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有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壓員工的工資l每月400連壓一年

時間 2025-05-24 08:20:16

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無論是《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還豎芹是《勞動合同法》察族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規定,都明確反對任何拖欠或剋扣工資的行為。

所餘沒畢以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舉報,請求干預並查處。

2樓:葉曲波

不能,《勞動法銀公升》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還是《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逗搏弊得要求勞動者山族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規定,都明確反對任何拖欠或剋扣工資的行為。

3樓:網友

那得看碼運你們的單位怎麼個押法咯 如果說押了第乙個月的工資第二月又押400那就不合法了 那就不是押了 那就是拖欠了 如果說第乙個月的工資押 400 以後每銷帶個月都押400那應虧模蘆該是合法的 不過押一年也嚴重了吧。

用人單位壓員工乙個月工資合法嗎

4樓:王金虎

對於公司壓了員工乙個月工資的情況,需要區分兩種情況討論。

1、如果單位壓你的工資是為了限制你的離去(轉投其他公司)或作為押金就是不合法的。

2、如果公司有這項規定,而且還不是為了限制你、扣你的押金,那法律就沒有那麼多的規定了,公司就可以這樣做。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旁燃,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地的規定,工資必須按月支付。超過約定的工資發放日,就應視為拖欠工資。

您可以提出要求,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工資。

按時發放勞動報酬是公司的法定義務,勞動法沒有規定公司可以壓員工工資乙個月,公司壓乙個月工資的做法肯定是違反勞動法的。涉及工資的具體發放日期,主要是看勞動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具體到不同地方,可能規定有差異。

企業壓工資怎麼辦:

去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對於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行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胡啟粗應付褲鎮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以上就是為您準備的相關法律知識,如果您還有問題,建議您可以諮詢我們專業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務公司每月壓工20%工資屬於違法嗎?

5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勞務公司每月壓20%工資,違反了《勞動法》第汪廳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模唯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侵害了員工的合法權益,應予補發。

有權要求勞務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由此產生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請求干預並查處。

也可以直接通過困碼隱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還有權主張已提供服務期間的經濟補償。

6樓:椰子喲喲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野豎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頌睜大,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早搏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7樓:乾坤通達

違法,任何拖欠工資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勞動法規定壓工資員工工資標準是什麼?

8樓:清湯芥麥面

壓工資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屬於違法行為。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衫陸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蘆畝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或譁頃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壓工資合法嗎

9樓:藝萌法務

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給勞動者本人,無故壓工資是不合法的。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弊備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虛卜畢》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差芹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用人單位壓工資合法嗎?

10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給勞謹襲褲動者本人,無故壓工資是不合法的。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禪槐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祥簡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11樓:步彥露

用人的單位壓工資,如果你在這個單位剛上班,腔含兆單位壓乙個月的老廳工資,或者是半個月的工資,這是正常的,也是合法的,以後壓伍租工資,那就是違法的。

12樓:在生活中成長

用人單位發放工資,需要根據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進行,如果違反了合同,就是違法行為。

13樓:1_即可

這麼說吧,理論和現實是有很大差距的。

14樓:帳號已登出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敗大族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仿枯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察弊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具體程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諮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15樓:軍如彤

不合法,應該嚴格按照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工資的發放。

16樓:網友

您好,這個問題我們暫時無法,您可以選擇到相關機構進行查詢,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勞動法對用人單位減員有何規定?

用人單位需要裁減人員的應當依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規定進行裁員,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核實用人單位裁員行為是否合法。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

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有何規定,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好心情站 1 用人單位的權利的主要有 錄用職工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需要擇優錄用職工,可以自主決定招工的時間 條件 數量 用工形式等。勞動組織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按國家規定和實際需要確定機構 編制和任職 上崗 資格條件 有權任免 聘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職工進行內部調配和勞動組...

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請問這個規定的出處?法律依據是什

no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用此點類推可推出該 由於勞動者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