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二手房房屋使用年限的問題,請各位懂的好心人幫幫忙

時間 2022-03-10 16:25:25

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普通住宅正常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關於一手住宅年限計算:根據開發商辦理一手樓樓盤銷售許可證開始計算。

如果是二手房買賣,例如已購公房開始計算時間是從本小區第一套住宅**計算時間。比如小區建成是80年,但是這個小區2023年有一套住宅賣出,那麼這個小區的房屋使用年限從2023年計算。

還有如果房屋使用年限滿70年以後國家也不會收回土地。因為住宅用地如果滿70年以後自動延續70年。補交交土地出讓金就可以。

基本上房屋的危房範圍是50-60年,基本到不了70年,所以關於年限的話你大可不必擔心這個問題。

2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剩餘的使用年限不是以您的過戶後的產權日期計算的,產權證上也不會有標明使用年限為多少年,具體房屋的使用年限是根據開發商拿地的時間計算的,比如開發商事2023年拿到手的地,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是70年,而2023年才蓋好的房子,那麼買房子的人,最終只能享受65年的使用年限,在如果2023年您又買了這套房,就是買的二手房,那麼您的使用年限就只剩45年了。

3樓:小泉劍

國家將土地以出讓或劃撥的形式賣給開發商 年限一般最高70年 土地證有使用年限一欄 房產證沒有使用年限

4樓:匿名使用者

1.房屋是沒有使用年限的,你可以無限期的使用,但是土地的使用年限最多隻有70年,

2.只要國家不徵用你的土地,你可以繼續使用(目前的說法是需要掏一部分土地出讓金)

5樓:仝德澤

您可以在>www.baidu.com

搜尋您房地區的房管局 跟他說下您房子的產權證號或者物業地址 來查一下房子現在的戶主是誰

如果不是您的話您比較被動 建議找一個資質比較深的律師看看有沒有其他辦法.

關於在南寧內買二手房的產權年限問題,懂的進來看看,幫幫忙!

6樓:king雷雷

如果您購買的是商品房,那它的使用年限是70年,用一年就少一年,70年期限到後,您就必須去房管局補交地價,如果你買的房子是之前單位福利分配的房子(房改房),那新房產證出來就是70年的使用年限。要分別出是商品房還是房改房,詳細要看房產證,上面有寫該物業的**,如果是購買,那就一定是商品房。

7樓:主治醫師杜嘉

對於普通住宅正常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關於一手住宅年限計算:根據開發商辦理一手樓樓盤銷售許可證開始計算。

如果是二手房買賣,例如已購公房開始計算時間是從本小區第一套住宅**計算時間。比如小區建成是80年,但是這個小區2023年有一套住宅賣出,那麼這個小區的房屋使用年限從2023年計算。

還有如果房屋使用年限滿70年以後國家也不會收回土地。因為住宅用地如果滿70年以後自動延續70年。補交交土地出讓金就可以。

基本上房屋的危房範圍是50-60年,基本到不了70年,所以關於年限的話你大可不必擔心這個問題。1.房屋是沒有使用年限的,你可以無限期的使用,但是土地的使用年限最多隻有70年,

2.只要國家不徵用你的土地,你可以繼續使用(目前的說法是需要掏一部分土地出讓金)

最近買了嘉興的一個二手房,是唯一住房,首套房。關於稅費問題想請各位大哥大姐幫忙算一下,房子滿兩年的 20

8樓:銳雯

中介費:買賣雙方各1%(北方) 買賣雙方各1.5%(南方)個稅:如果業主也是唯一住房**免個稅。如果不是個稅1%徵收。

1、 契稅:2%

2、 印花稅:房款的0.05%

3、 交易費:3元/平方米

4、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5、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 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 印花稅:房款的0.05%

2、 交易費:3元/平方米

貸款時還需要繳納以下費用:

評估費:評估價的0.5%

保險:評估值×0.07%×貸款年限,保險公司收取;

公證費(律師費):貸款額×0.3%,公證處收取;

抵押登記費: 200~500元,產權產籍管理中心收

9樓:筆墨煙臺春秋圖

按估價算,1個點。就是8千五。

10樓:朱小強愛豔娜

是維修**,契稅,房產證費嗎?還是?

請大家幫忙,關於二手房買賣的問題,請教該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1.沒有房子

2.能有違約金的,其他的看法院心情了

3.是欺詐

12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你起訴有來希望得到房子

自,因為法院查封的話,會低於市場價拍賣,同樣你有優先權.

2:得不到房子,除了本金,違約金也要賠的.

3:這屬於欺詐行為,因為他隱瞞房屋事實情況,賣房與他父親都有責任.還有你可以追究中介方責任,沒有事先調查房屋的產權資訊與狀況,像這種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只要去交易中心拉份產調就全部出來了.

銀行二手房房貸放款,導致雙方糾紛的問題,請高人幫忙

13樓:銀河

具體糾紛請到當地法律援助中心諮詢,也可以到免費諮詢的律師事務所去諮詢。

但是簽訂了補充協議說明對方並不是要收回你的房子,他只是想要一些補償。因為如果銀行拖很長的時間不放貸,這對賣方來講是一種損失,只要彌補這部分損失,他是不會收回你的房子的。

在沒有簽訂補充協議的情況下,因為銀行的問題導致你沒有及時付款又未約定付款期限的,一定的合理期限內你是沒有責任的。但是不簽訂最後的付款時間在賣方催告你之後合理期限內(一般三個月)你還是要履行付款的,你不能以銀行不放貸來對方對方要求及追究你的違約責任。

對於你說到的威脅恐嚇等估計你是沒法證明的。你要明**行是貸款時間延後還是無法貸款,如果是貸款時間延後詢問銀行最快什麼時候,這個時間決定了你利息多少和你是否違約。如果無法貸款請趕緊找其他銀行詢問,或者解除合同。

14樓:雲蹤

原則上,賣家在你沒有付清全部房款的情況下同意辦理過戶手續,已經對你抱有最大的善意和優惠了。

信貸政策變化造成銀行無法及時放款,與賣方無關,只與買方有關。

賣家沒有任何義務為買方的購房風險擔責。(除非合同中預先約定)

買方不能及時按約定付清全部房款,涉及合同違約,需要按合同付違約金。

即使三方合同沒有約定付清全部房款的最後日期,法律上也有合理的判斷標準,否則豈不是100年後還清也可以?

賣家要求利息補償非常合理,已經做了很大讓步。否則賣家按合同違約要求付違約金,你的損失更大。

你打官司的勝算是0。

一旦打官司,賣家必然拉破臉皮,要求你付違約金,同時撤銷原有合同,收回房產。

15樓:周韌

房子已經過戶到你的名下,你已經是該房屋的產權人了別說賣家是公務員,就是主席也無權收回你的房子;

你沒有必要打官司,更沒有必要和賣方簽訂什麼補充協議的,銀行無法放款是銀行的問題,你抵押都做完了,該你配合的你都配合了,已經和你無關了。

如果對方告你,最多隻能是凍結你的房產,你也不會輸!而且房產官司的時間都比較長,估計你官司沒打完,銀行的貸款已經發放了,所以不用擔心

16樓:匿名使用者

因政策原因導致銀行放款延後不是你的責任,官司房東是打不贏的,他也收不回房子的!不用擔心他是公務員,如果把他的資產**,那麼害怕的應該是他而不是你!

至於收費多少等具體情況請諮詢當地的律師,費用應該不會高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大膽做事,細心做人!沒有什麼可怕的,主要也要看你自己的三方,或者兩方的合同怎麼籤的。不過不必因為對方是什麼人而怕什麼,現在這個社會,誰不要臉,誰就不怕誰?

18樓:哈哈快樂熊

放心吧 房子肯定是您的了 都已經過戶了 也沒有約定尾款的期限 不管他是誰都不好使 國家信貸政策誰都控制不了 所以您大可放心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當然可以維權的,房子已經過戶到你的名下,你已經是該房屋的產權人了別說賣家是公務員,就是****也無權收回你的房子;你沒有必要打官司,更沒有必要和賣方簽訂什麼補充協議的,銀行無法放款是銀行的問題,你抵押都做完了,該你配合的你都配合了,已經和你無關了。如果對方告你,最多隻能是凍結你的房產,你也不會輸!

而且房產官司的時間都比較長,估計你官司沒打完,銀行的貸款已經發放了,所以不用擔心,賣方愛告就告吧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樓:提問不完

可以維權,這樣基本認定房子是你的了,他沒有權利收回!

大家好,我們一家在上海打工,想在嘉善買套學區二手房,讓小孩明年轉過來上五年級可以嗎?知道的幫幫忙,

21樓:鏈家地產顧問

嗯嗯,可以的,不過還是建議買新房吧!那邊現在新房和二手房的配套基本沒啥區別的!所以沒有必要非得買二手房的額,而且二手房寫週期還有點長!

給你推薦幾個新樓盤:孔雀城,保利西塘!當然了最重要的是看我頭像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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