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沒有籤合同,結果老闆沒有按之前談好的工資給我。又告訴我轉正後工資還要看,也不能按之前的約定來

時間 2021-10-15 08:04:55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沒有解決的方法,因為我也遇到過。怪我們自己不準備好證據,那會面試時就應該讓他在入職表上確認好工資再入職!

2樓:卓行天下

如果沒估計錯,你的社保關係公司也沒有給你完善。

建議你先收集所有在其工作的文字材料證明,和其協商,要求補繳社保和兌現承諾工資,並完善勞動合同。

如果協商不成,你可憑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直接申訴,主張兩倍工資補償,並補繳社保。

另,這樣出爾反爾的公司,建議你最好不要留在那裡了,另覓高枝吧。

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先把試用期工資2500要到手;第二,轉正時,一定要立馬簽訂合同。同時,轉正簽訂合同時,再次考慮去還是留;第三,不知道你所從事的是什麼性質的工作!因為某些性質工作單靠<勞動法>來約束,就不現實。

尤其是銷售類工作等等。可以這樣說:目前的<勞動法>並不完善!

和相當一部分企業的實際情況不符!懂法是應該的,但是,打工掙錢時,建議不要把過多希望都放在普普通通的一部<勞動法>上!如果業務水平優秀,老闆一般都不會是傻子,到時候是,他會想各種辦法留住你!

越是比較開明的單位,大都用的是有經驗的老員工。而不是一撥又一撥的換人!……希望對你有些幫助。

4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合同就沒辦法了,你現在只有在你轉正後要求公司與你簽訂合同,有合同再有事就可處理了。

面試時談的工資,試用期內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合同裡沒寫轉正後的工資,現在試用期過了以能力達不到為由降

5樓:

1、不需要交違約金,只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而且沒有補償金。

2、還需要注意的,用人單位提到「能力達不到」這個達不到的標準是否提前約定過,或以書面形式告知過勞動者,沒有約定或告知,能力達不到這一理由就沒有法律依據,因此就不是降低工資的理由。

3、同時,合同沒寫轉正工資的,面談的工資就是勞動者的報酬。

6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的啊

不過主動提出那樣沒有賠償的啊

過了試用期沒簽合同怎麼辭職,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能要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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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一天有工資嗎沒有籤合同,試用期有工資嗎沒有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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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沒簽合同算在工齡裡嗎,試用期沒簽合同,自己不想幹了能有工資嗎?

1 試用期沒簽合同算在工齡裡面的。2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1 之前工作的三個月算在工齡裡。2 08年1月中籤定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