭職,如不批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9樓:陛下請叫我雷鋒

要有證據證明你朋友在那個公司上班的。比如人證就是同事證明,再比如物證就是工資條什麼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別怕。

有沒有懂法律或者勞動法的朋友,或者做律師的朋友幫我看下這份公司要求我們籤的保密協議有沒有問題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協議未涉及競業限制,還算可以,且你處於弱勢,不籤怕是不行

請懂勞動法的朋友幫看下,有律師更好。本人感覺被公司套路了 5

11樓:112333束脩

來了,下面咱們就逐條解讀。

1.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按照工資的兩倍進行賠償,你可以主張2023年10月到今天(2023年6月)共計8個月工資的賠償款。

2"在這一段時間裡國家應有的法定假日三倍工資我們也享受不了,夜班也沒有補助"收集考勤證據,可以追回本來屬於你的那部分工資。

3用人單位應該依法為勞動者購買社保,也就是俗稱的五險,沒有繳納的可以主張補繳。

4「現在公司把我們的工資做細化處理,2800分為:底薪1800,績效工資500,伙食補助300,全勤獎200,總體合計2800元。」用人單位可能有法律顧問,故意這麼做,就是怕遇到勞動糾紛多賠。

這條你可以用《勞動合同法》18條,主張同工同酬。也就是說如果你能證明你的工資比和你同崗位的少,那麼可以讓公司把差額補給你。

5 請假需要根據公司的請假制度,遇到特殊情況是可以先休假,回來的第一天補填請假條。如果你能證明你事先有和用人單位報備(**錄音、文章資訊),就不能算你曠工。

6 根據《勞動合同法》38條,你可以提出離職。

備註:如何證明你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符合以下條件的都算。

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簡訊等。

2.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需會計人員簽名)、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記錄等(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6.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有關自己事蹟的報道。

7.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採購合同、銷售合同,客戶業務記錄等。

8.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會發出的本人的榮譽證書、獎狀、懲罰通知單、工會會員證。

11.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影。

12.財務借款單、報銷憑證等。

13.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交警部門調查詢問的筆錄。

14.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登記、詢問調查筆錄等。

15.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

16.如果都沒有,那就寫封離職信用快遞郵寄到公司,郵寄快遞的時候記得錄影取證。

12樓:

工資這樣細分肯定低,你當初沒問清它們物管工資是整體或是細分。?物管賠償的事就由勞動按勞動法評判。你可向勞動局投訴,申請勞動局判決。

13樓:胡律師

確定不在該公司上班了,可以勞動仲裁索要經濟補償金,一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14樓:

可以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以及補繳社保,支付加班工資。但是這一切的前提是要有相關證據可以證明。勞動關係證據好收集,主要是入職時間以及加班工資證據不好收集。

15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確定是不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是,那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賠償的。

16樓:

可以要求支付從2023年10月15日開始到現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以及補繳社保。勞動法規定,用人方必須在勞動者入職一月內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月預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且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至於加班等費用,收集證據太難,而且不好證明,不建議仲裁。

相對來說收集事實勞動關係證據還算好收集。

關於勞動法的法律問題,勞動糾紛的相關法律

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給付勞動報酬,而由勞動者提供職業性的勞動所形成的法律關係。勞動法上的勞動關係源於民法中的僱傭關係,與民法中的承攬 承包 等關係,並不是很容易就區分清楚。勞動合同法 頒佈前,實踐中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比較普遍,導致勞動關係的認定產生一定的困難...

勞動法問題,勞動法問題

你在公司工作十五年,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己視同公司與你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出現,用人單位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你目前的情況,提一點個人建議 首先要求用人單位給你補繳養老保險,如果單位不給補繳,你應該走法律程式,可以去勞動保障部門投訴,去勞動仲裁機構請求仲裁,...

勞動法兼職問題,勞動法 兼職問題

王元頁 1,法律上允許非全日制形式的兼職,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能影響先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2,對於全日制用工,如果同時與兩個以個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3,勞動合同法 相關規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