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工傷保險條例前是什麼

時間 2025-06-08 07:31:19

1樓:網友

新《工傷保險條例》是指經2010年12月8日***第136次常務會議通過《***關於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修改後的《工傷保險條例》。之前的是未經修改的《工傷保險條例》,經2003年4月16日***第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之前,是原勞動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266號),1996年8月12日頒佈,1996年10月1日起執行。

在勞動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施行之前,是政務院《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1951年2月23日政務院第七十三次政務會議通過,1951年2月26日政務院公佈,自1951年3月1日起施行。不過,八十年代中後期開始的勞動、保險、工資三大制度改革,一些省市自行另外作了規定,一些省市繼續執行該規定。

2樓:網友

1996年至2003年企業工傷保險辦法試行,2004年至2010年工傷保險條例,2011年1月1日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於什麼時候實施

3樓:袁鵬勇

法律分析: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的時間是2004年1月1日,該條例是為了保障因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濟和經濟補償而提供的重要依據。只要是在我國境內的企業和相應的組織機構當中的員工,都可以按照本條例當中的規定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該條例由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監督。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弊雹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徵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關於基本養轎卜嫌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閉手的徵繳規定執行。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新的工傷保險條例內容是怎樣

4樓:陳琦

法律分析:工傷保險條例的內容主要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七條規定,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的其他資金構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七條 規定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的其他資金構成。

第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對難以按照i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社會保險行政部]規定。

第十四條 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是什麼?

5樓:孫旭權

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的規定:如果職工符合在公司上班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等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92年《工傷保險條例》內容

年 工傷保險條例 摘要。親親,很高興為您解答哦 年 工傷保險條例 如下 第一條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 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制定本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 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哪些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司法解釋

特特拉姆咯哦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 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 的。職工有前款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