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張養浩傳》翻譯

時間 2021-08-30 09:54:40

1樓:匿名使用者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張養浩從小就有德行和節義。有一次他出門,碰到一個人,那人把鈔票遺失在路上,當張養浩發現的時候,那個人已經走了,張養浩就追

上去把錢還給他。年僅十歲,就一天到晚不停地讀書,父母擔心他過於用功而制止他讀書,他就白天默默地背誦,到了夜晚就關上房門,點上燈,偷偷地讀書。山東

按察使焦遂聽說這個情況,就推薦張養浩做東平縣學正。後來,張養浩遊學京師,把自己寫的文章獻給宰相不忽木,不忽木大為稱奇,因此任命他為禮部令史,並推

薦他進入御史臺。一天張養浩生病了,不忽木親自到他家裡探問,當看到張養浩家裡四壁空空,什麼也沒有時,感慨嘆息說:「張養浩這種人才是真正的監察御史的

好材料啊!」後來他做了宰相的屬官,又被選授為堂邑縣尹。人們傳說堂邑縣縣官住的房子不吉利,住進去的人沒有一個能免除災難的,但是張養浩還是住了進去。

張養浩帶頭搗毀了濫設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強盜前科的人每月初

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審訊檢查的規定,張養浩說:「他們都是善良的百姓,因為生活困

難,為飢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強盜;既然已經處罰過了,現在仍舊把他們看成強盜,這是斷絕他們悔過自新的道路啊!」強盜們感動得流了眼淚,他們相互勸戒

說:「不要對不起張公。」有一個叫李虎的人,曾經殺過人,他的同黨也都暴虐殘忍,為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從前的縣尹都不敢過問這件事。張養浩到這裡以

後,將他們全部依法懲處,老百姓非常高興。張養浩調離堂邑十年,百姓仍然為他立碑,歌頌他的恩德。

2樓:匿名使用者

〔原文〕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幼有行義,嚐出,遇人有遺楮幣①於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年方十歲,讀書不輟,父母憂其過勤而止之,養浩晝則默誦,夜則閉戶,張燈竊讀。

山東按察使焦遂聞之,薦為東平學正。遊京師,獻書於平章②不忽木,大奇之,闢為禮部令史,仍薦入御史臺。一日病,不忽木親至其家問疾,四顧壁立,嘆曰:

「此真臺掾也。」及為丞相掾,選授堂邑縣尹。人言官舍不利,居無免者,竟居之。

首毀淫祠③三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飢寒所迫,不得已而為盜耳;既加之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自新之路也。」眾盜感泣,互相戒曰:

「毋負張公。」有李虎者,嘗殺人,其黨暴戾為害,民不堪命,舊尹莫敢詰問。養浩至,盡置諸法,民甚快之。

去官十年,猶為立碑頌德。

天曆二年,關中大旱,饑民相食,特拜陝西行臺中丞。既聞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遇餓者則賑之,死者則葬之。道經華山,禱雨於嶽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陰翳,一雨二日。

及到官,復禱於社壇,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時鬥米直十三緡,民持鈔出糴,稍昏即不用,詣庫換易,則豪猾黨蔽,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檢庫中未毀昏鈔文可驗者,得一千八十五萬五千餘緡,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五貫為券,給散貧乏,命米商視印記出糶,詣庫驗數以易之,於是吏弊不敢行。

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慟,出私錢以濟之。到官四月,未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終日無少怠。

每一念至,即撫膺痛苦,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譯文〕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張養浩從小就有德行和節義。有一次他出門,碰到一個人,那人把鈔票遺失在路上,當張養浩發現的時候,那個人已經走了,張養浩就追上去把錢還給他。

年僅10歲時,就一天到晚不停地讀書,父母擔心他過於用功而制止他讀書,他就白天默默地背誦,到了夜晚就關上房門,點上燈,偷偷地讀書。山東按察使焦遂聽到這個情況,就推薦張養浩做東平縣學正。後來,張養浩遊學京師,把自己寫的文章獻給宰相不忽木,不忽木大為稱奇,因此任命他為禮部令史,並推薦他進入御史臺。

一天張養浩生病了,不忽木親自到他家裡探問,當看到張養浩家裡四壁空空,什麼也沒有時,感慨嘆息說:「張養浩這種人才是真正的監察副史的好材料啊!」後來他做了宰相的屬官,又被選授為堂邑縣尹。

人們傳說堂邑縣縣官住的房子不吉利,住進去的人沒有一個能免除災難的,但是張養浩還是住了進去。張養浩帶頭搗毀了濫設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強盜前科的人每月初

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審訊檢查的規定。張養浩說:「他們都是善良的百姓,因為生活困難,被飢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強盜。

既然已經處分過了,現在仍舊把他們看成強盜,這是斷絕他們悔過自新的道路啊!」強盜們感動得流了眼淚,他們相互勸戒說:「不要對不起張公。

」有一個叫李虎的人,曾經殺過人,他的同黨也都暴虐殘忍,為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從前的縣尹都不敢過問這件事。張養浩到這裡以後,將他們全部依法懲處,老百姓非常高興。張養浩調離堂邑十年,百姓仍然為他立碑,歌頌他的恩德。

天曆二年,陝西大旱,飢餓的老百姓人吃人,朝廷特拜張養浩為陝西行臺中丞。張養浩接到任命後,立即把自己家裡的財產都分給村裡的窮人,自己便登上車子向陝西進發,碰到飢餓的災民就賑濟他們,看到餓死的災民就埋葬他們。路過華山,就到西嶽廟去求雨,哭拜在地上都爬不起來,這時,天空忽然陰雲密佈,一連下了兩天雨。

等到張養浩到了官府,又到土地廟裡去求雨,結果大雨如注,下了三尺深才停下來,莊稼由此長起來了,陝西的民眾十分高興。當時一斗米值十三貫錢,百姓拿著鈔票出去買米,鈔票稍有不清或破損就不能用,拿到府庫中去調換,那些奸刁之徒營私舞弊,百姓換十貫他們只給五貫,而且等了好幾天還是換不到,老百姓處境非常艱難。於是張養浩檢查府庫中那些沒有損毀、圖紋可以看得清的鈔票,共得一千八百五十多萬貫,全部在它的背面蓋上印記,又刻十貫和五貫的小額鈔票發給窮人,命令米商憑鈔票上的印記把米賣給他們,然後到府庫驗明數目便可換取銀兩,於是那些奸商汙吏再也不敢營私舞弊。

張養浩又率領富人家出賣糧食,為此又向朝廷上奏章請求實行納糧補官的法令。張養浩聽到民間有人為了奉養母親而殺死自己兒子的事,為此大哭了一場,並拿出自己的錢救濟了這戶人家。

張養浩到陝西做官四個月,從來沒有回到自己家裡住過,一直住在官府,晚上便向上天祈禱,白天就出外救濟災民,一天到晚沒有絲毫的懈怠。每想到一件牽掛的事,就按著胸,痛苦之極,長此以往,於是臥病不起,去世的時候才60歲。陝西的老百姓,悲哀痛哭,猶如失去了父母。

3樓:城市秋天

一、譯文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張養浩從小就有德行和節義。有一次他出門,碰到一個人,那人把鈔票遺失在路上,當張養浩發現的時候,那個人已經走了,張養浩就追上去把錢還給他。

張養浩從來都不放棄讀書,他的父母擔心他過於辛勞,制止了他這樣做。

(張養浩)一天到晚不停地讀書,他白天默默地背誦,到了夜晚就關上房門,點上燈,獨自讀書。

山東按察使焦聽說了這件事,推薦他為東平學正。後來他被選授為堂邑縣尹。(張養浩)帶頭搗毀了濫設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強盜前科的人每月初

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審訊檢查的規定,張養浩說:「他們都是善良的百姓,因為生活困難,被飢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強盜。

已經用刑法處罰了他們,還把他們當強盜看待,這就斷絕了他們改過自新的路!」強盜們感動得流了眼淚,他們相互勸戒說;「不要對不起張公。」有一個叫李虎的人,曾經殺過人,他的同黨也都是暴虐殘忍,危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從前的縣尹都不敢過問這件事。

張養浩到這裡以後,將他們全部依法懲處,老百姓非常高興。張養浩調離堂邑十年,百姓仍然為他立碑,歌頌他的恩德。

元英宗繼承皇位後,命令張養浩參與中書省的工作。適逢元宵節,皇帝打算在宮禁之內張掛花燈做成鰲山,張養浩就上奏給左丞相拜住。拜住將奏疏藏在袖子裡入宮諫阻,奏疏大概說:

「元世祖執政三十多年,每當元宵佳節,民間尚且禁燈;威嚴的宮廷中更應當謹慎。

現在皇帝打算在宮禁之內張掛花燈,我認為玩樂事小,影響很大;快樂得少,憂患很多。我希望(皇上)把崇尚節儉思慮深遠作為準則,把喜好奢侈及時行樂作為警戒。皇帝大怒,看過奏疏之後又高興地說:

「不是張希孟不敢這樣說。」於是取消了點燃花燈的計劃。就賞賜給張養浩錢財布匹,來表彰他的正直。

天曆二年,陝西大旱,飢餓的老百姓人吃人,朝廷特派張養浩為陝西行臺中丞。張養浩接到任命後,立即把自己家裡的財產都分給村裡的窮人,自己便登上車子向陝西進發,碰到飢餓的災民就賑濟他們,看到餓死的災民就埋葬他們。

路過華山,就到西嶽廟去求雨,哭拜在地上都爬不起來,這時,天空忽然陰雲密佈,一連下了兩天雨。等到張養浩到了官府,又到土地廟裡去求雨,結果大雨如注,下了三尺深才停下來,莊稼由此長起來了,陝西的民眾十分高興。

當時一斗米值十三貫錢,百姓拿著鈔票出去買米,鈔票稍有不清或破損就不能用,拿到府庫中去調換,那些奸刁之徒營私舞弊,百姓換十貫只給五貫,而且等了好幾天還是換不到,老百姓處境非常困難。

於是張養浩檢查府庫中那些沒有損毀、圖紋可以看得清的鈔票,得到一千八百五十多萬貫,全部在它的背面蓋上印記,又刻十貫和五貫的小額鈔票發給窮人,命令米商憑鈔票上的印記把米賣給他們,到府庫驗明數目便可換取銀兩,於是那些奸商汙吏再也不敢營私舞弊。

張養浩又率領富人家出賣糧食,為此又向朝廷上奏章請求實行納糧補官的法令。張養浩聽到民間有人為了奉養母親而殺死自己兒子的事,為此大哭了一場,並拿出自己的錢救濟了這戶人家。

張養浩到陝西做官四個月,從來沒有回到自己家裡住過,一直住在官府,晚上便向上天祈禱,白天就出外救濟災民,一天到晚沒有絲毫的懈怠。每想到一件牽掛的事,就按著胸,感到痛苦,於是臥病不起,去世的時候才六十歲。陝西的老百姓,悲哀的程度像失去了父母。

二、原文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幼有行義,嚐出,遇人有遺楮幣於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讀書不輟,父母憂其過勤而止之,晝則默誦,夜則閉戶,張燈竊讀。.

山東按察使焦遂聞之,薦為東平學正。及選授堂邑縣尹。

首毀淫祠三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飢寒所迫,不得已而為盜耳;既加之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自新之路也。」眾盜感泣,互相戒曰:

「毋負張公。」有李虎者,嘗殺人,其黨暴戾為害,民不堪命,舊尹莫敢詰問。養浩至,盡置諸法,民甚快之。

去官十年,猶為立碑頌德。

英宗即位,命參議中書省事。會元夕,帝欲於內庭張燈為鰲山,即上疏於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諫,其略曰:

「世祖臨御三十餘年,每值元夕,閭閻之間,燈火亦禁;況闕庭之嚴,宮掖之邃,尤當戒慎。

今燈山之構,臣以為所玩者小,所繫者大;所樂者淺,所患者深。伏願以崇儉慮遠為法,以喜奢樂近為戒。」帝大怒,既覽而喜曰:「非張希孟不敢言。」即罷之,仍賜尚服金織幣

一、帛一,以旌其直。

天曆二年,關中大旱,饑民相食,特拜陝西行臺中丞。既聞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遇餓者則賑之,死者則葬之。時鬥米直十三緡,民持鈔出糶,稍昏即不用,詣庫換易,則豪猾黨蔽,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

乃檢庫中未毀昏鈔文可驗者,得一千八十五萬五千餘緡,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伍貫為券,給散貧乏。命米商視印記出糶,詣庫驗數以易之,於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

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慟,出私錢以濟之。

到官四月,末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終日無少怠。每一念至,則撫膺痛苦,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三、出處

《元史》

擴充套件資料

一、創作背景

《元史》是系統記載元朝興亡過程的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成書於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2023年)、王褘(1321~2023年)主編。

全書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記述了從蒙古族興起到元朝建立再到元朝北逃蒙古高原的歷史。

二、作品賞析

《元史》中的本紀,以記載忽必烈事蹟的《世祖本紀》最為詳盡,有十四卷之多,佔本紀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順帝本紀》,有十卷之多。

這是因為元世祖和元順帝在位時間都長達三十多年,原始史料豐富,所以對他們的記述就比較詳細。這體現了《元史》編纂中的實事求是的精神,材料多就多編,材料少就少編。

三、編寫人員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視修史工作,他即位的當年,即元朝北返蒙古高原的當年,2023年,便下詔編修《元史》。

洪武二年(1369)二月丙寅(初一),在南京的天界寺(今南京朝天宮東)正式開局編寫,以左丞相李善長為監修,宋濂、王褘為總裁,徵來山林隱逸之士汪克寬、胡翰、趙壎等十六人蔘加纂修。明朝初年的著名文學家宋濂是主要負責人。

這次編寫至秋八月癸酉(十一日)結束,僅用了188 天的時間,便修成了除元順帝一朝以外的本紀37卷,志53卷,表6卷,傳63卷,共159卷。這次修史,以大將徐達從元大都繳獲的元十三朝實錄和元代修的典章制度史《經世大典》為基礎。

由於編纂的時間太倉促,缺乏順帝時代的資料,全書沒有完成,於是派歐陽佑等人到全國各地調集順帝一朝資料,於洪武三年二月六日重開史局,仍命宋濂、王禕為總裁,率領趙壎,朱右、貝瓊等15人繼續纂修。

經過143天,七月初一書成,增編順帝紀10卷,增補元統以後的《五行》、《河渠》、《祭祀》、《百官》、《食貨志》各1卷,三公和宰相表的下卷,《列傳》36卷,共計53卷。然後合前後二書,按本紀、志、表、列傳釐分後,共成210卷,也就是現在的卷數。兩次纂修,歷時僅331天。

文言文《張養浩傳》翻譯

原文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幼有行義,嚐出,遇人有遺楮幣 於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年方十歲,讀書不輟,父母憂其過勤而止之,養浩晝則默誦,夜則閉戶,張燈竊讀。山東按察使焦遂聞之,薦為東平學正。遊京師,獻書於平章 不忽木,大奇之,闢為禮部令史,仍薦入御史臺。一日病,不忽木親至其家問疾,四顧壁立,嘆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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